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人口问题是制约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是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为保证道外区人口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协调发展,依据哈尔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十二五”人口发展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规划】道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供大家参考。
道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
人口问题是制约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是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为保证道外区人口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协调发展,依据哈尔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实际。特制定道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思想和控制目标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构建人与计划生育的和谐,推动计划生育事业的全面发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建设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按照市委“北跃、南拓、中兴、强县”战略,为我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控制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到一个新的重要关键发展时期,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保持生育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思路和方法,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在这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控制目标是:
人口和计划生育“十二五”发展规划控制目标
年度 总人口数 出生人口数 人口出生率 人口自然增长率
2011年 785.000 5.000 6.37‰ 2.51‰
2012年 792.000 5.200 6.57‰ 2.48‰
2013年 798.000 5.300 6.64‰ 2.57‰
2014年 806.000 5.300 6.57‰ 2.53‰
2015年 814.000 5.400 6.63‰ 2.60‰
到2015年,全区总人口(按计划生育统计口径)控制在81.4万以内,人口出生率不超过6.63‰,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60‰以内,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的良好态势。
二、“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指标和工作任务
(一)管理指标
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8%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率100%;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实率10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核发率、查验率98%以上;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免费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100%;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普查率98%以上;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综合避孕率85%以上;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覆盖率100%;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实现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比例100%;国家规定农村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特别制度落实率100%;宣传教育达到电教化、影视化、网络化。
(二)工作任务
1、坚持以人为本,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优质服务,保障育龄群众生殖健康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做好性病、艾滋病的防治和宣传工作。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扩大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系统,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避孕药具服务。以“六好”为内容继续保持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再有新突破,广大群众享有免费的生殖健康服务,避孕节育措施按照群众的自愿和身体适应的需要全面开展知情选择。广泛开展惠家工程。围绕计划生育家庭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六个方面的问题,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人口素。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职业体系建设工程,建立职业标准、教育培训、评估认证和职业拓展体系。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十二五”期末,实现人人享有生殖健康的目标。加大对科技、优生优育、计划生育等社会发展领域投入力度。加强婚育咨询指导,全面推进出生缺陷预防工作,组织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实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政策,改善生育质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在职人员培训,充分开发人力资源
2、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和新农村、新农户、新婚风活动,标本兼治,采取综合措施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广泛开展“惠家工程”活动,深入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育等婚育观念,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促进社会性别平等,逐步消除性别歧视。全面推进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强化责任考核,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建设社会主义人口和生育文化,加强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弘扬家庭美德,建设美满和谐幸福家庭,促进传统生育观念转变。加大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基础建设,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科普宣传网站、咨询热线、信息咨询台、电脑网络政策咨询网页。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爱家行动”计划,宣传环境建设达到规定标准。培训计划生育干部,提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大力宣传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大力宣传遵纪守法和计划生育公民应履行的义务及责任,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开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在党校继续开办人口理论课程。
3、坚持依法管理,不断提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立社会保障机制,建全计划生育奖励和计划生育家庭社会救助。加强对早、非婚生育的控制工作,违法生育案件立案及时,提倡晚婚晚育,有效遏制早非婚生育现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七个不准”和省人口计生委提出“六个不准”的要求,构建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立与经济社会政策有效衔接,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计划生育家庭福利政策体系,体现优先优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建立健全计划生育三级服务网络。
4、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大见成效。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实现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结合,与两个文明建设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结合。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计划生育服务网络能力建设,加快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电子政务,形成计划生育决策、管理、宣传服务等各项工作信息化的应用体系。全面实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按照《道外区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及考评办法》的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施治,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要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力度,使流动人口的育龄群众同常住人口一样享有计划生育权益。建立完善规范的各种管理制度,落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制度,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立,大力推进全国“一盘棋,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三年三步走”的要求,落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制度。
5、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遵循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着重分析人口迁移,流动规律和人口城市化、人口老龄化、劳动年龄人口结构。提出符合区情、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人口发展目标模式,为全区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人口发展方面的预测和基础性数。加强人口信息化,实施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建立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库,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数据统计准确,监控人口发展的变动情况。改革完善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人口信息发布系统。科学预测人口发展趋势,发布人口安全预警信息。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6、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坚持国家指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协会组织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创新组织活动能力和宣传服务群众能力,努力实现基层协会建设的新突破。抓好“惠家工程”活动的落实。紧紧围绕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协助政府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和组织整顿,通过整章建制、规范化管理,选好理事会、会长和会员小组长,大量吸收年轻、有文化、有专长的致富能手和集体会员入会,建好会员联系户网络等措施,充分发挥协会的优势和作用,突出宣传与服务功能,增强协会的活力、凝聚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协会工作水平。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队伍,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评估机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将人口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明确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具体职责,把各级党政领导落实人口发展目标纳入政绩考核,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并实行问责制度。
(二)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监测体系。
建立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长效机制,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需要,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可量化、可评估、可考核的人口发展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估机制,完善人口宏观调控体系。加强人口信息化,实施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建立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库,监控人口发展的变动情况。改革完善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人口信息发布系统。科学预测人口发展趋势,发布人口安全预警信息。为科学决策、应对公共突发事件提供服务和支撑。
(三)加快形成家庭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
深化人口工作体制改革,增强政府对家庭发展的责任和服务职能。通过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建立社区“家庭指导中心”,探索构建以人的生命周期为主线,集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婚姻、户籍管理和妇女、儿童、流动人口、老年人、残疾人各项工作为一体的家庭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人口发展宏观调控能力,预防社会风险,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投入保障机制。
加大对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人口发展和家庭福利的民生投入,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建立健全绩效挂钩、以奖代投的激励机制,加大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投入力度。
(五)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工作。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人口发展规划。规划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政策与重大工程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以本规划为基本依据,制定和实施相关年度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和职责范围,制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规划引领项目,依靠项目促进规划的实施。
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成立专门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人口发展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要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