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部门在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上讲话

时间:2023-01-06 08:45: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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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部门在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上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目前,我们正在开展的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实践活动),是做好群众工作,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在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自身作用,让监督“助燃”实践活动纵深推进,让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是我们要做的重要工作。

一、监督重在方向: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不跑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进一步弘扬了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具体行动,是喜迎党的二十大、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三个环境”的有力抓手。实践活动中,监督检查各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监督党员干部深入群众、深入企业、深入实际,在基层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发展,为实践活动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确保不跑偏。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不走样。下基层要身入心到,切实在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察民情要全面精准,切实在基层发现矛盾问题。解民忧要务求实效,切实在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暖民心要主动及时,切实在基层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要注重实效,决不能“为下而下”,决不能装样子、搞花架子,决不能搞政绩工程,决不能扰民。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定期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研究确定服务群众的任务清单,跟踪形成任务落实的效果清单,坚持群众的事群众做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要多做雪中送炭的事,变年节性送温暖为常态化帮扶解困,把好事实事办出温度力度,切实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三)做到实干实为,确保不打折扣。民生无小事,实事连万家。开展实践活动,关键要“实”。监督检查必须坚持从实效入手,把实践活动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聚焦“关键少数”、责任落实、关键环节等重点,加强对实践活动的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察民情解难题、办实事暖民心、促发展保稳定。督促各地各单位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效果清单,对照“三个清单”建立监督清单。畅通12388电话、网络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信访举报渠道,优先办理、快速核查、严肃处置相关问题线索。对作风不严不实、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等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一律严肃处理。

二、监督重在引领:必须发挥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作用

(一)要深入基层宣讲政策、释疑解惑。领导干部要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基层一线去,确保应下尽下、能下尽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着力在基层一线倾听群众的愿望和呼声,汲取群众智慧,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发展。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到帮扶村和包联社区开展入户走访、政策宣讲等活动,摸清群众需求,加强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安全防范措施、社会文明新风等内容的宣传,让党的政策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永远跟党走、开创美好生活的信心。

(二)要把握目标任务,服务保障民生。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畅通群众和企业诉求反映渠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要准确把握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科学有序,把实践活动与各单位工作职能、服务对象结合起来。要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基层工作导向、求真务实作风、营造良好环境原则,找到群众实实在在的需求,实现转作风、优环境、惠民生、促发展目标。要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深入开展帮企纾困活动,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推进一批民生实事项目,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多办得人心、暖人心、筑同心的好事实事,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要采取各项措施,持续办好各类实事。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守人民立场,强化服务意识,带着感情深入群众,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持续深化结对帮扶工作,主动热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定期走访、见面沟通,敲家门、叩心门,推动问题解决。深入包扶企业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措施,聚焦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等问题,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精准实施纾困帮扶举措,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尽快落实落地。聚焦办证审批、干部作风等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企业的合理诉求第一时间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妥善解决。

三、监督重在执行:必须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各级人大、政协机关要组织代表委员参与实践活动,更好履职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机关党员干部实践活动要增强大局意识,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实践活动要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开展方式载体。要与推进本地本单位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与落实年度目标任务紧密结合,与岗位大练兵紧密结合,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紧密结合。要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要推动资源平台力量下沉,提升基层单位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健全工作体系,充实工作力量。形成“领导有方、分工有序、统分结合”的工作秩序,做到忙而不乱、有条不紊。聚焦工作重点,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把“下基层”作为切入点,摸清群众所思所忧所盼,切实在一线解决困难、推动工作。实时上报、统计、梳理群众和企业诉求,按照不同领域、不同类别,对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归整,形成条理化、清晰化、规范化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效果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和项目化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倒排时间节点,严格销号办结。强化统筹调度,强化部门联动,做到各司其责、各尽其能,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反映事项的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

(三)要增强工作主动性,确保取得实效。大力弘扬“严、深、细、实、专”的工作作风,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攻坚克难、马上落实,防止“两张皮”“一头热”,避免交叉重复、扎堆扰民。建立工作闭环,完善“分类—交办—落实—回告—评价”全流程工作体系,善于创造性开展工作,形成品牌特色。强化信息宣传,及时总结亮点、挖掘典型、推广经验,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动态,反映进展和成效,营造浓厚的实践活动宣传氛围。要强化督查问效,不定期编发工作通报,推动实践活动有力度、有深度。严明纪律作风,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和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四、监督重在实效:必须树牢宗旨意识

(一)要把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一切从群众的期盼和愿望出发。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提供什么;
群众期待什么,我们就做好什么。让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向“接诉即办、未诉先办”深化。如,从做好“一站式”便民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改善服务质量,到建立群众事务代办制常态化制度化;
从集中化解信访问题、干部认领、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到持续加大跟踪解决力度,监督回访。真正把为民服务具体化,真正办好涉及群众衣食住行、柴米油盐等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办好就医、就业、就学、养老等老百姓感到难办的事、
烦心的事。

(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深入基层调研解决问题的常态化机制。坚持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深入基层调研解决问题的常态化机制。把实践活动中服务群众的好做法好经验总结固化下来,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工作措施结合起来,真正把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驻村联户、结对帮扶等做法坚持好;
把坚持开门听取群众意见、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制度健全好完善好。强化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成熟一个出台一个,贯彻执行好一个。把握新时代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为群众谋利益。

(三)要用服务群众的辛苦指数换来群众的幸福指数。做到在一线收集和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在田间地头履行监督检查责任,对症下药,倒逼实践工作走深入实。杜绝“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既要立足眼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体制机制。要处理好服务发展与服务群众的关系,通过实践活动,一方面转变党员干部作风,另一方面发现问题,理清地区发展思路,找出破解之法。要在活动中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不能乱作为,不能假作为,不能不作为。要通过实践活动架起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五、监督重在日常:必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一)围绕工作部署,强化领导监督。看安排部署情况,是否存在传达贯彻不及时、组织领导不力、行动迟缓等问题。看活动方案制定是否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是否存在照搬照抄、不细不实等问题。看领导带头下基层表率作用发挥情况,是否存在深入服务对象、生产一线和基层单位走过场等问题。看党员干部下基层是否存在成群结队、扎堆下沉,层层陪同,搞“大呼隆”,打卡式、挂名式、点卯式下基层“扰民”等问题。看遵守纪律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铺张浪费,不按规定交住宿费、就餐费等问题。看“规定动作”落实情况,确保把目的聚焦到暖民心上来,杜绝为收集问题而收集问题、为填写清单编造问题现象发生。

(二)聚焦活动成效,强化日常监督。杜绝把所有工作都往实践活动里装,层层加码、层层“搭车”,用日常工作成果替代实践活动成果。督促党员干部应下尽下、能下尽下,常下真下实下,防止和纠正“想当然”,为下而下,搞“一窝风”“一刀切”。督促问题清单应排尽排、应收尽收,防止为收集问题而收集问题、弄虚作假。防止责任清单层层交办、层层转包;
任务清单应派尽派,防止漏户、漏项;
效果清单务求实效,经得起历史检验、群众检验。聚焦为群众排忧解难,督促各地各单位帮助解决问题,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的实际困难,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协调解决,因法因政策原因不能解决的及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三)严肃督导检查,强化作风监督。纪检监察各单位要从严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要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把实践活动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企业包扶活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相融合,对在工作中敷衍应付、浮于表面、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严督,对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要积极研究讨论解决,日汇报、周总结。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真正站在群众的角度看问题、解难题,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六、监督重在管理:必须严格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要求

(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实践活动中上级的各项规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准传播与中央、省委不一致的言论、信息和消息。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看待干部、反映问题,不准隐瞒事实真相、凭个人好恶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从严要求自己,管好八小时内外,不准接受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土特产,不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不在督导单位报销费用或借督导之机谋取私利。下基层要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规定交住宿费、用餐费。以纪检监察“铁脚板”精神,严查纪检干部自身。

(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坚持从严从实,认真履行职责,搞好上下沟通,务求准确、及时;
树立问题导向,重在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确保督导工作质量,不准降低工作标准、变通工作程序、影响工作实效。要认真记录座谈访谈、明察暗访、调研走访和整改落实等情况。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涉密文件、资料,不在公共场合谈论督导工作中的敏感事项,不泄露工作秘密。严格遵守生活纪律,厉行勤俭节约,不接受宴请。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不借用督导单位车辆或让督导单位加油等。

(三)严格遵守调研纪律。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要轻车简从,与群众直接接触,深入车间、田头,听取真实意见,不准擅自召开大型汇报会、搞层层陪同,一般性调研不报道。调研要聚焦“四风”,解剖麻雀、发现典型,注意抓住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整改落实提供支持。严格遵守信访纪律,对群众反映的线索和问题,要按照程序办理,并注意保密;
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要分类建档,及时交办,做到件件有回音,不准推诿应付、不了了之;
对办理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严格遵守考勤纪律,按时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不准无故请假、缺席。

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下基层实践活动要求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体现在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之中,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党员领导干部只有自觉树立群众观念,切实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才能真正走好群众路线。纪检监察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深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心,联系实际,要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实践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在新时代里做出新作为,用新作为推动本地本单位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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