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2年1月11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徐明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两会】2012年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1月11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徐明
现在,我代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1年全省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1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高检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步。
(一)积极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深入推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服务“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取得新成效。广泛开展了检察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等活动。围绕创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突出查办经济领域的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工程建设职务犯罪358件457人,涉农职务犯罪104件140人,商业贿赂犯罪66件68人;深入开展了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办215件264人。深入开展了严厉打击“地沟油”等食品安全背后的渎职犯罪专项行动,共立案5件9人。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查办职务犯罪31件40人。
(二)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049件,其中来访3621件,来信4428件。对清理排查出的168件疑难涉检信访积案已化解160件,其中42件进京访积案已化解40件。受理赔偿案件9件,决定赔偿7件。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17243件22538人,起诉22251件31444人。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2013件3155人,不起诉333件392人。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服务管理,强化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预防和纠正脱管漏管、违法交付执行、违法变更执行等问题。认真做好青少年犯罪案件“前展后延”等工作。积极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认真开展信访案件评查活动,评查案件168件。查办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559人。其中,司法人员职务犯罪98人。
(三)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171件1629人。其中,贪贿案件887件1248人,渎职侵权案件284件381人。共查办大案726件,占立案的62%;查办县处级以上要案73人(厅局级6人),占立案数的4.5%。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1人。共介入各类重大责任事故调查13次,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32件41人。扎实开展换届选举专项预防和食品安全监管、粮食等重点领域的系统预防工作。举办了“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黑龙江巡展”,362家单位,1.6万余人参观了展览。开展预防调查335次,撰写预防调查报告179篇,对查办的318件典型职务犯罪案件的致罪因素、犯罪特点进行了分析,提出537份检察建议。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26次,依法依纪处置71家和114人。
(四)努力增强诉讼监督能力。在刑事立案监督中,受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330件,监督立案329件;受理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218件,提出纠正意见216件,都得到纠正。在侦查活动监督中,纠正漏捕1174人,纠正漏诉731人。共受理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案件408件479人,决定逮捕394件462人。在刑事审判监督中,提出刑事抗诉115件,法院审结78件,其中,改判29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32件,采纳率78.2%。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对监管场所执法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988件,有关部门全部采纳并进行整改。共立案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105件113人,同比增长34.5%。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中,共受理不服法院裁判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339件,立案1928件,向法院提出抗诉523件,法院审结444件。其中,改判136件,调解134件,发回重审71件,改变率为76.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13件,采纳率为95.4%。共开展督促起诉1180件,支持起诉78件,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专项活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广泛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强化“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完成了对16个分市院的巡视和对14个分市院的回访工作。开展全面督察、暗访督察、现场督察、专项督察等督察活动170余次。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活动,深化执法档案和廉政档案建设。全年共立案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5件5人,均给予党政纪处分。
(六)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深入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省院组织了赴革命老区培训,隆重纪念建党90周年,组织干警重温入党誓词,歌颂党、歌颂祖国等活动,促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广泛开展了“向检察长看齐”活动。省市两级院共举办各类岗位培训班115期,培训6719人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参与干警4126人次。继续进行人才引进工作,12名京、津、沪检察机关业务骨干到我省基层院挂职任副检察长。
(七)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省院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县(区)级检察院业务装备标准和全省检察系统业务装备规划。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的指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对分市院目标管理、基层院分类管理和检察人员绩效管理。经考核,全省有145个基层院达到优秀档次,占79.7%,27个基层院达到良好档次,占14.8%。
全省各级院共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86次,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29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14人次。省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73件。人民监督员监督“七种情形”案件12件15人。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工作。
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是省委和高检院正确领导,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的结果,是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团结拼搏、勤奋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和全省人民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执法理念、履行职能、队伍素质、规范执法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二、2012年全省检察机关的工作任务
我们要按照省委和高检院的部署和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大局意识,坚持不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牢固树立没有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就没有检察事业发展进步的理念,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一是注重服务和保障经济建设。继续深入抓好服务“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工作,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二是注重服务和保障民生建设。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三是注重服务和保障文化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依法保障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健康发展。依法促进诚信建设,严厉打击诈骗等犯罪活动,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以司法公信促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依法促进廉政文化和法治文化建设,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不懈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一是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依法打击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认真落实“两个证据规定”,切实提升批捕、起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办案期限预警等机制,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二是勇于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进出监所评估、衔接管理、安置帮教、定期回访等工作。加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积极参与违法行为教育矫治试点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积极参与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三是下大力气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建立上下级检察院共同处理重大涉检信访案件制度,完善重信重访案件公开听证、涉检信访终结等机制,探索建立涉检信访救助基金,全面推进案件评查工作。落实检调对接、法律文书说理、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
(三)强化质量意识,坚持不懈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打击、预防、保护并重,坚持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并重,不断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要正确处理、准确把握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关系,办案不忘稳定,执法促进发展。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二是加大力度突出重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经济建设重点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发生在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型行业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中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安全生产、扶贫开发、社会保障、安居工程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文化领域特别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执法管理中的职务犯罪。三是注重源头预防。继续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综合运用宣传教育、预防咨询、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措施,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认真开展“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活动。
(四)强化公正意识,坚持不懈增强法律监督效果。切实在加强薄弱环节、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一是完善诉讼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对不该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的条件、范围和程序,完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监督机制。探索对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的监督,完善纠防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赔偿法,切实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完善民行检察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措施,积极稳妥开展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工作。三是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注重监督措施运用的适当性、有效性,注重各种监督手段的综合运用和有效衔接,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增强诉讼监督实效。
(五)强化使命意识,坚持不懈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持之以恒抓班子带队伍,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一是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广泛开展忠诚履职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公正执法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促进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六观”,自觉践行“六个有机统一”,切实做到“四个必须”。二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换届后新任领导干部任职培训,提高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面、严格依法办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全面落实巡视、任前双重谈话和诫勉谈话、个人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三是切实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评审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广泛开展实务技能培训和竞赛,重点抓好执法办案一线人员培训和基层检察人员全员轮训。四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惩防体系建设,每年1月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突出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六)强化规范意识,坚持不懈深化检察管理创新。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一是全面落实检察改革措施。严格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确保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质量。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二是全面落实规范执法措施。积极推进侦查信息、执法信息共享和公共信息快速查询机制建设。完善侦查指挥体制,探索建立区域侦查协作机制,大力推进侦查手段现代化建设。三是全面落实案件管理措施。以检察信息化为依托,积极构建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集中管理机制。
(七)强化争创意识,坚持不懈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提高基层院争先创优水平。一是坚持检力下沉。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基层建设上,将人员、经费、装备向基层倾斜。切实加强检察联络室建设,探索和推进检察联络室职能规范化、机构正规化、运行标准化、队伍专业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二是深入基层调研。及时了解基层的困难,主动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上级院领导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基层院结对帮扶等制度。三是做好群众工作。进行群众观点再教育,不断增强宗旨意识,积极探索和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四是推进基础建设。加强侦查指挥、证据收集、交通通讯、安全防范、检验鉴定等科技装备建设。着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增强检察文化软实力。
我们要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及时办理交办事项。主动接受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虚心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在省委和高检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团结一心,扎实工作,继承巩固已有的工作成果,发扬成绩,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我省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