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民政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印发《中共通化县党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构筑民主、开放、规范的党务工作机制,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通化县民政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通化县民政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印发《中共通化县党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构筑民主、开放、规范的党务工作机制,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党的先进性,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民政干部“公、正、廉、明、勤”的良好形象为目标,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紧密结合民政工作的特点,围绕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推行办事公开,要公开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明确办事时限,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促进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使各项民政业务工作实现争创一流业绩的目标,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真实、务求实效的原则。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及时,公开的结果应当客观、公正,将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具体相结合,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特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将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有利于对党员干部进行约束监督相结合,实事求是,注重效果,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
2、坚持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突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公开,突出党内外反映的热点问题的处置情况的公开。公开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不避重就轻,不避实就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科学规范。
3、坚持积极稳妥、适当公开的原则。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新方法、新途径,着重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规范操作,有序推进。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
4、坚持党务政务相互促进的原则。党务公开要与党建工作目标相结合,以党务公开为龙头,带动和贯穿政务公开,形成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的“大公开”工作格局。
三、组织领导
民政局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兼纪检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科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地点在综合科,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民政局党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及实施进行督查;负责公开栏的制作;负责督促承办科室对公开内容的落实。
四、公开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1、全局和中心工作
关系全县民政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规划及阶段性工作重点。
2、思想建设方面
(1)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
(2)党员教育活动安排情况;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计划实施情况。
3、组织建设方面
(1)本局机关组织设置、机构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工作职责。
(2)发展党员及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表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3)党组织换届选举,保障落实党员权利、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
4、作风建设方面
(1)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
(2)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
(3)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和机关效能建设情况。
5、制度建设方面
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情况;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6、其他事项
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五、公开的形式、程序及时限
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室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网站、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
1、公开栏。与已设立的政务公开栏合并,通称“党务政务公开栏”,主要公布可对外公开的党务事项。公开栏设置在民政局办公楼楼梯间,方便外界群众了解监督。
2、会议、文件。适宜党内公开的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党员群众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意见征求会等以会议形式公开;也可通过印发党内文件、简报、公告等文字载体公开。
3、媒体。公开涉及范围广,时效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公开,需要在民政系统公开的事项公开。
4、党员活动室。展示党内文件、通报、简报、制度等,供全体党员随时查阅。
5、其他形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务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由党务公开办公室提出,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公开的内容由职能部门或所涉个人提供,党务公开办公室审核。
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原则,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要相适应,固定内容要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热点问题、重点事项要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
1、长期公开:主要指政策措施、文件规定、管理制度、审批事项、工作程序以及办事机构、经办人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如遇修订、调整,应当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每季度或半年更换一次。
3、逐段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为民办实事项目、党委民主生活会情况等,应根据进展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当在年末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应急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灾害救助等内容,应当设置一定的机动(预留)板块,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公开。1、各类先进评比情况;2、干部选拔任用情况;3、党代表推选情况;4、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5、重大财务开支情况,重点资金使用以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6、上级党组织、本单位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落实情况。
六、方法步骤
民政局党务公开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调查研究,制定方案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
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成立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推进进度。
(二)及时部署,全面实施阶段(5月中旬—8月底)
按照《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民政局党务公开目录,成立专门办公室,检查指导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总结完善,深化提高阶段(9月—12月)
全面总结开展党务公开的主要做法和经验,进行广泛交流,取长补短,对党务公开工作不断进行补充完善,形成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成立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以及具体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局党委书记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
2、完善内容。根据民政业务实际,对党务公开的内容作进一步的深化、细化和补充。
3、重视整改。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派专人负责处理,专门收集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改和反馈,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上报局党委,办理情况和结果,应当视情公开。对署真实姓名反映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向反映人专门反馈,听取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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