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知书(基层版)(范文推荐)

时间:2022-12-31 16:30: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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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知书(基层版)(范文推荐)

XXX单位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知书


(基层单位)


_______:


为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按照XX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现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知书下达给你们,请认真履行职责。


一、主体责任内容


(一)支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强化担当意识,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公司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本单位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把“抓领先补短板、从严动真”的工作思路融入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2.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判本单位反腐败形势,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进行责任分解,推动工作落实。全力支持配合好上级巡视巡察和局党委开展巡察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本单位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3.积极参加廉洁教育月活动,全面贯彻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推动全面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组织开展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日常监督,积极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建立“咬耳扯袖”机制,坚持每季度召开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


4.积极配合上级开展五个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本单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管控,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部署落实情况、制度执行情况、问题整改落实、廉洁风险管控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5.认真配合上级党组织巡视(巡察)及局党委开展巡察工作,“回头看”或“回访”以及各项监督检查工作,抓紧抓好抓实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6.全力支持上级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落实“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


7.按规定向局党委、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及时请示报告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


(二)党支部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按计划组织班子成员、支委成员和党员干部学习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廉洁从业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主动了解重大案件、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巡察工作进展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4.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班子成员、支委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
对班子成员和支委成员履行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及时提醒、批评、纠正。


5.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6.加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作为行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抓好经营管理中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1.加强机制建设与制度执行的管控。贯彻执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单位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搞变通、选择性执行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带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2.加强经营管理。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对本单位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诿的进行严肃处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经营风险管控。


3.推动“不能腐”体制机制建设。积极配合各业务领域开展廉洁风险排查工作,并将廉洁风险管理的要求嵌入到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中,确保运作规范、资金安全、人员廉洁。


4.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同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主动分担支委主体责任,及时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加强对本单位廉洁风险防控,抓好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6.加强对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主动了解和掌握直接管理的员工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和纠正。


(四)单位副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2.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委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支委的主体责任,及时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在分管领域推进“不能腐”体制机制建设。


3.加强对分管范围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主动了解和掌握直接管辖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纠正。


4.定期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分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


二、责任目标


1.本级和下一级班组长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


2.职工违纪违法率低于万分之五。


3.不发生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失职和渎职问题。


4.不发生瞒案压案的问题。


5.不发生重大经济损失及影响企业形象重大行风事件。


三、责任追究


党支部(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副职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失职、渎职问题,有《细则》第三十条所列八种情形之一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与绩效考核挂钩。


四、本通知书的责任期限


2018年X月X日至2018年X月X日。


特此通知。


中共XXXXX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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