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报告】区物价局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报告

时间:2023-05-08 09:20:10 来源:网友投稿

物价局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报告市物价局:根据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审验工作的通知》(咸政价转发[]01号)精神,我局积极组织、认真落实,顺利圆满完成了年度《收费许可证》的年审工作,现将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价报告】区物价局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

【物价报告】区物价局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报告


物价局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报告


市物价局:

根据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做好<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的通知》(咸政价转发[]01号)精神,我局积极组织、认真落实,顺利圆满完成了年度《收费许可证》的年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组织,精心安排。

我局对年度《收费许可证》的年审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以王荣君局长为组长,区财政局为成员的年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抽调物价、财政主要骨干力量组成。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共同协商,对年审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年审实行“一厅式”办公,区物价局和财政局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联合审验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区物价局。年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年审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培训,对年审工作从严要求,明确了年审工作纪律。

二、认真审验,严格把关。

《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是对收费单位年度内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是收费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中,严格按照原国家计委、财政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2084号)和省物价局印发的《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审制度实施办法》(陕价费发〔1995〕3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年审工作采取报送审验和上门重点审验的方式进行,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收费单位采取上门重点审验的方式,部分单位审验范围追溯到以前年度进行必要的延伸审验,在年审中,结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78号)文件,坚决杜绝了国家和省上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上证,应调整的收费标准仍未调整和越权批准上证等问题的发生。对已核发的收费许可证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国家和省上《办法》规定超范围发证的,立即予以纠正,和区财政局联合重新清理制定了《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同时,提高了《收费许可证》的核发质量,根据国家收费政策的调整情况和收费单位的变化情况,及时变更或注销收费许可证。共审验收费金额2800余万元,取消收费项目5项,对5个违反规定乱收费在单位进行了处理,对7个未按期参加审验的单位进行了书面告诫,吊销《收费许可证》19个。针对收费单位年审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在下一年度审验中重点审验。

三、存在问题

行政事业性收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的是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弥补财政经费不足,推动社会公共事业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要从根本上治理乱收费,我们在以后的收费管理工作中必须加强收费管理,不断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力度。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对一些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开展,要在收费公示工作上下大力气,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督促各收费单位做好收费公示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不断完善现有的涉农收费监督网络,建立收费监督网络,在社会各界聘请一批义务收费监督员,建立群防群治机制,将乱收费行为彻底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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