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受五常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计报告】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
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
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
审计工作报告
我受五常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执行市本级预算、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市级6个部门及8个乡镇预算执行情况。此外,还审计或审计调查了10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010年,市级财政和各预算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格预算管理,严把资金投向,确保了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审计结果表明,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较好地完成了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0,588万元,完成预算的135.30%;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15,620万元,完成预算的140.80 %。基金预算收入18,986万元,完成预算的173.50 %,实现了收支平衡。
--支持工业园区建设,促进经济赶超发展。市级财政筹集资金2,200万元,大力支持牛家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园区的承接能力。
--加大民生投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市财政直接下拨各项惠农补贴23,70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投入35,769万元;再就业资金投入2,512万元;城市低保投入4,259万元;农村低保投入1,661万元;医疗保险投入3,137万元;新农合投入5,229万元;城乡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投入8,500万元。新农村建设、标准化大棚投入4,800万元,棚户区、泥草房改造投入3,200万元。
--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全面推进预算改革。预算管理和国库管理进一步强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已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财政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已经启动了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一)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结果表明,2010年财政局继续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克服困难保持了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财政资金分配更加侧重于服务三农、改善民生和发展经济。但审计也发现一些亟需规范的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编制和批复部门、单位预算。
二是少计提预备费280万元。
三是扩大预算支出范围1,134.50万元。
2010年以税收超收奖励的名义,在一般预算列支税务部门事业费1,134.50万元,其中:地税局663.50万元;国税局471万元。
四是未匹配专项资金1,159万元,其中:农村泥草房改造应配套资金1,014万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45万元。
五是滞拨《2010年国家和省级重点档案抢救及保护补助经费》等18项专项资金共计558.89万元。
六是应缴未缴财政预算资金4,067.26万元。
2010年五常市共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939.26万元,已缴入国库2,872万元,应缴未缴4,067.26万元存在财政专户中。
上述问题,财政局正在积极整改当中。
(二)市地税局税收征收管理审计情况
2010年,市地税局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各项地方税费收入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全市实现地方税收收入29,636万元,征收社会保险费 11,567万元。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地税稽查分局未按规定期限入库罚款61.76万元,滞纳金11.06万元。
二是稽查入库当年税款54.98万元,罚款0.65万元。
三是未及时上解税款3.41万元。
四是混淆税种入库5.60万元。
上述问题,市地税局正在进行整改,部分问题已在审计期间纠正。未及时入库及上解的税款 76.23万元已缴库。
(三)其他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年初至今,共完成部门和单位财务收支审计14项,发现违规金额155.3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70.33万元。主要问题:
1、滞拨专项资金128.37万元
2010年度兴盛乡政府滞拨2010年度以奖代补资金6万元,教育局滞拨各种专项资金120.37万元。
2、无依据收费9.35万元
五常市二河灌区2010年无依据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费1.2万元;三个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分别向所属33个村委会收取账刊款5万元,收取三资经费2.4万元,消防费0.75万元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3、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17.60万元
五常市水资源办公室2010年扩大开支范围列支汽油款10.65万元;兴隆乡新五等村在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人口普查人员工资6.95万元。
4、不合理发票列支249.72万元
五常市水务系统5个灌区用白条子列支工时费等工程款98.79万元;山河镇政府等5个乡镇及所属53个村委会用白条子列支砂石款、人工费等150.93万元。
5、固定资产未入账20.61万元
2010年五常市就业局购置雅阁轿车一台16.50万元;拉林镇政府购买办公用具4.11万元,未纳入固定资产账管理。
目前,各部门正在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0年10个竣工工程建设项目上报总投资9,771.82万元,实际完成总投资9,638.83万元,通过审计核减投资132.99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造价不实。审计核减施工单位多报工程建设成本132.99万元,其中:2010年度市政工程33.51万元,城市绿化工程20.05万元,牛家工业园区电力工程14.84万元。二是未经批准增加计划外工程168.97万元,主要为龙凤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168.97万元。三是挤占项目资金8.93万元。四是未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26.57万元,龙凤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未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26.57万元。五是未按设计标准、规范施工。龙凤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黑龙江省水利第二工程处承建的第二标段营城子抽水西干渠(k0+000-k5+000)设计5公里,实际完成4.35公里。
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作出了处理。已执行核减工程款132.99 万元,归还专项资金8.93 万元。
三、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审计2009至2010年度新农村建设资金及水稻育苗大棚建设资金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结果表明,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水稻大棚建设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地监督机制,资金拨付不及时;销售大棚不开具正规发票,致使国家税收收入流失400多万元。审计了农业局及24 个乡、镇的3,561.40万元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和1,666.15万元水稻育苗大棚建设资金,共查出违规资金2,039.52万元,核算管理不规范资金908.05万元。其中农业局及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民乐乡政府等4个乡镇截留挪用241.31 万元用于弥补经费、缴纳通村路配套费等支出,截止2010年末农业局、二河乡农经站等6个单位滞拨新农村建设及水稻育苗大棚专项资金1,798.21万元。
上述问题,审计机关依法进行了处理。
(二)审计2010年度全市低保金和失业保险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结果表明,低保金和失业保险金的各项政策法规在我市得到了较好贯彻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有801户城镇低保户在享受社会养老保险金、财政开支的同时享受低保金。其中:已经在社会养老保险局领取退休金的同时还在领取低保金的783户,财政开支人员领取低保金的18户。
对该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对上述人员作出了停发和收回低保金的处理,同时,使尚未享受低保金的低保户实现了应保尽保。
四、针对这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预算制衡机制,加强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市人民政府已要求财政局进一步明确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以零基预算为基础,强化综合预算编制,将部门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编制,全面反映部门预算年度的经济活动;以全面推行部门单位定员定额经费管理和项目库管理为基础,进一步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加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以提高部门年初预算资金的到位率为基础,从严控制预算的追加和调整,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调整事项,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二)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财政局和各个主管部门应进一步严格项目申报、审核、批准程序,加强项目库建设,推进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到专项资金的监管当中,减少分配环节,改革多头管理、多渠道分配的现行体制,防止资金投向分散和重复交叉。同时,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科学整合资源,把查处问题、追究责任与促进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提高效益结合起来,确保财政专项资金政策目标的实现。
(三)逐步推行市级预算公开。我市将涉及民生的重点项目资金分配及到位情况逐步向社会公开;市级财政和各预算单位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预算编制,尽快实现预算公开透明的制度化。
(四)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促进财政绩效水平的提高。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始终置于人大的有力监督之下,促进预算执行审计的真实、完整和有效。二是审计机关要以规范预算管理、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提高财政绩效水平为目标,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