2022年市直机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2022年)

时间:2022-11-03 20:00: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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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直机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2022年)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着力严格监督、严压责任、严实作风、严惩腐败、严管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巩固良好政治生态,为推进**工作改革与发展、加快我市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加强理论武装。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深学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加强关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等内容的学习研讨交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并以此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强化廉政教育。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时刻做到慎微、慎独、慎权,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腐。组织开展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廉政党课学习、廉政文化墙打造等活动,学习模范人物事迹,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反面事例的警示作用,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继续深化学习贯彻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学习,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章制度,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制度、规定,督促党员干部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传统,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传达中纪委、省纪委及市纪委的文件、会议精神。局党组将加强督导检查,对履职履责不力的党员干部及时采取提醒谈话、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工作分工,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分管科室、单位根据岗位特点,滚动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压实管党治党职责。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真正实现通过抓党的建设带领全局发展。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抓机关党建“三张清单”。

(三)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夯实预防腐败的基础。一是深化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成果。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旗帜鲜明反对“四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巩固并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成果。继续深化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规范权力行使,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抓班子带队伍,深入查摆和解决“旧怕庸浮拖”的问题,持之以恒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激发全局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着力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对特殊群体的**政策扶持。二是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推动上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健全法制谈话制度,加强风险防控等系列措施常态化,营造廉洁从政良好氛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发挥党组全面监督、机关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机关纪委专责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坚持教育为先,把党纪党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和家风教育。三是健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作风状况、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规范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等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党内问责要坚持纪在法前,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形态”工作细则(试行)》,不断加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现和解决力度,及时提醒、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密切配合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实现工作无缝对接、全过程监控,把经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结合起来,持续强化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将巡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跟踪做好整改情况的督导调度,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把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的利益、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充分用好巡察成果,举一反三,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内控机制的修订完善工作,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助推**事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格局,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要充分发挥各科的职能作用,拓宽干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渠道。局党组对本局机关、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局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科、**中心主要负责人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科和**中心,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局党组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与各自实际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任务分工具体、责任要求明确,确保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三)抓好督促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要坚持日常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跟踪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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