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关于召开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全文完整)

时间:2022-12-31 17:2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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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关于召开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全文完整)

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X组通[2018]3号)要求,现就2017年度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结合单位实际,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进行深刻党性分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升局属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中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方法步骤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党支部设党小组的可参照党支部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重点做好以下6个环节的工作。


1、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传、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在前段学习基础上,组织党员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大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核心要义,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2、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要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谈心谈话要做到“两必谈”:即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必谈、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谈心谈话要坦诚相见、开诚布公,及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虚心接受并相互提醒,切实做到“五个谈透”:即班子问题谈透、自身问题谈透、对方问题谈透、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谈透、整改措施谈透,确保组织生活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局党委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有针对性地谈话提醒。要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心谈话、带头听取意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党支部班子的意见。


3、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必须重点查摆以下“九个方面”的问题:是否存在党建工作上级党组织不安排不部署,下级党组织不重视不落实的问题;
是否存在支委会议不定期召开,不研究党建重点工作,支委会议记录不规范、虚列内容的问题;
是否存在党组织设置不合理、党组织隶属关系混乱,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
是否存在“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不按时召开党员大会和支委会,虚构补记会议记录的问题;
是否存在组织制度空挂空转,党员不按照规定参加组织生活、不按规定标准和时限交纳党费,不合格党员不及时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失之宽松软的问题;
是否存在党员队伍作风不正,党员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组织观念淡漠、纪律散漫,不守纪律和规矩,不讲诚信,阳奉阴违、口无遮拦等问题;
是否存在党支部党建工作资料弄虚作假、照搬照抄、以旧充新的问题;
是否存在党建工作资料管理不严、缺少损毁的问题;
是否存在党组织处于软弱涣散,得不到有效整顿转化的问题等。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比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研走过场、遇事推绕拖,文多会多、照搬照抄,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履行责任上推下卸,执行政策缩水走样,“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聚焦突出问题,形成条目式的问题清单。要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集体把脉会诊,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


4、召开会议,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会上,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班子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重点报告“九个方面问题的自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说明具体表现,深刻剖析原因,明确具体责任,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及党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问题及不足。党支部书记要树标杆、当示范,带头检查自己履行职责情况,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对党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并虛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每名班子成员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内容要具体,剖析要透彻、抓住要害,不评功摆好,真正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实事求是、出于公心,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要注意方式方法,不敷衍塞责,不发泄私愤,不打击报复,不搞无原则纷争。


5、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前期准备工作,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原则、内容、范围、时间、步骤和要求做到“六明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民主测评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评星定级(定格)、积分管理等情况进行,要将平时评星定级(定格)、积分管理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测评时,要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简便易行,不能搞复杂的表格、台账和材料。


民主评议党员可根据单位性质及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明确民主评议的具体内容。局机关和各事业单位的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员,重点围绕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发挥作用等情况开展评议。


6、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党支部要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及考虑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评星定级(定格)、积分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原则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类别进行评定,被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评定的等次向党员本人反馈。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及时归入党员档案。要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要召开党员大会)要依据党员平时表现,对照以下情形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各党总支、支部结合实际,从以上方面分类细化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并报局党委备案。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运用到整改工作中,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
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帮助其继续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并落实个人整改措施,争当先进;
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
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根据其表现和态度,按规定程序,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理清党支部、党员分别需要整改的问题,党支部要建立成绩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党员要列出整改事项、制定过硬措施、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上报局党委备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民主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做好前期准备、组织召开和整改工作。局党委安排专人,采取现场督导、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局属各基层党组织进行全程指导督促,注重加强点对点、面对面指导,要向各党支部书记教方法,帮助他们熟悉政策、明确程序,开好会议、抓好整改。领导班子成员指导1个以上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明确工作要求,掌握方法程序,扎实开展工作。


2、认真开展评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各党组织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18年3月20日前完成,基层党组织要全程记录会议内容,做好相关档案汇总、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于3月24日前报送局党委。


附:


1.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2.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3.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满意度测评表

                                                                                              XXX局委员会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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