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调研】关于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调研报告【精选推荐】

时间:2023-05-10 15:00:08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的调研报告根据市委党校学习日程安排,县干班第三组学员围绕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在祁东县金桥镇和珠晖区茶山坳镇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通过与乡村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委调研】关于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调研报告【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纪委调研】关于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调研报告【精选推荐】



关于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委党校学习日程安排,县干班第三组学员围绕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在祁东县金桥镇和珠晖区茶山坳镇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通过与乡村干部、党员群众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取得了当前基层党委政府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些基础调研材料,结合平常工作的所见所闻所思,综合报告如下:

一、现状

近年来,党中央发出走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号召,各地将践行群众路线作为基层工作的重中之重,有亮点、有特色、有实效、有经验,我们将其归结为四个“不缺”:

一是不缺载体。在全党全国开展创先争优等一系列活动以及“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的大背景下,衡阳各级党委政府立足实际,积极创设和丰富群众工作活动载体,如衡南县“万名干部下基层大走访”活动、耒阳市“百乡千村万户大走访”活动、祁东县“机关干部下乡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珠晖区“四问四帮”大走访活动和“双联双争”活动等等,这些活动都为机关干部深入乡村、社区和企业提供了很好的载体,并通过察民情、讲政策、搞劳动、献爱心、建台帐、办实事等各种活动形式和内容,及时排查调处矛盾,掌握社情民意,畅通诉求渠道,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构建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大有裨益。

二是不缺机制。市委专门下发了规范性文件,建立了群众工作制度,基层党委政府在具体实践中,注重在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如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信访接待机制、考核机制等;在机构设置上,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群众工作部(站),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创新;在领导分工上,实行点长责任制,挂点开展服务基层活动,建立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基层联系点,对口帮扶联点单位。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建立倒逼机制,促使领导干部自觉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推动了工作落实。

三是不缺措施。全市推行“一线工作法”,即干部在一线工作、民情在一线掌握、矛盾在一线解决、发展在一线促成,各县市区的一些好制度好机制也遍地开花,亮点纷呈:常宁市以“民情台账”为载体做好群众工作、蒸湘区的“三调联动”和“四会四议工作法”、南岳区的“心贴心”、衡阳县立足“三个好”打造人民满意信访以及衡南县宝盖镇妇联的“三帮一树”、耒阳市永济镇的“三有两评”工作法和“三卡服务”、雁峰区左家台社区的“五心服务”、珠晖区的“三入三找三带回”等,得到了干部群众的普遍公认,这些好做法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影响力。

四是不缺实效。其一,惠及了民生。各级政府通过为民办实事这项工作,以行政措施集中精力、集中财力,办理了一些顺民意、聚民心、解民忧的惠民实事,切实让群众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同时,通过信访渠道,解决了一些久而未决的复杂问题,让群众利益利到了落实。其二,保障了民权。一些地方将群众认可度列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主要标尺,提高了群众在干部评价和干部使用上的话语权;通过开展党员“双述双评”工作,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提高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其三,密切了关系。通过工作实践与专题培训相结合,基层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和能力得到增强;同时也理顺了群众情绪,提升了党政工作与群众意愿的契合度,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二、主要问题

群众工作虽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必须承认,当下党员干部作风不正、不实、不廉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保障和维护群众尤其是特殊群体的切身利益、解除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危机等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一是载体空载。我们的群众工作载体百花齐放,看起来很美,操作也管用。可以说,无论哪一项载体,只要坚持不懈地去抓,都会收到良好效果。但“载体空载”现象依然十分突出,一些活动缺乏实质性内容,缺乏硬性的指标,缺乏有力的监督,缺乏合理的考评,缺乏长效的机制,大多数最后流于形式、走了过场。诸如干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大部分干部都能偶尔为之,但长期坚持的几乎没有;与群众结对帮扶,除了送慰问金,其他帮扶措施能落实的少之又少。活动一过,很多党员干部就很难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因而这些活动,群众是又爱又恨患得患失,讲怪话发牢骚的不少。

二是实事虚做。一些干部已形成思维定势,只要是搞活动,就必须轰轰烈烈、声势浩大地搞宣传、造氛围,电视上要有声音,报纸上要有文字,网络上要有报道,墙壁上要有标语,干道上要有横幅。一些单位一些领导深入基层搞一次劳动,搞一次现场办公,抓一件实事,就动用方方面面力量搞宣传造声势,导致大量的心思、时间、精力和经费都做了无用功。而基层单位对上级安排的为民服务活动,也只是走走过场,做做表面文章,以形式主义对付形式主义;所采取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办法还停留在资金扶贫和节日慰问的状态,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同时,一些部门和领导干部热衷于明目繁多的检查、层出不穷的考核、多如牛毛的评比、接二连三的会议、夸大其词的汇报、各种各样的台账,实化了虚事,虚化了实事。

三是点不带面。基层单位围绕某项工作或多或少都会打造一些示范点,这样既可以一好遮百丑,又可以在上级检查时拿得出手,交得了差,这在一定程度上无可非议。然而,一些示范点最终只是变成了“官”赏点,其示范辐射带动效应几近于零,难以发挥以点促面的作用。因为,绝大多数示范点纯粹依赖上级领导的关心和行政资源的聚集,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搞得花团锦簇,以致 “搞好一个点,荒了一大片”。个别基层单位将打造示范点作为政绩工程来抓,以点代面,以偏概全,既自欺又欺人。有的还误入歧途,扶强不扶弱、助富不助贫,热衷于锦上添花,忽视了雪中送炭。

四是官不亲民。客观地讲,我们的干群关系离“官爱民、民拥官,官民团结一家亲”的理想状态还有较大距离。表现最突出的就是干群互信缺乏,在一些基层干部眼中,“老百姓”成了“老不信”,个别人员甚至成了“刁民”;而在一些群众眼中,凡是党员干部参与的涉及重大利益的工作,都会质疑暗箱操作和潜规则的存在,少数群众还恶意放大和扭曲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干群鱼水关系变成了油水关系,甚至是水火关系。从我市每年民调结果来看,党政机关干部和政法队伍形象这一项得分比较低,这充分反映了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亲近度、认可度、满意度还不够。

三、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症结何在?既有体制机制层面的,也有实践操作层面的;既有长期累积叠加的,也有新近凸显放大的;既有社会各阶层共性的,也有少数群体个性的。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原因:

一是缺陷性政策导致社会心态普遍失衡。当前,我们处于社会转型期,一些政策和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因而导致社会心态普遍失衡:第一,部分人的腐败和非法致富,造成群众强烈不满,在心理上将贫富差距进一步放大;第二,随着经济的发展,低收入族群比较性利益增长越来越少,强烈的阶层对立感和相对剥夺感弥散在整个社会底层群体;第三,个人向上流动机会缺失,群众在就医、住房、出行、就业、就学等社会资源共享上,普遍感受不公正。加之宏观层面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杠杆难以在短期内改变不公的收入分配制度,导致贫富两极分化日趋严重,基尼系数持续上升,影响了群众对社会公平的信念。

二是选择性监管导致阶层关系走向颠覆。最为突出的是社会行政管理层普遍存在趋利性,导致社会各阶层关系紧张。一些行政管理阶层信奉部门利益、地域利益至上,处理问题不是一把尺子量到底,而是区别对待,灵活处置;管理阶层不少个体没有好处不办事、有了好处乱办事现象比较严重,有的甚至大搞权力寻租,追求权力变现;不少部门奉行“民不告,官不究”,无视客观存在的普遍问题,无视自身职责所在,无人投诉就不去监管。再则,职能部门之间制衡效力趋于弱化,或多或少存在“官官相卫”现象。诸如此类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作为和监管不到位现象比较严重。因此,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逐步颠覆应有的常态。

三是非理性应对导致干部群体趋于消极。其一,群众工作考核和评价机制的设置不够科学合理,显得比较空乏,对于干部是否为民、务实、清廉概念模糊,缺乏刚性的、量化的衡量准尺,带有浓厚的主观色彩,致使干部出现作秀性、虚拟性、欺骗性作为。其二,干部虚以应对现象严重,在从人治走向法治过程中,干部的工作业绩、现实表现、进退留转基本由长官意志决定,因而干部唯上不唯下、唯官不唯民,片面追求上级满意、主官满意,大量的时间精力用于迎来送往、对上协调,忽视了群众工作的现实要求。其三,部分群众思想意识趋向消极,只管个人,不顾集体和国家;只要民主,不讲法制,以集体访、越级访和打砸闹来代替法律维权;只讲权利,不尽义务,存在“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现象。这对于群众工作开展,无形中设置了障碍、提高了难度,致使干部趋于消极。

四是博弈性思维导致矛盾主体基本对立。从整个社会生态来看,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博弈、精英阶层与底层群体的抗争长期存在。尤其是在群众对政府出现信任危机的大环境中,其博弈性思维更为突出。在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换届选举等过程中,相当数量的群众,表现出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博弈和对抗,不惜通过过激的手段来实现利益最大化,普遍存在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的不良倾向。而基层党委政府出于“法不责众”、息事宁人、稳定压倒一切的心态,往往进行妥协和退让,导致“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这一歪风蔓延,少数群众的维权观念日趋阴暗。

四、意见建议

基于以上问题及其原因分析,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认为可作以下四个方面的努力:

一是认知互动要有高度。抓群众工作就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与广大群众的一种双边互动,互为施众和受众。任何一方出现思想误区和认识盲区,都会对群众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致命障碍,可以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必须加强社会信仰体系、道德体系、诚信体系建设,促使党群干群正确审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效应,学会在利私利公、利小利大、利己利他、以及权利义务、唇齿相依的关系中实现价值,促使干部群众在双边互动中达成普遍共识。一方面,要让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我党的最大优势在于联系群众,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每一个人都要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另一方面,也要让老百姓意识到,他们的最大依靠就是党委政府,何时何地都不能脱离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从而相互理解、相互依撑、相互配合,共同促进社会的繁荣进步。

二是作风建设要有硬度。各级党委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气魄,铁腕治乱的决心,狠抓干部队伍治理,下大力气惩治贪腐、纯洁作风,下大力气净化思想、提高能力,建立庸者下、平者让、能者上的干部任用机制,切实增强干部做群众工作的内驱力。首先,要建立立体管理模式,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加大领导干部考察力度和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进一步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其次,要健全行风评议体系,进一步扩大民主评议规模和范围,提高评议质量,充分运用评议结果,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努力铲除腐败行为。再次,要拓宽多层监督渠道,完善社情民意、新闻媒体反馈网络,广辟渠道、广开言路。通过多形式、多层面的监督,把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尤其是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查重处,以赢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三是利益保障要有深度。群众工作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各级党委政府、党员干部必须在保障群众利益上,深度关注、深度服务、深度作为。要顺应群众的公正性思维。公正性思维是群众理解和看待当前党群关系、官民关系的基础心理、常态心理。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必须彻底摒弃特权观念和愚民思想,下大力气调节好利益分配,切实维护好社会的公平公正。要尊重群众的现实性思维。人民群众作为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的主体,对生活有最现实、最具体的利益要求。因此,要将群众最切实的要求最切身的利益在第一时间得到最真实、最现实的维护,真正实现成果的普惠共享。要善待群众的博弈性思维。以和谐思维对待群众的博弈性思维,在健全的法律框架下,以法治手段解决群众的利益诉求。如广东乌坎事件的妥善处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四是系统推进要有维度。群众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角度、全方位推进。要形成科学机制。建立民意沟通机制、利益表达机制、民主管理机制、矛盾排查机制、高效服务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社会管理机制、信访评估机制等。重点要设置好政策和制度落实保障机制,关键要建立量化的可操作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完整精确地衡量干部的德才,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提高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要转变政府职能。要从领导群众转变为服务群众,从行政命令转变为民主法治。同时,要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切实做到依法执政,各司其职,追责到位。要注重方法策略。领导方法上注重教育引导,管理方式上注重综合服务,工作重心上注重干部下访,力量投入上注重齐抓共管。要强化工作保障。进一步强化能力保障,着力提高干部队伍这个工作主体的执行水准,确保源头有活水;要强化决策保障,围绕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这一核心,将群众意愿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要强化智力保障,切实提高社会各群体整体素质,确保同心同向,实现全民意志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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