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研】法院对纠纷引发恶性刑事案件调研报告(完整)

时间:2023-05-14 10:50:08 来源:网友投稿

法院对纠纷引发恶性刑事案件的调研报告当前,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地阻碍了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2004年至2008年我院审理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调研】法院对纠纷引发恶性刑事案件调研报告(完整),供大家参考。

【法院调研】法院对纠纷引发恶性刑事案件调研报告(完整)



法院对纠纷引发恶性刑事案件的调研报告


当前,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地阻碍了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2004年至2008年我院审理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深入的研究此类刑事犯罪案件特点、犯罪原因,并探究预防途径和方法,以促进审理工作的开展,有效预防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发展。

一、**法院2004年至2008年审理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恶性刑事案件数据统计

2004年审理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中,抢劫8件、故意伤害2件、放火2件、故意杀人(未遂)2件、盗窃1件。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2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3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6人,拘役的1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2人,免于刑事处罚的1人。

2005年审理的此类案件中,故意伤害4件、盗窃2件、强奸1件。被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1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1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2人,管制的有1人,免于刑事处罚的2人。

2006年审理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中,抢劫6件、盗窃3件、强奸(未遂)1件、故意伤害1件、放火1件。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1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2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7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2人。

2007年审理的同类型案件中,故意伤害2件、寻衅滋事1件、强奸(未遂)1件。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3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1人。

2008年审理的案件中,抢劫2件,盗窃2件,故意伤害1件。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2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1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2人。

2004年至2008年审理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中,抢劫16件,故意伤害10件、盗窃8件、放火3件、强奸(未遂)2件、强奸1件、故意杀人(未遂)2件、寻衅滋事1件。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2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6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7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14人,拘役的1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6人,管制的有1人,免于刑事处罚的1人。

二、当前,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的特点

一)作案人员呈“三多”特点1.文化素质低的多;2.农村犯罪的多;3.未成年人犯罪的多。

(二)犯罪的目的明确单一。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犯罪的原因主要是来自于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彼此的不信任,为一点矛盾而互相猜忌,为泄私愤,最终导致了犯罪。另外,邻里纠纷引发的犯罪的原因大多数则在于邻里之间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而互不让步,导致矛盾激化,最终演变成犯罪。

(三)犯罪手段简单化。主要使用刀、斧、农具、剪刀、毒鼠强等作案;侵财型、暴力性案件占比例较大。犯罪的类型多以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放火、故意杀人、强奸等恶性案件为主。

三、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法律知识缺乏,法制意识较淡薄。根据20042008年审理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的数据统计可以看出,作案的人员多数是以农民犯罪为主,而这些农民犯罪的又多是文化素质比较低的。我国农村虽然经历了四个“五年普法”教育,但由于我国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起步较晚,农村群众的法制观念、文化素质都相对较低,这就使得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比较的淡薄,很多时候农民都搞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到底有没有犯罪,部分村民群众之间发生纠纷不依法解决,而是通过社会势力来私了,靠比“拳头硬”,往往导致纠纷激化,两败俱伤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在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忽视了抓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这几年,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搞得红红火火,人均收入成倍增长,物质文明上去了,但是精神文明却被忽视了,社会风气有所恶化,道德行为的失范。当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奢侈浪费等腐朽思想在一部分家庭成员中逐渐滋长,侵蚀了部分家庭。如有的家庭沉迷于麻将等赌博活动;有的家庭缺少交流,家庭成员之间情感淡化;有的在外包养情妇;使得婚姻、家庭纠纷演化成刑事案件,上演着一幕幕家庭悲剧。此外,邻里之间为了一己私欲,而大打出手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人与人之间变得淡漠,矛盾重重。

(三)人们长期存在的价值观念与快速发展的经济不相适应。当前我国的经济建设发展的很快,特别是一些城乡结合处,凭借独特的区位优势,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而积累了大笔资金的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开始变的好起来,但是,人们长期以来树立的价值观却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改变。人民的小农意识依然很强,个人私欲膨胀。在经济利益的诱惑面前,丑态百出。家庭成员之间,邻里之间常常因为经济利益问题,矛盾重重,不可调和,最终演化成犯罪。

(四)调解组织网络建设还不够健全。目前,我国许多地方都建立了调解组织,乡镇一级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村一级也有调解委员会。但从当前情况看,这种调解体制还存在一些弊端。如,调解组织的网络不够健全,调解工作总是陷入被动,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各级调解组织人员的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调解工作收到的成效不大,致使许多本来能够通过调解工作而得以解决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最终却演化成刑事案件。某法院在2004年审理的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因为菜地的归属问题与被害人发生纠纷。村委会曾经多次针对当事人有关菜地问题进行过调解,但是,调解的结果都不是很理想,被告人因为怀恨在心,最终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在这个案件中,如果调解委员会加强调解工作的工作效率,多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有效的调解当事人的矛盾,大可以避免此类的刑事案件的发生。

(五)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未成年人犯罪率增多。目前,针对许多的未成年人犯罪,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大多数是由于家庭破裂,或者是家长疏于对子女关心和管教。当今社会,有许多的父母都迷恋于麻将,或者是长期的在外奔波忙碌,致使对子女不管不问,子女一出现问题就用暴力来解决,教育方法不当,导致这类未成年人无心学习,过早的走入了社会,这样的孩子很容易受不良风气的影响,树立错误的人生观,往往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主要犯罪类型有盗窃、诈骗、敲诈勒等侵财犯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则更为常见。

四、预防对策:

(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司法建议。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水平与法制意识,充分利用司法机关熟悉法律和政策的优势,积极开展了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以案讲法等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广播、橱窗、宣传车、街头法律咨询、上法制课等各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人的法律水平,增强人民的法制观念。提高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意识,预防与减少纠纷的发生,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加强民主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我们要动员全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多种形式,以“八荣八耻”为准则,在各个社区、街道等等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树立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大力倡扬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增强家庭成员的家庭责任感和责任心。在近几年审理的案件中,我们发现,夫妻因为婚姻、家庭纠纷导致的刑事案件所占比重比较的多,2004年至2008年之间共有6件,占总数的14%,如2005年审理的一件案子中,有一对夫妻婚后感情不和,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还存在家庭暴力的现象。案发下午,妻子与丈夫发生口角,妻子忍无可忍,趁丈夫睡午觉之机,伤害丈夫身体,构成故意伤害罪。像此类案件还有很多,夫妻之间彼此不信任,常常因为家庭琐事争吵,感情不和,最终演化成刑事案件。这些案件的发生告诉我们,有效的解决夫妻间的纠纷,能有效的预防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减少犯罪率。夫妻之间,正确处理家庭生活中的矛盾,在增强法制观念的同时加强思想和道德修养,时刻以良好的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彼此忠诚,互相爱护,同甘共苦,积极倡导和实践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帮、互让、互谅、互慰的夫妻关系。在其它的家庭成员之间,在家庭中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团结奋斗、荣辱与共的家庭关系,引导每个家庭成员在经济上、生活上互相关心、提供方便,情感上加强交流,社会事务上相互支持,正确处理相互间的矛盾,共同构建和谐的大家庭关系,为和谐家庭的建立奠定平等进步的基调。

三)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提高人民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法院审理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中,发现有许多人都是因为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最终导致了刑事案件的发生。在2007年审理的一个案子中,被告人因为自己的妻子提出离婚而心生怨恨,最终放火烧毁了其妻子的娘家,将一场家庭的矛盾演化成了一出家庭悲剧,分析这件刑事案件的案由,我们可以发现,被告人的心里出现了偏差,导致了他的犯罪。像此类的案件在近几年发生的还比较的多,案件发生多是由于被告人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念。大力提倡新风尚,提高人民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变的尤其的重要。通过开展“八荣八耻”等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种有益文体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陶冶情操,真正做到能宽以待人,学会包容。不为一己私利,做出损人不利己、违法犯罪的事情。学会冷静的处理问题,用正确的态度对待矛盾纠纷,学会为了婚姻、家庭、邻里之间的和谐做出让步,共建和谐家园,和谐社会。下大力气扭转社会风气,在彻底清除黄、赌、毒现象的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人们的价值观、人生观回到正常的轨道上去。

(四)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努力的建立一个协调能力强、有权威、效率高、力度大、方便群众的调解组织网络。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建立强而有力的调解组织网络:1、要加强乡镇和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制度,规范受理、移送、调处、结案和回访等程序,并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的台帐,做到纠纷有申请、受理有登记、移送有手续、调查有笔录、调处有记录、结案有卷宗、回访有记载。把乡镇和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一个制度完善、操作规范的调解组织。 2、加强调解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工作。通过集中培训和组织自学等形式,对调解员开展政治和业务培训。培养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够强、法律知识丰富的调解组织,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 3、定期开展民间纠纷的排摸工作。乡(镇)村两级调解组织要定期开展纠纷的排摸工作,及时掌握纠纷线索和动态,建立一个矛盾纠纷隐患“信息库”,对纠纷隐患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五)重视家庭教育管理,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孩子 的心灵是纯洁的 ,但很容易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影响,而对他们影响最大的是父母。如果父母不能给他们更多的关爱,不能给他们创造健康有益的环境,他们很有可能脱离监管,走上邪路。根据2004年至2008年审理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的数据统计中,我们可以看到未成年人犯罪在此类案件中占着比较大的比重,共有31件,占总数的72%,且未成年人所犯的罪型主要有抢劫、盗窃、强奸、故意伤人等恶性案件。这些数据的显示都在提醒我们,未成年人犯罪不容忽视,家庭的良好教育对孩子的身心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了孩子的未来,那些长期忽视了家庭教育的父母,尤其是那些发生婚变的父母们,在考虑自己幸福的同时,更要多考虑一下怎样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许许多多的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告诉我们,离异父母所给孩子的溺爱或管教太严,忙于工作娱乐而无暇管教,都是造成子女走上邪路的催化剂,所以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年轻的父母在离异时更要三思而后行,为了孩子的明天,离异父母也要多给孩子一点关爱。

(六)坚持“严打”斗争不动摇,严厉打击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公、检、法三机关要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特别是重点打击杀人、抢劫、强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将教育与打击相结合起来,维护社会的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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