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汇报】常宁市信访工作汇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信访工作绝对精品【优秀范文】

时间:2023-05-17 21:30:04 来源:网友投稿

加强社会管理 创新信访工作——常宁市信访工作汇报近年来,常宁市紧紧围绕迈进全省十强的目标,积极打造平安幸福常宁,既重发展又重稳定,既强化法制建设又强化社会管理,既抓源头治理又抓专项整治,着力做好信访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访汇报】常宁市信访工作汇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信访工作绝对精品【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信访汇报】常宁市信访工作汇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信访工作绝对精品【优秀范文】



加强社会管理 创新信访工作

——常宁市信访工作汇报


近年来,常宁市紧紧围绕迈进全省十强的目标,积极打造平安幸福常宁,既重发展又重稳定,既强化法制建设又强化社会管理,既抓源头治理又抓专项整治,着力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畅通接访处访渠道,扎实推进依法信访,提高办结率,基本做到“问题不出常宁,矛盾不过湘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一、做好群众工作,治理信访源头

常宁市委、市政府坚持用党的老传统应对新问题、新矛盾,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通过一系列举措,促使党员干部深入一线,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找准好信访源头,做好源头治理。

1、用“民情台帐”化解“困难无人知”的老大难2008年以来,我市在推行干部联村的基础上,建立了民情台帐制度。要求乡镇、村干部和联村的市直干部经常深入村组,对群众的所想、所盼、所怨、所求等逐门逐户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全面掌握生产生活状况、困难问题,全力摸排不稳定因素,化解矛盾纠纷,集中解决群众困难。市纪委经常跟踪督查,确保台帐记得勤、建得实、用得活。现在,全市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干部,不论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还是市直党员干部,人人手中有一本关注群众困难的民情帐。群众苦事有处说,难事有人知,急事有人帮,大部分矛盾纠纷被消化在村组、消除在萌芽状态。

2、用“三调联动”化解“矛盾无人管”的老大难。以人民调解为依托,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级联动,充分发挥当地老党员、老代表、老委员、老干部、老工人的作用,把调解阵地前移,化干戈为玉帛。针对一段时期医患纠纷多发,明确乡镇和村的主体作用,乡村调解员主动介入,“医闹”事件大幅减少。针对房地产领域冲突易发,派出调解员进驻小区跟踪抓调解,全市没有出现一起房地产开发上访和冲突事件。针对农村争田争水、宅基地等民间纠纷偶发,依靠村组“五老”,法制教育、调解工作、帮扶举措三管齐下,有效化解矛盾,筑牢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第一防线。

3、用“三定五包”化解“信访难落实”的老大难。 “三定五包”,即接访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领导包接待、包调查、包处理、包落实、包稳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接访,每天都明确一名市级领导接访,全部张榜公布,提前预告。市直和乡镇办事处也实行主要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公布接访时间、地点和领导名单。在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专门设立信访接待室,由本院内各单位和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轮流接访。各级干部严格按照“三定五包”的要求,深入群众,变“上访”为“下访”,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老案。

二、改革纪检体制,促进信访处理

常宁市按照“整合力量、归口设置”、“责任主体与监督主体分离”的原则,在衡阳市率先实施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撤销市直各单位的纪检组织,市纪委设立4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通过合理分工分片,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一体制不仅强化了对全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也有力促进了信访问题的解决。

1、避免了信访投诉无音信。改革前,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名义是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实际上都分管了单位其它业务工作,有的甚至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分管的其他业务上,反而把纪检工作当成“副业”。这容易导致信访投诉被搁置,很难确保每一个信访问题调查处理到位。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后,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有效整合工作力量,产生了“五指并握、重拳出击”的效应,同时拓宽了信访渠道,对基层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涉及群众利益问题和一些矛盾纠纷,都能够及时发现、排查和化解,确保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2、避免了管辖单位假落实。改革前,各单位纪检干部虽然实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驻在单位(部门)的双重领导,但由于组织人事、财务经费都是由驻在单位(部门)提供、管理、安排,实际上以驻在单位(部门)领导为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则以业务指导为主。这种班子内部监督的体制,使得监督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通过评析日常报告、列席重要会议、开展年度巡查、对各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等方式,加大了监督力度,确保了监督实效,把监督对象“看得”更紧,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也就抓得更严了,同时也避免了管辖单位在处理信访问题时敷衍塞责、虚假落实。

3、避免了责任部门踢皮球。机构改革前,市纪委与派驻单位纪检部门在业务上是指导关系,但职能存在交叉重复,某些职能模糊不清,一些本该由单位纪检部门处理的信访问题被推脱到市纪委职能科室和信访局,同时一些处理相关信访问题的责任部门普遍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将由本部门、本单位牵头就可以解决的信访问题推给其他单位,把上访人在各单位之间当皮球踢,让上访人疲于奔跑,问题却得不到解决,人为地埋下一些越级上访的隐患。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后,派出专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到各单位检查指导工作,与各单位形成了解决问题的合力,减少了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效率。

三、推行和谐征迁,破解信访难点

征迁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既是基层工作的重点,也是信访举报的难点。我市从创新工作机制、理顺利益关系着手,大力推进和谐征迁,最大限度减少了征迁引发的信访举报。

1、厘清征迁职能促和谐。在以往的征地拆迁工作中,政府充当了拆迁人的角色,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导致拆迁活动带有浓重的行政色彩,结果本职管理工作搞不好,拆迁工作也一塌糊涂。近年,我市通过成立拆迁事务所,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征迁事务进行分离,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与拆迁事务所、拆迁评估机构独立运行,政府部门一心一意做好监督工作,切实维护被拆迁户合法权益,促使拆迁双方平等对话、协商一致,从体制层面减少了因拆迁而引发的上访。

2、突出依法操作促和谐。按照“统一标准、公开操作、严肃纪律、依法拆迁”的原则,依法规范征迁行为,严格把好三关。把好证件发放关,对拆迁矛盾多、上访多的地方,在矛盾和纠纷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前,暂停发放拆迁许可证。凡没有法定文件的项目,一律不予颁证。把好协议签订关。公开征迁具体政策、标准、程序,提高拆迁透明度,各级干部主动登门一家一户宣讲政策,引导被拆迁户自觉有序地签订拆迁合同,避免了强制施压。把好纠纷裁决关。对拆迁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严格按照拆迁条例规定,由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坚持同一项目补偿标准适用一致,前后操作执行一致,做到不违政策、不松口子、不悖情理,这样,从行政层面降低了因拆迁引发的上访。近年来,无论是衡桂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还是宜水、潭水风光带建设,我们都能在较短时间完成和谐拆迁任务,没有发生一起越级访和异常访。

3、注重人文关怀促和谐。严格按照《关于明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衡劳社〔200918号)规定,为失地农民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养老社会保险,为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在城市建设拆迁工作中,我市对被拆迁户除货币补偿外,都按征收土地面积15%的比例提供安置地,同时,被拆迁户中有独生子女的不仅可以拿到双份独生子女安置费,在分安置地时独生子女还可以得到优惠。通过财政预算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资金,为失地农民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和岗位补贴,免费进行职业培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创业能力。这些措施,从政策层面减少了因拆迁而引发的上访。

四、弘扬公平正义,消除信访诱因

1、“三个公开”让办事阳光透明。一是全力推行党务公开。除国家秘密外,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我市都通过公示栏、电子媒介、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切实了增进了群众对党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二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我们利用政务通报、政务公开栏、网络、市民听证会等形式及时公开、反馈政务信息,重点公开有关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全力搭建政府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近年来,我市对调整公交线路、修建宜水风光带等重大事项,都通过听证会形式接受市民旁听和质询,确保了决策合乎民意。三是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我市把村务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村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方式,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不仅通过公开栏定期公布,而且在互联网上开通村务在线,定期发布更新。这样,在家和外出务工的群众都能及时掌握本村的各项情况,对乡村工作更加信任,更加支持。

2、“两项清理”让群众安心顺气2009年以来,我们严格清查“吃空饷”现象,清理“吃空饷”人员308人,核减抚恤对象451人,为市财政每年硬性节支1000余万元。同时出台《关于对“吃空饷”人员的处理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福利管理的实施办法》两个制度性文件,建立了防范“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同时,全面清查城乡低保、五保中的“关系保、人情保”,清出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438户、455人,城市低保849户、1435人,核减农村五保供养对象986户、1174人。通过做好这些清理工作,凝聚了干群人心,清出了新风正气,营造了公平正义的环境。

3、“一个入口”让竞争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湘人发[2005]171号和衡办通[2006]21号文件精神,除国家政策性安置、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其余所有新进单位人员“凡进必考”,为各类人才搭建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这一政策执行以来,在全市赢得了良好反响。(作者系常宁市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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