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政协党组工作规则,供大家参考。
政协党组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中共政协××委员会党组工作,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委员会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政协工作中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意见》,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实行正确的集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政协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
(四)坚持政协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政协××委员会依照法律和政协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民主程序转化为政协××委员会的决定。
二、职责任务
(一)党组认真履行对政协××委员会的政治领导责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关于政协工作的重要指示,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共同致力于我市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支持政协××委员会依法依章行使职权,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四)研究提出涉及××政协工作全局的重要建议;
讨论和决定需要向市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听取政协××委员会机关党组工作情况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讨论和决定中共政协赤峰市委员会机关党组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五)负责政协××委员会党的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领导中共政协××委员会机关党组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WZ头脑,推动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完成市委交给的其他任务。
(六)加强对政协××委员会委员的履职管理,教育引导委员自觉树立和展示良好形象,恪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
(七)全面加强党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党组成员必须对党忠诚,严格遵守党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修养与党性锻炼。
(八)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真心实意地同党外人士交朋友,努力做合作共事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求真务实的模范、联系群众的模范、廉洁奉公的模范。
(九)坚持和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采取专题辅导、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等形式,定期组织学习,突出学习重点,提高学习实效。
(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应在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做好发言准备;
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会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党组成员必须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十一)党组成员必须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十二)党组书记主持政协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工作,受党组书记委托履行相关职责。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三、组织原则
(一)党组必须坚决执行党中央、××党委和×委的指示和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委和×委政令畅通。
(二)建立健全党组向×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每年至少向市委作1次全面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党委和×委某项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应当进行专题报告。
(三)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政协×××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重要情况应当及时进行通报。
(四)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成员应当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五)以党组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讲话和报告,应当事先经党组集体讨论或者传批审定。党组成员署名发表的与工作有关的文章,应当事先经党组审定或者经党组书记批准。党组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党组决定精神。
四、议事和决策规则
(一)党组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党组议事和决策包括以下主要事项:
1.修改或制定政协××委员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建议;
2.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重大会议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安排建议;
3.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交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重要决议;
4.换届会议前,参与研究政协××委员会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委员人选和常务委员人选,对连任委员提出建议;
5.政协××委员会内部机构和直属单位设置等事项;
6.听取政协××委员会副秘书长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的建议;
届内增补政协××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调整副秘书长和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的建议;
7.关于违反政协章程或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委员的处分决定;
8.建议市委印发的涉及市政协工作的重要文件;
9.党组年度工作要点;
10.政协××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11.其他需经党组决策的重大事项。
(三)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广泛听取政协××委员会主席会议成员、机关负责同志和专门委员会主任意见,视情征求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意见,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集体讨论决定。
(四)议事和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各位党组成员,会议有关材料应提前送达。
(五)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须向党组书记或者主持工作的副书记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须回避。
党组会议可根据议题邀请不是党组成员的政协××委员会副主席列席,也可由会议召集人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
(六)党组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除遇特别紧急情况召集的会议外,应提前通知党组成员,并提前印发提交会议讨论的材料。党组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召开前提出。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在会后通报缺席的党组成员。
(七)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后进行表决。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遇到特别重大决策事项或存在重大争议等特殊情况,应当向市委报告,请求批准或裁决。
(八)党组会议议题和讨论内容,除了党组决定在一定范围内传达的,与会人员要严格保密。会议讨论的情况,特别是党组成员发表的不同意见,不得外泄。
(九)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决定的重要事项编印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签发,或经授权由分管党组成员签发。
(十)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市委反映,但在党组决定改变前必须坚决执行。党组会议的决定形成后,分管的党组成员要与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对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党组书记或者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报告。党组定期对决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党组决策需要转化为政协××委员会决定的,须依照程序经有关会议审议通过。
五、党组文件
(一)政协党组文件,由分管党组成员审阅后,报党组书记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党组书记委托副书记或分管党组成员签发。
(二)政协党组书记收到的文件,认为需党组成员周知的,可通过会议传达,也可直接批请党组成员传阅。党组成员收到的文件,认为需党组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周知的,可提出建议,由党组书记批示传阅。
本规则经中共政协××委员会党组会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