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十一五”规划是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规划】伊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供大家参考。
伊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十一五”规划是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科学制定《伊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按照我省“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纲要。
第一章 现实基础
一、“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十五”以来,全市上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基本完成,老工业基地振兴开局良好,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1、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实现115.9亿元,“十五”期间年均增长9.6%,超过8%的预期目标。人均生产总值达1070美元。地方财政收入达2.9亿元,年均增长13.7%。“十五”期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94.3亿元,比“九五”期间增长84.9%,年均增长21.2%。
2、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优势特色经济发展势头强劲
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木材精深加工、森林生态旅游、生态畜牧、绿色食品、北药等优势特色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冶金建材业、化工、农业和森工多种经营均有长足发展。通过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三次产业之间以及三次产业内部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三次产业的比例由2000年的15.4:56.6:28.0调整为2005年的24.9:38.3:36.8。
3、全面实施天保工程,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积极进行了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和培育方式的改革,大幅度调减木材产量,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加强公益林建设和封山育林,全面落实了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比实施天保工程前每年调减木材产量100多万立方米,五年累计减少木材产量521.6万立方米。一次性安置森工富余职工6.0万人。落实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面积2282万亩,封山育林777万亩,退耕还林26万亩,民有林发展到80.7万亩,自然保护区面积达810万亩,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积极推进了“严管林”,确定了“三个决不”原则,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严肃查处了涉林案件,严厉打击了毁林开垦、滥砍盗伐等违法行为。全面停止了天然红松林木采伐,有效保护和恢复了红松林木资源。2005年我市被联合国国际交流合作与协调委员会(CCC/UN)评为“城市森林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范例”,并被授予“绿色伊春”称号。
4、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
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经过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我市林权制度改革的做法得到了国务院的充分肯定,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国有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对1615户国有中小企业实施了改组改制,改制面达到98.8%。充分利用国家振兴政策,完成了西林铅锌矿的政策性破产及资产重组工作。分离企业办社会和辅业改制积极推进。在国有经济退出的同时,非国有经济快速发展壮大,增加值年均增长11.3%,已成为经济建设的主体力量。职工自营经济发展迅速,2005年实现增加值23亿元,占GDP的19.8%。商品市场发展迅速,要素市场粗具规模。投融资体制、粮食购销体制、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也取得明显成效。
5、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质量和水平有所提高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外向带动战略,不断拓宽对外开放领域,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全面提高了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和招商引资的层次。2005年,全市实现进出口总额7908万美元,年均增长22.5%。五年共引进到位资金48.3亿元,实际利用外资达2463万美元。对俄经贸合作在森林采伐、劳务输出、过境旅游、农业和矿产开发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6、基础设施建设有所加强,生态园林城建设成效显著
中心城区建设步伐加快。县通乡公路相继开工建设,形成了比较发达的交通运输网络,城市的辐射功能增强。城市的住宅、供电、供水、供热和通讯等基础设施大为改善,全市供水普及率达58.7%,供热普及率达40%。城镇园林、绿地面积迅速扩大,绿地面积达5620公顷,绿化率31.8%。各种景观大量增加,环境整治向基层延伸。2002年被评为省级园林城市。2005年被评为国家级园林城市。
7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得到加强,五年安置下岗职工就业15万人,其中安置大龄就业困难人员2.2万人。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养老参保人数达26.3万人,离退休人员10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25亿元。启动实施了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2005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994元,年均增长7.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791元,年均增长9.6%。“十五”期间,企业职工人月工资增加140元,增长近50%。居民消费结构不断优化,恩格尔系数由2000年的38.9%下降到2005年的33.8%。
8、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形成,科技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产业和企业科技水平不断提升,“十五”期间,取得市以上科技成果126项,实施市以上产业化项目70项。教育事业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两基”成果进一步巩固,中小学布局调整取得成效。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得到加强。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发展,群众文化生活日趋丰富,文化市场比较繁荣。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体系和血站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民政、体育、广电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可采林木资源枯竭,森林生态功能减弱。森林蓄积和可采成过熟林蓄积由开发初期4.28亿立方米和3.2亿立方米下降到1.94亿立方米和363.5万立方米。所属17个林业局已有13个林业局无林可采,其余4个林业局也严重过伐。森林的生态功能减弱,严重影响黑龙江省乃至东北地区的生态安全。
2、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经济危困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由于政企合一体制的特殊性,绝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森工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就由企业独立办社会,负担十分沉重,加之主导产业萎缩,收入大幅度下降,导致森工战线累积亏损5.3亿元,历史挂账32.5亿元,负债总额达78亿元,制约地区经济的发展。
3、经济结构单一,改革发展相对滞后。传统产业比重大,新兴接续产业规模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层次和水平较低,单一林业经济、单一全民所有制的经济格局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开放程度低,经济外向度仅5.7%。外资企业数量少、规模小。企业经营管理落后,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功能不健全,市场机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弱,经济发展缺乏持续的内在动力。
4、就业再就业压力大,社会保障能力差。随着木材产量的大幅度调减,森工企业富余职工比例达42%,尚有4.9万人需要转岗安置,11.6万混岗顶岗集体职工需要一次性安置,每年还有近3万名新增劳动力需要就业。离退休人员逐年增多,仅森工企业离退休职工就达7.7万人,占全部在职职工人数的39.7%。企业的养老金缴费负担过重,许多社会保险项目需由企业缴纳,而企业目前经济状况又难以承担,资金缺口很大。很多职工生活处于贫困线以下。
三、基本经验
“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主要是:准确把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开拓创新,制定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发展战略,并付诸实践;把生态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增强生态效益;在注重经济增长速度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保持了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和接续替代产业,推进林区经济转型,把资源优势逐步转变为经济优势和竞争优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开放水平,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使群众享受了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推动了社会的全面进步。
四、发展环境分析
从国际环境看,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科技进步的日新月异和国际产业转移的加快,为我市在更大范围利用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本、资源以及技术,承接产业转移,实现加快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中俄两国政府支持地方开展经贸合作,也为我市扩大开放,加快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可能;从国内环境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自主增长能力不断增强,目前正处于平稳较快增长阶段,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大背景;“十一五”期间,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各项政策将逐步到位,我市作为林业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和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将启动实施以及延伸扩大实施天保工程,这些无疑为我市提供了难得的政策环境和更多的资金支持;省内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沿边开发开放带建设以及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的建设都将为我市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从内部看,多年来特别是“十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为我市“十一五”时期进一步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改革调整累积的积极效应正在逐步释放,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经济和社会发展蕴涵着巨大的潜力。同时,几代伊春人培育和凝聚的艰苦奋斗、顾全大局、负重奋进、开拓创新的伊春精神,必将成为“十一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第二章 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的战略部署,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牢牢抓住“两大试点”这个历史性机遇,认真实施“生态立市”、“工业兴市”战略,在加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培育壮大木材精深加工、森林生态旅游、生态畜牧、绿色食品、北药、矿产开发、绿色能源、建材化工等接续替代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突出民营经济的主体地位,建立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整体推进林区经济转型,加强林区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为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加快经济发展。落实“五个统筹”,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更加注重和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加快经济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恢复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立足节约使用资源推动发展,促使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为支撑向主要依靠提高资源利用率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坚持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实现传统产业与接续替代产业之间的置换。集中力量发展产业集聚区,形成新的产业集群优势。加快衰退行业和劣势企业退出市场步伐,优化资产结构。
——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增强经济活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带动其他各项改革,活化企业内部机制,促进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加强对俄经贸合作,通过扩大开放,拓展发展空间。
——坚持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增强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为先导,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科技注入提升资本质量,增强和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再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建立激励机制,培养、吸引和使用好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坚持关心群众利益,建设林区和谐社会。实现、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注重社会公平,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建设林区和谐社会。
三、主要目标
2006—2010年主要预期目标:
——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到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87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人均GDP 达到14960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4.5亿元,年均增长10%。
——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到2010年,林木年生长量达到959.2万立方米,森林总蓄积量达到2.61亿立方米,森林覆被率达到80.8%。
——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木材消耗量明显降低,资源综合利用得到加强。
——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形成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产业群体,实现接续和替代产业的置换,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22.7:41.8:35.5。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9800元和4850元。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和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全面提高。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3岁。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下。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0%以上。在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第三章 生态保护
以建立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为目标,以建设生态文明的森林大公园为方向,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延伸扩大实施天保工程,加快森林资源的恢复和发展,推进生态功能区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林区。
一、延伸扩大实施天保工程,推进生态功能区建设
我市是国家最大的国有林区,是生态环境最好的城市,是生态产业最有发展前途的城市,是对国家生态建设贡献最大的城市。林业是林区的基础产业,加快林业发展,加强生态建设,实施生态优先发展战略是林区经济转型的重要保证,是林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有效保障东北、华北地区的生态安全,促进生态建设的客观要求。
1、继续调减木材产量。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继续调减我市的木材产量,到2010年,力争调减到60万立方米水平。对可采林木资源枯竭的双丰、桃山、铁力、翠峦、乌马河、南岔、金山屯、美溪、上甘岭、五营、红星、乌伊岭等林业局停止经营性采伐,实施封山育林。
2、积极培育后备森林资源。以市场为导向调整营林结构。加快更新方式和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加大保护和培育红松、黄菠萝、水曲柳等珍贵树种力度,增加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和速生丰产林、针阔混交林营造比重,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加快森林抚育步伐,突出抚育质量,促进林木生长和林分质量的提高。搞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完善营林苗圃的改革。大力营造药用、绿色食品等各类经济林,不断扩大基地规模,实行科学经营。加快民有林发展步伐。逐步减少国有造林的比重,鼓励和扶持林区职工、群众及各类社会主体投资林业。到2010年全市更新造林4万公顷,建设经济林基地1万公顷,森林抚育面积达542万亩次。
3、完善和深化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探索进一步深化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的配套措施,坚持管护与经营两手抓、两结合,把管护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大力发展林下多种经营,帮助承包经营的职工选准经营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壮大家庭经济规模,提高林区群众收入水平。
4、加快林场所布局调整,搞好生态移民区建设。根据木材生产任务量,科学调整、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撤并结合、撤小留大,将林管局所属218个林场(所)调整到164个,撤并54个。撤并林场的居民主要向中心林场和局址集聚;在农林交错地带、重点火险区和重点生态公益林区面积较大的友好、上甘岭、五营、红星、新青、汤旺河、乌伊岭等7局施业区内,建立95.6万公顷生态区,实施生态移民。
5、加强生态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把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作为根本性的基础工程和首要任务,加强保护区建设,积极保护培育发展森林资源。以保护原始红松林的森林生态系统为主,重点加强丰林、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以保护恐龙化石为主,加强嘉荫龙骨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使各级各类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面积由现在的54万公顷扩大到58万公顷。以保护松花江支流源头的生态功能作用为目的,建设总面积为68万公顷的汤旺河、呼兰河、伊春河三大流域生态功能保护区。以保护乌伊岭湿地、翠北湿地、库尔滨河湿地、红星湿地、友好湿地为重点,建设总面积为40万公顷的小兴安岭森林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增强小兴安岭中北部地区蓄水涵养、调节气候的能力。到2010年使全市90%的典型生态系统和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6、认真贯彻严管林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林,坚持再困难也决不向林子伸手,再困难也决不以拼资源换取暂时利益,再困难也决不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坚决杜绝超计划、超限额采伐和盗伐林木,严格“三总量”控制。依法保护林地资源,全面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强化林政管理,坚决打击乱砍滥伐和毁林开荒的行为。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强化“天保”资金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强化质量管理,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搞好森林病虫鼠害测报和防治工作,加强对外来生物的检疫,防止有害生物入侵。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林区
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构建资源节约型的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地区发展、产业转型和传统产业改造,从企业入手,以园区建设为重点,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支撑,节约能源、资源,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到2010年,除实现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主要指标以外,我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70%达到80%,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由65%达到80%,木材综合利用率由80%提高95%以上。建设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典型企业、园区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镇。
1、启动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一是启动伊春市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工作。研究探索林木资源循环开发利用的发展模式,建设成林木资源循环利用的示范城市;二是启动建设循环经济园区试点工作。以我市北部乌伊岭、汤旺河、新青、红星、五营五个林业局为主,以新青为中心,设立循环经济园区,以木材精深加工为主要内容,重点发展木材及剩余物的综合利用产品;以西林钢铁公司为主,设立西林循环经济园区,利用西林钢铁公司炼钢废弃物,发展煤焦油、精铁粉等产品;三是启动建设循环经济企业试点工作。以伊春林业发电厂、林都热电厂等热电联产企业为主,与我市新型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相结合,设立余热、粉煤灰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企业;以朗乡林业局为主,发展木材精深加工企业循环利用林木资源。
2、建设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积极谋划和建设一批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加快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积极推进带岭、朗乡和北部林区风电项目建设,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加快美溪、嘉荫、南岔等水电项目开发和西山水电站项目的前期以及开工建设工作。争取更多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工建设,大力推进粉煤灰、焦炉煤气、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为全市资源综合利用提供示范;逐步在城区建设废弃塑料、轮胎、包装物和报废汽车、家电等废旧物品处理中心,提高中心城区废弃物资源化的能力。加强新型燃料的开发和利用,调整林区燃料结构。加快建设农村沼气项目,推广省柴节煤炕连灶1万个。
3、大力推进废物综合利用。积极推进伊春林业发电厂、林都热电厂开发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生产建材产品,使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加快西林钢铁公司煤气系统的优化改造和蓄热式燃烧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发西林区超细粉加工项目和浩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粉煤灰项目,使工业废渣得到充分利用。积极支持汤旺河福旺木业有限公司和朗乡人造板集团的发展,使林区的“三剩”原料得到有效利用。
三、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建设环境友好型林区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
控制环境污染。加大投入,加强重点污染源治理,尤其对汤旺河沿岸污染严重的南岔结核病院、西林钢铁集团、友好纤维板厂等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施行《清洁生产促进法》,积极推进清洁生产、绿色消费。严格新建项目环境管理,建立工业污染防治激励机制,实施工业污染全面达标工程,改造、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加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加快日处理污水5万吨的伊春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和日处理垃圾345吨的伊春中心区垃圾处理厂建设。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实施生态功能区建设管理能力工程,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预警预报系统。优化现有自然保护区体系结构,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加强矿产、水等重要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加强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保护,实施物种遗传资源出入境查验制度。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监测能力和管理能力,建设应急监测体系和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重视新型环境问题预防工作。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生态和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环保执法能力。
第四章 产业发展
以建立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突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和接续替代产业,加快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步伐,大力发展农业和第三产业,推进生态经济区建设,实现林区经济转型。
一、实施工业兴市战略,全面提高工业发展水平
以推进工业信息化、传统工业升级为重点,加快大项目建设,积极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高的新项目,不断优化我市工业结构,全面提升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到2010年,工业增加值达到63.1亿元,年均增长12.5%。
1、建设新型现代化的森林工业基地。科学经营、永续利用森林资源,合理调减木材产量,实施商品林基地建设工程,走加工与营林一体化的路子,加快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搞好以朗乡、新青、汤旺河林业局为重点的15万公顷的原材料基地建设,加快木材精深加工业的发展,推进林纸、林板一体化建设,以家具、人造板、木制工艺品为主导产品,抓好骨干产品更新换代和重点项目的改造,不断提高各类木材精深加工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占有份额。加快推进绿色、特色食品工业和北药深加工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力争到2010年森工产业增加值达到54亿元。
2、大力发展重化工业,建设全省最大的钢材、水泥生产基地和较大的化工基地。重点围绕冶金、建材、化工三大产业建设,支持西林钢铁集团加快技术改造步伐,优化工艺设备结构,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十一五”期间,投资100亿元,建设两座1260立方米的高炉,实现年产钢400万吨、钢材390万吨、铁30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36亿元,利税24亿元,建成龙江精品钢材基地。支持华泰投资公司整体收购浩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十一五”期间,投资10亿元进行扩能改造,新建两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到2010年,形成年产熟料375万吨,年销售收入达到8亿元,成为全省最大的水泥熟料生产基地。支持浩良河化肥分公司扩能改造,投资4.5亿元,扩建尿素生产线,建设生产10万吨甲醇生产线,成为全省较大的化工基地。到2010年全市重化工业实现增加值11.1亿元,年均增长25%,占GDP的比重由2005年的5%提高到6%。
3、大力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建设几个具有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矿山企业,引进资金、技术,开发铁力钼矿、翠宏山铁多金属矿、争取开发响水河铅锌矿以及其他中小金属矿,形成一个较大的矿山企业集群,为西钢提供原料保证。同时大力开发利用我市的石灰石、麦饭石、珍珠岩、矿泉水等非金属矿产资源。鼓励支持多种经济成份进行探矿、找矿,加大探矿覆盖面,探查发现新的具有开采价值的矿产资源。到2010年矿业总产值达到31亿元,年均增长12%。
4、大力发展风电、水电工业,建设“中国绿色能源之乡”。充分利用小兴安岭风力、水利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开发风电、水电等新型能源项目。一是加快建设小兴安岭风力发电工程。支持北京龙源电力集团公司、绥化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和英国雄亚(唯尔京)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承建小兴安岭风力发电工程,二期工程投资20亿元,从2006年至2010年,陆续开工建设带岭石帽顶子山、朗乡耳朵眼山、小城乡砬子山和乌马河、嘉荫及上甘岭风力发电工程,到2010年全市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43兆瓦。二是加快建设装机容量10兆瓦的西山水电工程。三是加快建设汤旺河下游水电工程。支持浙江台州市客商投资建设浩良河庆丰水电站,对汤旺河下游水电资源进行梯级开发,建设绿华、晨明、威岭三个水电站,到2010年装机容量达到100兆瓦。
5、加快工业区建设,促进特色产业和替代产业在集聚中实现规模扩张。按照工业区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搞好工业区的建设。发挥工业区的区位和政策优势,努力开辟新的生产领域,积极引进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落户工业区,努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发挥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聚集功能,发展规模经济,提高规模效益。构筑工业区招商引资平台,全面落实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把工业区建设成招商引资的功能区,产业集聚的示范区。
二、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按照“横向抓项目壮集群、纵向抓产业扩规模、两头抓龙头带基地”思路,南部以铁力市为中心,构建绿特色产业集聚区;东部以西林、南岔为中心,构建重化工业集聚区;北部以新青、汤旺河为中心,构建板业、家具和旅游业集聚区;中部以伊春区为中心,构建木材精深加工、畜牧产品加工、生态旅游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通过发挥“南东北中”四大集聚区的产业集成优势,重点发展木材精深加工、森林生态旅游、生态畜牧、绿色食品、北药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实现由“原”字号、初级产品向精深加工、合理利用现有资源转型。
1、发展木材精深加工业,建设人造板、家具、小木制品生产基地。加强统筹规划和企业重组,引导企业由粗加工向精深加工发展,实现提档升级。人造板业重点抓好北部板业集聚区建设,大力发展二次加工项目,以素板为基材,开发复合地板、装饰板等高附加值产品,到2010年,全市人造板二次加工产品比重达到31.5%。家具业进一步做强光明家具,积极培育晟宇、双丰家具集团,按照区域专业化分工原则,以产品订单为纽带联接相关企业,形成若干专业性家具集团,共闯国际家具市场,到2010年,全市家具产值达到13亿元,出口额占全市出口总额的60%以上。小木制品业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向专业化、集团化发展,实行扩散式生产。突出木艺制品的林区文化特色,开发独创性工艺,努力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收藏价值。到2010年全市木材精深加工实现增加值18.5亿元,年均增长10%,占GDP的比重达到10%。
2、发展森林旅游业,建成中国森林生态旅游胜地。把森林生态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作为我市旅游产品开发的总体目标定位,以“中国森林之都—伊春”为整体形象品牌,以森林度假,特别是森林避暑度假为主打产品,围绕全省重点发展的铁力—伊春—嘉荫黄金旅游带,整合旅游资源, 优化旅游产品结构,打造旅游精品,培育龙头企业,拓宽客源市场,壮大旅游产业。在布局上,构建“一个中心、二条环线、三个旅游集合区、四条辐射线、四个重点旅游区”的空间结构,建设以小兴安岭生态系统为背景,以四条风景观光道为骨架,以各旅游景区为支点的森林大公园。南部集合区以开发冰雪旅游产品为重点,中部集合区以开发生态城市观光和旅游服务产品为重点,北部集合区以开发森林生态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为重点。到2010年,建成国家AAAA级旅游区4个,国家AAA级旅游区6个。森林观光、度假、漂流、滑雪成为全省名牌旅游项目,并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达到290万人次,实现旅游业收入25亿元,增加值12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占GDP的比重由2005年的2.7%提高到6%以上,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3、发展壮大生态畜牧业,建设全省重要的畜牧养殖和产品加工基地。按照“南牛北羊,中部鸡兔,各地蛙鹿”的规划布局,因地制宜确定区域发展项目,通过龙头企业带动,重点搞好五大畜产品系列开发。一是搞好优质奶牛系列产品开发。以盛中、华威等企业为龙头,依托铁力奶牛胚胎繁殖技术,建设以国外优质品种奶牛饲养为主的高产养殖园区。二是搞好绒山羊系列产品开发。以嘉荫县为中心,以鄂尔多斯集团为依托,按品种繁育、生产和加工的产业化模式,建设50万只以上规模的绒山羊养殖加工基地。三是搞好鸡兔系列产品开发。以友好翔宇集团、林海兔业公司等企业为龙头,促进鸡兔养殖业规模化发展,到2010年,全市肉鸡饲养量1410万只,年加工量达到750万只,兔饲养量105万只,年加工量100万只。四是搞好鹿系列产品开发。以乌马河鹿恩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龙头,积极开发鹿胎素、鹿心血等国内外市场畅销的保健品,促进全市养鹿规模的扩大,到2010年,全市鹿存栏达到4.5万头。五是搞好林蛙系列产品开发。积极引导林场所有条件的职工群众和个体大户,大力发展林蛙养殖,支持远东药业等龙头企业与科研部门联合开发林蛙系列产品,逐步扩大林蛙油、延更养颜胶囊等畅销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积极发展北极狐、野猪驯化等特种养殖。到2010年全市畜牧业实现增加值17亿元,年均增长26%,占GDP的比重由2005年的4.6%提高到9%。
4、发展北药业,建成“林都北药”开发基地。以“制药兴财政、药材富百姓”为发展目标,加快建立结构合理、独具特色、效益突出、科工贸一体化的“林都北药”经济体系。一是培育林都北药集团,壮大龙头企业实力。巩固提高GMP认证成果,以技改、合资合作、改组整合等方式,重点扶持好红叶制药、伊春药业、南岔格润药业等龙头企业,通过龙头带动整个北药产业发展。二是打响“林都北药”品牌。重点扩大“康妇消炎栓”、“芩暴红系列”、“北豆根胶囊”及刺五加、林蛙和鹿产品系列的市场占有率,形成北药市场的影响力。三是建立GAP北药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加快北药产业升级。扩大规模、规范标准、提高档次和水平,在目前28处市级以上生产基地基础上,做大做强人参、平贝、五味子、刺五加、水飞蓟等生产基地50处,全面提升药材生产质量和能力。四是实施科技兴药工程,大力开发后续品种。加大对多利欣以及刺五加水针剂等新剂型产品的科技投入,增强北药产业的发展后劲。到2010年全市北药实现增加值9亿元,年均增长20%,占GDP的比重由2005年的3.2%提高到5%。
5、发展绿色食品业,建设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山特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坚持“打绿色牌,走特色路”的发展思路,突出特色,系列开发,提高市场占有率。以整体打造纯天然、无公害的“小兴安岭大森林”品牌为目标,积极组织天然野生山特产“保护性采集”,发展菌类、山野菜、山野果等“特色栽培”和有机绿色水稻、大豆等“特色种植”。建设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加快推进铁力绿色水稻生产基地、嘉荫绿色大豆生产基地和市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重点扶持和培育友好翔宇集团、朗乡翠花集团、五营雪源饮品、铁力四宝米业等一批具有规模优势的绿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不断扩大小兴安岭绿色食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到2010年,绿色食品业实现增加值9.5亿元,年均增长17%,占GDP的比重由2005年的3.7%提高到5%以上。
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和林场所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推进农业和森工多种经营发展。以农民和务农职工增收为核心,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全面繁荣农村和林区经济。到2010年,农业增加值达到42.5亿元,年均增长8%;森工多种经营产值47.2亿元,年均增长8%。
1、调整农业和森工多种经营产业产品结构。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质量效益农业,大力发展畜牧业,实现“主辅换位”,继续把发展绿特色种植业和特色养殖业作为主攻方向,以科技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大农村经济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力度,推广实施农业产业标准化,增大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比重,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农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2、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加速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扶持、引导、培训和规范基地农户,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规范化程度,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加速建设辐射面广、牵动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的龙头企业群体,扶强做大具有区域性牵动作用的加工型或流通型龙头企业。突出地域特色,发展优势项目,实现合理布局。在巩固、完善和提高现有龙头企业基础上,着力新建一批特色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通过各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政策扶持,吸引工商企业和外资来我市来发展高附加价值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因地制宜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展新型农业合作形式,促进形成农户、基地、市场和龙头企业之间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
3、健全农业和森工多种经营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科技队伍和各级农技推广中心(站)建设,大力推广应用农业和森工多种经营先进技术。进一步完善农业信息网功能,逐步建立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新型服务体系。加强农产品和山特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培育中介服务组织和经纪人队伍,不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4、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大投入,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对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发展远程教育和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面普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加大农村吃水和住房的改造力度,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道路建设,基本实现所有乡(镇)和55%以上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面,所有的建制村通公路。加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村屯的美化、绿化和净化。深入开展三下乡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高广大农民的文明素质。
5、千方百计增加农民和务农职工的收入。广泛开辟农民和务农职工增收渠道,加大农民的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开展到外地“打工经济”,大力发展职工自营经济。通过发展种植、养殖、采集、加工、商贸服务等非林脱木产业项目,推动自营经济战略升级。围绕特色经济,以龙头企业为依托,通过为其提供原料和初级产品,不断扩大自营经济规模。2010年末职工自营经济实现增加值43亿元,超亿元的县(市)区局达20个,全部林场(所)实现超百万元,职工自营经济户年纯收入2.3—3万元的职工家庭达到10万户,3万元以上的职工家庭达到9万户。
四、充分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
创新机制,提升质量,扩充结构,完善体系,推进服务业的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适应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求变化。到201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66.4亿元,年均增长9%。
1、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引导和鼓励物流企业打破行业、地域、所有制限制,组建具有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的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强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范围,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整合现有物流资源,构建城市物流服务网络。进一步强化伊春区、铁力市、嘉荫县、南岔区物流枢纽的聚集辐射功能,建设林木产品、畜禽产品、北药产品、绿色食品交易中心大市场,组建大型物流企业集团,推进连锁经营、多式联运、网上交易、仓储批发、集中配送等经营形式。
2、加快发展信息产业。贯彻落实“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战略方针,不断提高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扩大信息产业规模,形成信息资源比较丰富,信息网络基本完善,信息市场日趋繁荣的信息技术应用体系。大力加强信息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的“三网”融合;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电子产品制造业和软件业发展;加快电子商务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应用;进一步抓好政务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和社会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全社会信息化应用水平。
3、加快发展金融保险、房地产和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金融保险业,优化信贷结构,鼓励金融保险部门提高产品创新和开发能力。调整房地产开发结构,规范搞活房地产市场,建立完善住房交易网络。加快培育律师、审计、会计、咨询、调查、研发、评估、策划等中介组织。
4、加快传统服务业的现代化进程。运用现代服务技术和经营方式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积极发展连锁经营、仓储超市等新型流通业态。支持品牌餐饮业快速扩张,提高餐饮业服务和管理水平。建立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现代社区服务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创办服务企业,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完成社区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实现社区服务智能化,便民服务现代化。加快发展养老托幼、家庭医疗、清洁卫生、保养维护等便民利民的家政服务,推动体育健身、社会安全等行业产业化发展,积极拓展新的社区服务领域。
第五章 城市建设
以建设世界知名、中国一流、中等规模、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按照“城在山中、城在林中、城在水边、城在景中”的建设理念,突出生态园林城特色,坚持高标准定位,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构造品位高雅、风格独特、功能齐全、清新优美、舒适宁静的生态园林城镇群,把国家级园林城建设提升到更高水平。
一、加快发展中心城市
按照“结构合理、特色明显、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定位,实施“四区连片”城市发展战略,把伊春区、友好区、乌马河区、翠峦区连接起来,整体规划,同步推进,组团式建设。突出北方森林城市特色,大力开展城市绿化工作,提高城市绿色面积比重,建成体现红松故乡、林都韵味的市中心城区。不断搞好老城区的基础设施的改造,完善城市各项功能,优先发展城市公交事业,增强牵动和辐射能力。放宽人口入城政策,结合林场(所)布局调整和生态区(局)建设,实施生态移民,力争到2010年使中心城区面积达到20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50万人。
二、加快中小城镇建设
加快中小城镇的发展步伐,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重点加强小城镇和林场所道路、通讯、给排水、供热、绿化、污染治理等方面的规划和建设,促进卫星城镇全面提档升级。综合利用“青山、碧水、蓝天、绿地”美化家园,逐步把各个城镇建设成为交通便利、设施配套、环境整洁、各具特色的“旅游度假村”。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搞好规划布局,增加投入,保证质量,努力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加快哈伊公路复线、伊嘉公路汤嘉段高等级公路建设,完善“一纵三横一环”公路主骨干框架。“十一五”期间,安排公路建设里程368.4公里,其中:伊嘉公路汤旺河至嘉荫段96公里,伊春至北安公路46.3公里,铁力至通河公路77.1公里,哈伊公路铁力至绥化高速公路32公里,伊春至铁力高速公路117公里。抓住国家实施通村公路的重要机遇,提高通村(林区)公路的通达深度和公路标准,争取早日实现通畅目标。争取开工建设汤嘉铁路。建设伊春支线机场,开辟通达北方主要城市航线。
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争取完成西山水库建设,同时,搞好西林、南岔、桃山等水库建设。争取完成堤防为33.8公里、护坡29.7公里的中心城防洪工程,加快黑龙江、汤旺河、呼兰河及其它河流堤防建设,提高防洪标准;对山洪易发点进行治理,提高抵御山洪能力;加快中型灌区改造和新灌区建设,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做到基本上防治全市一般性旱涝灾害。
继续搞好电力建设。加强电源建设,积极支持发展热电联产,加快现有热电厂改扩建工程,提高供热和供电能力。开发利用水能资源,不断扩大水电装机容量。加强电网建设,对主架网进行升压改造,尽早实现林网输电线路环网供电。
第六章 经济体制改革
通过启动实施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消除制约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活化企业内部机制,增强林业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的内在动力。
一、认真实施林权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积极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林地不能逆转、资金不能流失”的前提下,创新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探索林地承包经营机制,实行国有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木有偿流转,优化森林资源、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配置,从根本上解决国有森工林区存在的森林资源过度消耗、利用效率低下、育林投入不足、企业经济负担沉重、林业职工生活贫困、林区社会不稳定等问题,实现森林资源培育发展和保护利用并举,国家、企业和个人利益共享,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兼顾。在双丰、铁力、桃山、翠峦和乌马河5个国有森工林业局先作试点,试点规模8万公顷,约占林区商品林总面积的9.3%,取得成功经验后,逐步推开。
二、积极推进分离企业办社会,加快劣势企业退出市场步伐
通过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主辅分离,使企办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从森工企业彻底分离出来,划归政府管理,推进政企分开。同时,将地方财政与企业财务完全分开,减轻企业的负担。对因资源枯竭导致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伊春木材综合加工厂、友好木材综合加工厂、南岔木材水解厂、伊春林机厂等森工院墙企业依法实施破产。动员企业和社会力量做好资产回购,采取定向招商、先招商后改制等办法,搞好企业破产后的资产重组。
三、实行开放式改制,活化企业内部运行机制
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支持优势企业加强与国内外一流企业合资合作,纵向延长产业链,横向兼并收购,发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的大集团,形成一批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知名品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同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加速推进干部制度、人事劳动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分离、分立、精简林场(所)和林业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尽量划小核算单位,增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能力。促进林场所由木材生产型向多种经营型转变,由车间管理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变,加快建立以供销服务公司和其它股份制公司为主的经营实体。
四、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调整所有制结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到2010年,非公有制经济年均增长13%以上。突出民营经济的主体地位,实现民营经济发展领域、整体规模和质量效益的扩张。落实民营资本进入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医疗卫生、科学教育、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具体实施意见。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文件,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
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完善社会服务体系。设立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具有示范作用的外向型、科技型、环保型、龙头型、配套型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融资环境,鼓励和支持我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建立互助性融资投资机构。改进信贷考核和奖惩管理方式,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加快面向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进一步完善小企业创业扶持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技术支持体系,加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人才培训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五、深化财税、金融和投融资体制改革
进一步完善区级财政体制,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健全金融调控体系,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和协调机制。树立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投资主导地位。规范政府投资方式,促进政府投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加大基础设施和社会发展领域投融资市场化改革力度,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方式,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资金筹措方式市场化。完善投融资中介服务体系,为社会资金进入和退出投资领域提供新通道。
六、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调整市场结构,完善市场功能,规范市场管理,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培育和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商品市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树立诚信为本的理念,建立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体系。
七、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研究解决农村税费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把工作重点放在搞好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围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多元化、竞争型的粮食流通主体,完善粮食储备调节制度,加强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规范粮食市场;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第七章 对外对内开放
实施“南联北开”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充分利用嘉荫口岸面对俄罗斯、背靠大林区、辐射大东北的地缘优势,加快对内对外开放步伐,全面推进对外对内开放的战略升级。到2010年进出口总额达9000万美元以上,年均增长1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额达480万美元以上,年均增长10%以上。
一、进一步扩大贸易进出口
深度开发美国、日本、韩国等传统市场,积极拓展欧盟、南美等新兴市场,不断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大力培植具有特色的主打产业和产品,实现外贸主体和领域“双优化”。进一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由以家具为主向北药、绿色食品、木制工艺品等方面发展,提高出口效益。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品牌等无形资产和先进设备,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搞好对俄经贸合作
加大对俄森林资源合作开发力度,积极组织有实力的企业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建立森林采伐和木材精深加工基地,扩大木材进口总量,实现境内境外林、浆、纸与木材精深加工产业化,到2010年全市进口木材达到20万立方米。加快嘉荫口岸建设,在巴斯克沃口岸对面新建一处过货场。支持鼓励更多企业、林业职工和农民到俄罗斯从事农业开发建设,逐步建立集约化、规模化的现代农业生产加工基地。抓好对俄矿产资源开发,支持西钢集团参与开发吉姆坎铁矿和铁精矿粉贸易合作,引导乌拉嘎金矿、西林铅锌矿、大西林铁矿等资源已经枯竭,但技术优势明显的采掘企业,参与俄远东地区和西伯利亚地区矿产开发。加强对俄边贸及房地产开发等合作。推进跨国旅游合作,开通“哈尔滨—伊春—哈巴罗夫斯克”和“哈尔滨—伊春—比罗比詹”旅游线,以此带动全市旅游业大发展。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充分利用国家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的“名片效应”,进一步扩大外宣力度,优化改善投资环境,以转型促开放,以开放促转型。抓住“外资中移”、“南资北移”的机遇,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资本和投资转移,重点围绕立市项目、非林脱木产业、林权制度改革、城市基础设施和工业区建设进行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知名的大财团、大企业来伊投资发展。发挥森林生态服务有偿化功能,争取碳汇的造林项目和参与碳汇交易。加强对国内投资的引导,着力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大与南部和中部发达地区的经济合作力度,重点围绕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圈的省市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吸引更多的国内资本到我市投资兴业,促进企业资产重组,整合壮大一批大企业或企业集团。积极探索招商引资的新方法、新途径,采取建立基地、定点招商,组建队伍、专业招商,外设机构、常年招商,密切感情、以商招商,积极参展、规模招商等办法,多路并进,多策并举,不断增强招商引资的对接度和成功率。
第八章 科技和教育
坚持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教育发展,增强知识、技术、信息、管理和人力资源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
一、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建立和完善促进科技创新的机制及政策,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十一五”期间科技进步因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 以上,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达到80% 以上,全市民营科技企业达到150户,高新企业达到15户。加快科技人才培养,建立起在省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科技带头人队伍、科技企业家队伍和专业技术工人队伍,培养各类人员5万人次。
完善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坚持科技领先,人才为本,高度重视科技进步因素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实行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政策,采取有力措施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加大科技开发投入,加快新产品开发,努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工程技术三大新兴产业为统领,不断创新药物及产业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现代林业。充分调动现有科技力量,并引进科技人才解决共性关键技术问题,通过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科技攻关、科技成果推广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以及先进实用技术的组装配套与推广应用,改造提升我市的木材加工、冶金建材、绿色食品加工以及特色养殖繁育等传统产业。
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搭建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信息咨询系统为基础,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基层的技术服务平台,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把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引入到现有农村服务机构,突出社会化服务。采取与专业大户结合,与主导产业结合的方式,按行业进行分类,以法人为依托,组建行业技术服务中心。建立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贷款担保、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要素资本化政策,保证企业在贷款、承担科技任务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加快发展教育事业
加大教育投入,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教育发展。
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牢固树立教育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观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稳步发展高中教育,大力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巩固提高“两基”教育成果,加快中小学规范化学校建设。建立控制学生辍学和流失责任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继续整合办学地点较近和林场所及农村规模较小的中小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到2007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基本合理。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抓好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到2010年建成省级示范性高中4-5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面向国内外市场需求,以就业为导向,按“订单”方式加快实用型人才培养,加强政府统筹,强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鼓励支持伊春林校、卫校和伊春职业技术培训学院等中等职业学校加快发展,逐步将其办成集教育培训、生产实习、技术信息推广服务于一体,多功能、综合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全市职业教育的示范性学校。稳步发展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认真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民办教育,加快形成以公办教育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共同办学的新格局。加快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教师全员聘任制,推广伊春区、朗乡局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经验,逐步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教师能进能出,职级能高能低,薪酬能多能少”的竞争激励机制。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壮大人才队伍
建立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人才保障机制,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全面推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打破身份界限,建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科学有效的流动机制。健全人才保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人才得到与其劳动和贡献相适应的报酬,为各类人才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各类人才队伍的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鼓励企业为各类人才办理企业年金等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对高技能专门人才,实行特殊工资、津贴政策,不断提高技术技能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引导企业建立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适应的激励机制,用好留住高技能人才。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抓紧培养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培养具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加快适用性人才特别是青年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培养造就一大批职业化、现代化的优秀企业家,培养和使用一批优秀的国有企业产权代表和专职监事人才;以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为核心,产学研结合,打破条块限制,集中优势人才,形成专业配套、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第九章 构建林区和谐社会
积极扩大就业,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理顺分配关系,加快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林区和谐社会。
一、改善人民生活
1、努力做好就业工作
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不断优化就业结构,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劳动力素质,扩大就业再就业。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要载体,发展社区服务业、旅游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努力增加就业岗位。搞好劳务输出,拓展就业空间。引导下岗职工转变观念,实现灵活就业。加快推进城镇退役士兵由指令性计划安置向以经济补偿、货币安置、自谋职业为主的方向发展。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搞好再就业培训工作,提高求职者的劳动技能。支持并规范发展就业中介组织。发展和培育劳动力市场,建设区域就业信息平台,加强就业指导,引导劳动者合理流动。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就业照顾和就业援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到2010年,力争实现就业再就业14.5万人。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搞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继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努力扩大非国有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覆盖面,积极推进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向非国有企业和个体劳动者扩面。逐步建立完善工伤、生育保险体系。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研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到2010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9万人,参保率达98.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0.2万人,参保率达100%;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3万人,参保率达59%。
3、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发展城乡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事业,做好优抚安置工作。以城市低保、农村贫困户和五保供养对象为主要救助对象,以政府救助为主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为辅助,以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政策救助为补充,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标准有别、分类施保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掌握低保对象的动态变化,适时适度提高低保标准,到2010年力争达到150元以上。坚持社会福利化发展方向,逐步形成以公办福利机构和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社会福利并存,社区组织和居家福利保障服务为依托的社会福利体系。
4、扩大城乡居民消费
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比重。落实国家公务员工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提高农民收入的各项政策。“十一五”期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以上。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劳动工资监察,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困难问题。增强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引导消费预期,增加即期消费。鼓励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完善带薪休假制度和法定节日休假制度,鼓励教育、健身、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和休闲消费。完善农村销售网点和服务设施,改善消费环境,扩大农村居民消费。
二、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推进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完善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制度,探索建立计划生育保险制度。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改善出生人口素质和结构,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搞好出生人口性别综合治理。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增强社会的老龄服务功能,提高老龄人生活质量。深入实施《伊春市妇女发展规划》和《伊春市儿童发展规划》,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加强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权益。
2、加快卫生事业发展
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努力控制艾滋病、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积极防治职业病、地方病。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加强卫生行业监管,维护群众就医安全,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3、大力发展文化和体育事业
进一步加大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繁荣和发展小兴安岭文化、打造大森林文艺劲旅的意见》的力度,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注重体现小兴安岭文化特色,打造兴安文化品牌,加强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继续加强“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重点发展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和社区文化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大整治监管力度,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三级文化网络。加强文博图建设,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建设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文化新格局。坚持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发展体育科技,提高体育队伍素质。加快体育健身和休闲娱乐产品的开发,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加大体育场馆、群众健身设施等建设,进一步完善体育设施。
4、推进“平安伊春”建设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应急能力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建设气象防灾减灾系统工程。提高预报准确率,扩大气象服务领域。增强防震减灾能力,加强地震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地震监测预报和综合防御能力。加强对山洪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的防治。
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加强城镇防火工作,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逐步完善社会灾害和自然灾害救助机制,建立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处理措施预案,强化紧急救援体系建设,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
维护社会公共安全。高度重视、妥善解决好经济转型期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建立维护稳定的各项机制,采取治本措施,及时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证各项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市人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和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6、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宣传教育,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引导全市人民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大力开展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特别是抗联精神、伊春精神、马永顺精神和孙海军精神教育,大力宣传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不断增强全市人民为使伊春繁荣富强、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而努力奋斗的精神力量。
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建设家乡,做新世纪伊春人”形象建设活动,大力宣传《伊春市市民文明公约》、《伊春市公民文明守则》,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同时深入开展以“四自五爱”工程为主要内容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设,广泛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活动和以“一线两带”为重点的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大双拥模范城创建力度,力争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积极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提高群众的文化素质。到“十一五”期末把伊春建成国家级文明城市。
7、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和政风建设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政府在继续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把领导精力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建设和谐社会上。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整合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社会公示、社会听政等制度,让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纲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问责制。各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扩大公民、社会和新闻舆论对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督。
第十章 搞好规划实施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履行职责,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一、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综合运用计划、财政、金融、税收、物价等经济手段,以及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扩大就业规模,促进投资,引导消费,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二、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对规划确定的事关全局的重点建设项目,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加快组织实施。创新项目建设机制,做好项目的谋划和储备。坚持内资外资项目齐头并进,注重项目投产、续建、开工、储备滚动推进。对木材精深加工、森林生态旅游、生态畜牧养殖、绿色食品、北药开发、冶金建材化工、绿色能源、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给予政策、资金支持。通过各种途径,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重点建设项目。
三、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特别优先保障对农村公共服务、卫生、科技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区基础设施、扶贫减贫、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和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公共服务支出和项目投入。做好符合国家和省重点支持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生态功能区和资源枯竭型城市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四、充分发挥年度计划、专项规划对落实总体规划的作用
搞好年度计划,把纲要提出的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一个计划年度中,保持实施的连续性;抓好市里确定的重点专项规划、县(市)、区(局)规划和行业规划的编制工作,搞好与总体规划的衔接,保证重点领域规划目标的实现,形成专项规划、县(市)、区(局)规划和行业规划落实总体规划的合力。重点专项规划,按规定报送规划主管部门,经与国民经济总体规划衔接后,下发实施。
五、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监督检查
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及时分解落实规划中具有可操作性的发展战略、任务和政策,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市规划主管部门要跟踪分析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加强对本规划确定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点工程和重点指标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及时向社会发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负责重点专项规划的跟踪分析,并接受市规划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加强对规划纲要的宣传
面向社会、面向大众,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使实施规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相关部门和领导都要提高规划意识,树立长远发展的观念,自觉以规划指导各项工作,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从实际出发,贯彻好本纲要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