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及建议(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是市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比较少,特别是就逐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具体研究少,存在上紧下松、逐级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二是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跟踪问效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开展较少。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面,把案件查办单纯的靠给纪委,对违纪案件专题研究少、亲自督办少,追责力度有待加强。三是问责力度不够。问责党员领导干部主要集中在违反工作纪律方面,与问责条例要求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责的六种情形相比还有偏差。在追究主体责任时,担心追责过重影响单位整体工作,导致问责方式大多运用通报、诫勉等,问责利器作用发挥不够。
(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一是“三会一课”等制度存在内容单一、形式呆板、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等问题。有的乡镇党组织以民主测评代替组织生活会,没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认真。涉及不到自己分管的工作,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少,发扬民主不够;
个别乡镇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健全。三是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员教育管理认识有偏差,对业务工作抓得多,安排落实多,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看作“软”指标,对党员干部教育重视不够,缺乏工作主动性。
(三)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一是在惩治和预防上用力不均衡,正面教育防范抓得紧,反面警示惩治抓得还不严,震慑作用发挥不够,仍有个别部门和个人无视中央“越往后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依然“中梗阻”、“慵懒散拖”,一些单位和部门“四风”问题时有发生。二是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内监督的多,八小时以外“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监督的少,对违反工作纪律等一般性问题监督的多,对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还不严密。三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好,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运用还不熟练,对党员干部身上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效果还不明显。四是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制度制定缺乏精准性和可预见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以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创造性、实效性还不强,制度总量还比较少,作风制度建设尚不完善的问题依然存在。五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有效管理不够,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党的意识不强、党的知识匮乏、对党员的权利义务了解不深,影响了基层党组织先进性作用的发挥。
二、几点建议
(一)切实提高各级党委思想认识。各级党委要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以高度政治自觉担当起、落实好主体责任。市委带头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把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力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真正把压力传导到位。坚持“一把手抓一把手”,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细化分解责任清单,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要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对管党不严、履职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形成失职必究、问责必严的工作态势,抓出一批落实责任不力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以问责的常态化倒逼责任落实。
(三)以机制制度建设促责任落实。开展对党的建设缺失、党员管理不规范、基层党建薄弱等问题专项整治,督导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
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堵塞制度漏洞;
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弥补制度缺陷,加快建立起不能腐的制度体系。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