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规划】四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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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第一部分规划背景(一)《民政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实施情况“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民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四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规划】四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民政规划】四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完整文档)



四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第一部分规划背景

(一)《民政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实施情况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民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四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四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民政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城市低保制度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前,全市城镇低保对象11万人,占城镇人口总数的8.1%。农村低保制度也已经建立,全市64610个农村特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平均每人每年得到180元的救助。积极开展农村救灾救济工作,累计救助农村特困群众15万人。从2003年开始,实施了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三年来救助贫困人口1842人次。实现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从强制性收容遣送到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重大变革,累计救助11000多人次。 以“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为基础,开展了“情暖万家”、“圆梦大学”等慈善活动,共救助2.3万人次。

社区建设实现了重大转变。全市各地共投入资金5500万元,建设社区用房134处,总面积达到4.6万平方米。其中四平市区投资4000万元,建成社区用房79处,平均每个社区425平方米,为城市基层管理和服务提供了平台。充分发挥了便民利民、救助保障、就业服务、文化娱乐等“十大功能”,极大地提高了基层管理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20029月,民政部在我市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现场会,推广了我市社区建设的经验,我市成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2002年以来,我市接待全国各地前来参观的官员5008000多人次,扩大了四平在全国的知名度。

村民自治活动进一步开展。全市1164个村依法完成了村委会第六次换届选举工作,村委会干部的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农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得到规范发展,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双拥优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积极开展教育拥军、科技拥军和双拥共建活动,形成了良好的双拥活动氛围,四平市夺取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连续开展了“爱心献功臣行动”、“老兵医疗康复行动”,有4520名在乡老兵被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年人均医疗费600元。2005年启动了“在乡老兵安居工程”,共筹资407万元,为705户在乡老兵解决了住房难题。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积极探索新的安置渠道,维护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社会福利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全市有国家办社会福利机构3个,民办社会福利机构13个,收养704人。新建“星光计划”项目101个,总建筑面积44200平方米,建设室外活动场150处。全市有农村敬老院88所,收养五保对象3748人。以改造农村敬老院为突破口的农村社会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全市共投资9000多万元,新建、改造18万平方米,已经有40所达到省级标准,成为承载农村基层民政工作的平台。

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开展了建设示范性行业协会活动,大力培育发展农村专业协会和社区社团。全市现有社会团体426个,农村专业协会174个,社区社团495个,初步达到了结构优良、布局合理、数量适度、质量高效的工作目标,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富有成效2002年以来,我市稳步调整行政区划,全市乡镇总数由原来的90个减少到73个。2005年,梨树县叶赫镇划归铁东区,使四平城区面积增加到741平方公里,人口增加到58万人。各个城镇完成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任务,提高了城市文明程度。

殡葬改革取得显著效果。全市各地成立殡葬执法队伍,开展了大规模的平坟深葬工作,累计平坟9万座,全市火化率达到98%以上。取缔了医院太平间,建立了5个殡仪服务公司和7处公墓,提高了殡仪服务质量。大力整顿殡仪服务市场,净化环境,移风易俗,初步形成了厚养薄葬的新风尚。

加强了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各地总计投入资金6500万元,用于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四平市共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新建了殡仪服务中心、救助管理站、社区指导中心、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公寓新楼、社会精神病院疗区大楼、儿童福利院,并对烈士塔广场、烈士陵园、社会福利院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改造,使民政系统的整体面貌有了显著改观。

总体看,“十五”期间全市民政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多数民政工作在全省已经处于前列,有的工作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民政事业已经成为政府极为关心、百姓特别关注、作用极其突出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

(二)“十一五”时期民政事业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将发生管理方式转变、体制进一步转轨和扩大开放的新变化,同时也将是各种深层次矛盾进一步凸现的一个时期。民政工作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1、构建和谐社会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机遇。随着国有企业的全面改组改制,各种利益关系日益复杂,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任务更加重大。这为民政部门建设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工作提供了机遇。

2、社会组织和社会关系的变化要求民政部门进一步改进社会管理方式。“十一五”期间,社会结构的变化、户籍制度的放松、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社会流动速度的加快,将使越来越多的人员和组织脱离现有社会管理体制的控制轨道,流动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增多,老龄人口和贫困人口增多。要求民政部门积极培育民间组织,在承载政府职能、兴办社会事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3、建立服务型政府对民政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一五”期间,人民群众将更加迫切地要求政府提供更充分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社会公共服务。民政部门在社会福利、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区划地名服务等方面的任务将更加艰巨。

(三)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民政事业在发展过程当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民政事业的财政投入明显不足。市财政每年拨给民政部门的只有人头费,救灾救济、拥军优属、社会福利等许多民政工作因缺乏专项经费而难以进行,影响了事业的发展。二是民政部门的行政管理体制还不够理顺。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省民政厅文件规定:地市级民政局不再管理各个县(市)的民政工作,但是市里在多数时候还要求市民政局掌握全市的工作情况,由此形成了行政体制管理的不一致状况,工作起来很不顺畅。三是基层民政工作条件薄弱,工作方式陈旧,工作任务和工作手段严重不匹配。四是民政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执法手段不强,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

第二部分“十一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预期目标

(一)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完善城乡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管理制度为主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民政事业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二)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构建和完善保障城乡特困人口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体系。以灾害紧急救援、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慈善事业为重点,推进城乡一体、标准有别、分类分层施保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保障灾民、贫困人口、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权益。

2、健全城乡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村(居)民自治和社区建设,不断扩大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健全管理有序、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度。大力推进新农村和和谐社区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同时按照构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生活便利、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要求,建设和谐社会。

3、积极发展各类民间组织。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种类齐全、民主自律的民间组织发展格局,不断提高民间组织的社会参与和社会服务水平。

4、改革拥军优抚安置制度。加大抚恤优待、退役士兵安置、军休服务管理的改革创新力度,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有利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拥军优抚安置制度。

5、完善行政区划工作体系。适应省管县市体制的新形势,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区划工作,不断增加四平作为中等城市的发展能力,巩固乡镇撤并的成果,形成合理的乡镇布局。

第三部分“十一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十一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着力于推进社会救助系统、灾害应急救援系统、社会服务系统、社会管理系统和民政信息化管理系统五个系统的建立和完善。

(一)发展适合市情的社会救助系统,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1、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在现有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基础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度提高标准。到2010年,全市城市低保人数达到12万人,占城镇人口总数的10%。农村低保人数达到11万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5.3%。建成惠及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社会保障制度,低保金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

2、加快农村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十一五”中期,全市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要发展到83个(每个乡镇一所),形成涵盖农村养老、孤残儿童救助、社区服务、低保服务等综合性社会福利救助机构。

3、构建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根据社会需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完善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增强救助能力。

4、完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有效地控制流浪乞讨现象。加大流浪儿童救助工作力度,完善全市救助管理站基础设施建设。

5、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捐助制度。深入开展“慈善救助双日捐”行动,推出更多的慈善品牌项目。在城市50%的社区设立“阳光超市”和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点,规范捐助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工作,注意发挥公益性民间组织在社会互助中的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灾害应急救援系统,全面提高应变能力

1、加大财政对救灾工作的支持力度列支救灾专项资金即1704科目,并争取逐年有所增加。

2、探索救灾减灾新途径。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对多灾、贫困、灾害易发地区通过整体搬迁、建立灾民新村、实施包保、劳务输出等形式,从根本上解决灾民的生活困难。

3、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提高救灾保障能力。

(三)构建新型社会服务系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1、实施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工程。根据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把发展社会福利服务作为我市社会福利事业的落脚点。四平市将投资500万元,建设一座新的3000平方米的老年公寓;投资120万元,建设一座1424平方米的病残老人生活楼;投资150万元,建设660平方米的福彩大厅。

2、进一步完善婚姻管理制度。加强婚姻登记场所的软硬件建设,解决婚姻登记机关工作经费、编制等问题,提高婚姻登记机构的服务水平。建立全市婚姻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婚姻登记管理的信息化。

3、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发展殡葬事业。全市火化率保持在98%以上,基础设施建设要在现有基础上有更大改善。倡导文明的丧葬方式,在有条件的乡镇集中设立骨灰存放处。

(四)加强社会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协调机制

1、推动村民自治持续健康发展。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为主体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中的作用,为建设民主法制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必要的保障。

2、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改善社区居委会工作条件,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资和待遇。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整合和利用社区资源,鼓励和引导卫生、科技、教育、法律等服务进社区。各县(市)区都要建立社区服务指导中心。逐步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认证制度,实现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化和专业化。

3、积极发展各类民间组织。加大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力度,重点培养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公益性民间组织和科教文卫环类民间组织。对民间组织从事公共服务给予税收优惠,加大对基金会等公益性民间组织的税收优惠幅度。鼓励各级政府设置民间组织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预算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从事公共服务和公益慈善事业的民间组织。

4、建立双拥优抚安置新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军人优待抚恤条例》,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在乡老兵医疗保障体系,保证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全面完成“老兵安居工程”任务。到“十一五”末期,优抚对象要达到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加大对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的投入。拟投资550万元,建设5500平方米的四平市军供大厦;投资420万元,建设2000平方米的军休干部服务综合楼。加强烈士陵园建设,充分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5、积极发挥区划地名工作的作用。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全面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地名公共服务。

(五建立民政信息系统,打造民政服务平台

1、建立民政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网络开展地名、社区、婚姻、殡葬、收养、慈善捐助等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督。设立与全省相同号码的便民综合服务热线。

2、按照省里部署,建立省??县三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实现灾害管理的信息化。

第四部分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一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公益性与经营性统筹兼顾;公平与效率并举;突出重点与均衡发展相统一。在此基础上,落实以下保障措施:

1、提高民政事业费在地方财政预算中的比例,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民政事业费在市财政预算中的比例,加大政府对灾害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特困户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的投入力度,提高民政对象的救济标准,建立退役士兵补偿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

2、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助、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发动社会力量,争取各方面对民政工作的支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依法进入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领域,募集社会资金,建立救灾、慈善等基金,完善社会互助的动员机制。

3、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建立民政干部培训制度,实行各类民政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和定期轮训制,建立和落实学习考核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的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切实加强民政组织机构特别是基层组织机构建设,在人员编制、经费及办公设施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在基层得到落实。

4、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逐步实践、完善,到2010年,形成制度健全、运转协调、保障有力、作用明显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

5、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规模。“十一五”期间启动的灾害应急救援、社会服务、社会管理和民政信息化五大系统建设,需要有计划的增加投入,保证各个系统基本建设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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