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2013年排水行政许可工作的总结根据《深圳市水务局关于报送2013年排水行政许可总结的通知》(深水函[2013]1166号)要求,现将光明新区2013年排水行政许可工作总结、存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总结】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2013年排水行政许可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2013年排水
行政许可工作的总结
根据《深圳市水务局关于报送2013年排水行政许可总结的通知》(深水函[2013]1166号)要求,现将光明新区2013年排水行政许可工作总结、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报告如下:
一、2013年排水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总结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排水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工作,我局结合光明新区实际,本着服务企业、方便群众的目标,从2010年开始在光明新区水务行政审批上实行并联审批,达到一个建设项目在一个阶段只需办理一次水务审批手续,整个流程缩减6个环节,办文时间节省40个工作日。通过咨询宣传等方式,逐步引导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办理水务行政审批时主动申报并联。2013年对7个项目共21项行政许可实行并联审批办理工作。
同时,根据新区的统一部署,2013年我局在排水行政许可上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时限,通过采用网上审批系统,简化单位内部审批环节,压缩各环节审批时间和材料流转时间等方式,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将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了20%至30%,有效的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据统计,2013年共审批通过了排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8 项,其中城市排水许可15 项,建设项目排水施工方案审批27项,排水设施验收(建筑工程)5项。
二、排水行政许可办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之前建设项目排水施工方案审批和城市临时排水许可均未列入规划部门的前置条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无这两份批文仍可进行施工作业,对光明新区的排水规范化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与规划部门的多次沟通,建设项目排水施工方案审批已列入新区工程规划许可的前置条件,从设计阶段进行介入,对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排水方案进行把关。同时,以申请施工用水计划为抓手,进行施工项目三个阶段水务并联审批宣传。对未及时办理建设项目排水施工方案审批和施工临时排水许可的新建项目,要求按有关规定补办相应的行政许可审批,在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中逐步宣传普及水务行政许可审批。
城市排水许可未与工商营业执照挂钩,排水经营户主动申报城市排水许可的意识不强。今年由于新区机构调整,水政行政执法的职能从我局的水务科调整至城建执法大队,刚组建的执法大队执法力量有限,无法对所有在建项目和排水经营户进行大力度的巡查和执法,导致仍有部分企业和排水户未能自觉按要求办理水务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城市排水许可的办理数量较往年有所减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新区将充分发挥大部制的优势,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在开展日常水务行政执法工作的同时进行水务审批工作的宣传。比如:开展排水、节水专项执法行动,在严查无证无序排水户的同时,加大对光明新区范围内排水经营户合法排水的宣传,并通过印发排水宣传单,全力营造规范而有序排水的局面;拓宽思路,整合工作,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与排水行政许可相结合,在开展日常的水土保持检查监测中,同时对排水行政许可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督促未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的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及时补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