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规划】静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时间:2023-05-12 21:30:02 来源:网友投稿

静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十二五”时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规划】静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供大家参考。

【计生规划】静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静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科学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明确人口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对于实现人口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一五”期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央《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为统揽,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进一步转变,基本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完成了各项规划指标。

(一)人口发展特点

1.人口总量逐年增加。2010年,我县户籍人口为56.2万人。与2005年相比,增加3.9万人,年均0.78万人(含迁入人口)。

2.人口出生率稳中有升。2005年人口出生率为14.8‰,2010年为15.2‰,提高0.4个千分点。

3.人口死亡率有所下降。2005年人口死亡率为5.7‰,2010年为5.3‰,下降0.4个千分点。

4.三大年龄组人口比重有所变化,抚养比较低。0—14岁少儿人口比重2005年为19.3%,2010年为18.7%,有所下降。15—64岁人口比重2005年为72.5%,2010年为72.3%。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2005年为8.2%,2010年为9%,人口老龄化加重。总抚养比2005年为37.93%,2010年为38.31%,处于较低水平。

5.其它特殊年龄组人口总量有所增加。15—49岁育龄妇女总量增加,由2005年的14.1万人,增加至2010年的14.4万人左右。20—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由2005年的3.3万人增至2010年的3.5万人。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成就

1.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在新城开发、村级两委班子换届等一系列重点工作中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情况列为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局政绩考核的重点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建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综合协调机制,保证了全县人口、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保持了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坚持不懈地抓好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不断转变。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建设,引导村级依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工作重心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加强了对落实长效措施的指导、考核和奖励,促进了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强化孕检服务,严格控制计划外出生。严格依法行政,对违法生育人员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3.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全面开展。开展了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通过了市级优质服务先进县达标验收。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对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改扩建工程,基础设施和技术服务能力得到加强。全面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防治三大工程,保障了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权利。

4.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工作全面铺开。深入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加强了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管理。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共同治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加强出生统计监测,为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提供了数据支持。

5.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全面落实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对独生子女家庭、退二胎生育指标家庭、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家庭的一系列奖励措施,使计划生育家庭获得更多实惠。

(三)基本经验

1.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根本。

2.坚持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力量,全面形成党政领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前提。

3.坚持抓好队伍建设,优化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思想作风、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保证。

4.坚持与时俱进,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努力解决新矛盾、新问题,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四)主要问题

1.利益导向机制仍不健全,优惠政策对群众的吸引力不大;

2.出生性别比仍然较高,综合治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4.技术人员数量欠缺,服务力量比较薄弱。

二、“十二五”期间我县人口发展趋势和基本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新的严峻挑战。

(一)人口发展趋势

1.“十二五”期间我县人口出生仍处于第四次高峰期。目前我县育龄妇女基数较大,为14.4万人,加上现行生育政策下,非农业“双独”、农业“单独”以及再婚等生育二胎人员的明显增多,将形成新的生育“堆积”,生育水平存在反弹的可能。除此之外,以青壮年为主流动人口的出生又进一步增加了人口出生规模。加之受传统观念和客观因素的双重影响,群众希望生育两个孩子的愿望还比较强烈,政策外生育仍将占一定比例。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工作决不能放松。

2.出生性别比有所下降,但仍属偏高,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的任务仍然繁重。

3.流动人口和迁移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受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带动作用,“十二五”期间外来人口将大量增加,对政府公共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同时,户籍政策的调整,使得迁入人口也将不断增加。导致我县常住人口总量持续加大。

4.少儿人口继续保持较大比重。目前,我县户籍人口少儿比重为18.7%,“十二五”期间仍将保持在19%左右。对教育资源配置的压力仍然较大。

5.老年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2005年全县户籍人口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为4.3万人,到2010年就接近5万人,年均增加1700多人。这一趋势在“十二五”期间仍将保持。老龄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6.抚养比继续保持较低水平。“十二五”期间,我县户籍人口抚养比逐年上升至40%左右,仍处于低位,“人口红利”仍将持续较长时期。

(二)基本目标

“十二五”期间人口发展的基本目标:人口出生率稳定在13‰左右,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到“十二五”末,户籍人口控制在61万人以内,常住人口超过70万。

2020年发展目标:户籍人口在65万人左右。育龄群众普遍享受较好的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服务,出生缺陷发生率持续下降,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得到更好完善。

三、“十二五”期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市委《贯彻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优化出生性别比结构、提高优质服务能力,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措施,全面提升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提高基础管理水平。继续开展合格村创建活动,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以落实《关于加强人口计生基层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为抓手,在解决“人户分离”、“管理盲区”等难点问题上实现新突破;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建立“两委领导负总责,依法建章立规矩、协会承做当骨干、群众参与做主人”的基层群众自治模式。

2.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搭建人口基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全面整合部门人口信息资源,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管理水平;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流动人口个案信息的管理、查询、交换和储存;推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利用人口个案信息引导和加强服务,及时掌握和反馈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

3.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强化人口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宣传;加强宣传教育网络和队伍建设,建立起经常性、全覆盖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4.推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质提速。加强县乡村三级服务站室建设,搞好服务规程指导和技术人员培训,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实现技术服务网络标准化、规范化;以育龄家庭为中心,全面推进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有效避孕“三促进”工程,进一步满足群众计划生育需求。

5.更加有效地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深化“关爱女孩行动”;针对女孩及其家庭加大政策帮扶和优惠优先力度,创造有利于女孩成长和生活的社会环境;更好地落实解决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加强部门联查和区域联合整治,深入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促进性别比正常化。

6.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落实好天津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奖励制度的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国家惠民政策与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相融相接;进一步落实好我县对退二胎指标家庭、落实长效措施家庭和领证女孩户的奖励制度,并创造条件扩大奖励优惠范围和奖励幅度,探索对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措施,让更多的计生家庭得到实惠。

7.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措施。认真贯彻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落实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流动人口基本免费技术服务和管理经费的落实。

(三)保证措施

1.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组织保障机制。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把人口发展问题摆到重要位置,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发展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建立完善科学的目标责任考核评估体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2.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承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交流、部门合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

3.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人口计生工作是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社会公共事务。要按照优先投资于人的发展的要求,逐年提高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确保由政府承担的各项工作经费、奖励扶助费、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的落实。同时要充分运用政策导向和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人口计生事业筹资机制。

4.建立有效的选人、用人、激励人的工作机制。把有能力、有责任心、扎实肯干的同志充实到计生工作岗位。加强干部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建立严格有效的考评机制,实行政绩与报酬挂钩,鼓励先进,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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