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1月28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省长 苏树林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建省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供大家参考。
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8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长 苏树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支持福建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福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亲临福建考察指导,殷切希望我们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中央作出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各部委支持力度前所未有,福建发展迎来新的历史机遇。
过去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取得新成效。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24055.76亿元,增长9.9%;公共财政总收入3828亿元、增长11.6%,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362.29亿元、增长1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449.48亿元,增长18.8%;外贸出口1134.6亿美元,增长6.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1.1亿美元,增长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22元,增长9%;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50元,增长10.9%;城镇登记失业率3.47%;人口自然增长率7.5‰;年度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全力以赴稳增长。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及时出台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稳定内外贸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全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增长15.74%,企业直接融资1404.45亿元,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注重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实施城乡基础设施“六项提升工程”,全省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2.4%,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985亿元,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18公里、港口吞吐能力4000万吨、电力装机容量340万千瓦,电网电压提升至特高压等级。注重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合理布局建设大市场,搭建供需平台,促进闽货销售,积极发展消费金融和新型消费业态,信息消费增长19%,旅游总收入增长18.4%。
(二)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突出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培育形成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37家,预计产值超500亿元产业集群16个,其中千亿以上10个。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万亿元、增长11.9%,建筑业总产值突破6600亿元、增长22.5%。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3%,金融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6%。海洋生产总值增长13.6%,远洋渔业产值居全国第2位。突出抓创新、抓技改、抓转化,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0.2%,技改投资增长29.5%,“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居全国第7位。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推进“数控一代”创新应用示范工程,新增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高新技术企业141家、科技企业孵化器28家,全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16.5%。“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北斗位置服务平台、大数据产业重点园区等加快推进。第十二届“6·18”对接合同项目5273个、总投资1173亿元,“6·18”虚拟研究院和海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城乡统筹力度加大。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5%,粮食总产量667万吨。实施千个现代农业重点项目,新增设施农业29.88万亩,农作物良种覆盖率97.3%。428家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预计年销售总收入增长13.8%,带动372万户农民增收,新登记农民合作社4000家。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新增耕地11.9万亩。41个县市区纳入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第四轮整村扶贫开发有序推进,“造福工程”改造危房5万户,农村263.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超过20万人实现减贫。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着力解决“人进城、建好城、管好城”问题。总结推广晋江城镇化经验,出台实施促进中小城市和城镇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不同层次不同主题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小城镇改革建设取得新进展。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放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城镇化率提高到61.8%。市政设施“五千工程”完成年度任务,“点线面”攻坚、美丽乡村建设、“两违”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四)重点领域改革实现突破。十大领域44项年度重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省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布运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加快建设。省级机关与所属企业及经营性资产、所办院校、干训机构脱钩工作基本完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运作。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起步早、力度大,新登记企业数增长71.1%。组建厦钨稀土集团,汽车、钢铁、船舶等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取得突破。推出122个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实施PPP试点项目32个,民间投资增长23.3%,民营经济占全省生产总值的67.2%。开展省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我省成为国家医改试点省份,所有县(市)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有序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增长31.5%。
(五)开放型经济水平提升。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与东盟贸易额增长3.3%,对东盟投资增长93.7%。中央同意设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实现“三个一”通关模式全覆盖,创新贸易方式,培育出口品牌,外贸出口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推进外商投资便利化,新增世界500强投资项目11个,新批总投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350个,其中亿美元以上项目47个、增长56.7%。省级权限的境外投资项目审批全部改为备案制,核准备案对外投资额增长3倍。“双延伸”政策范围扩大,利用港澳资金增长8.3%。侨务、外事工作在创新中拓展。闽台交流合作取得新成果,闽台贸易额124.4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1.9亿美元,台湾地区银行在闽设立分行实现零的突破,经福建口岸进出的两岸人员达261万人次,第六届海峡论坛成功举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封关运作,国务院赋予的28项优惠政策全面实施,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开业,台湾创业园投入运营。
(六)生态建设持续推进。以建设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契机,持续加大生态省建设力度,地表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首位。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实施重点减排工程,深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加强主要江河源头和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深化“六江两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实行流域保护“河长制”,12条主要河流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8.1%。全年植树造林163.9万亩,其中“四绿”工程完成68.8万亩。以小流域、坡耕地、崩岗为重点,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56万亩。
(七)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新增城镇就业66.1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2.4万人。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转移衔接,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加到2053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到7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以上,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惠及88.61万人,农村低保省定标准提高到家庭年人均收入2100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12.86万套、基本建成12.13万套,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新增中小学学位7.3万个,新增公办幼儿园108所、学位3.3万个,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9.8%,建设省级高职示范专业52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5个。新增医疗机构床位8630张,薄弱学科建设得到加强,“单独两孩”政策审批发证30119本。文化惠民工程有效实施,6部作品获“五个一工程”奖,《丝海梦寻》展演获得成功。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第十五届省运会成功举办,我省运动员创造了历届亚运会的最好成绩。妇女儿童和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和慈善事业取得新进步。全面推行和谐征迁,强化信访积案化解和依法信访,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援藏援疆援宁工作持续推进,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出台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决定》,“双拥”工作持续深入,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巩固。
(八)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完成超标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三公”经费支出下降32.5%,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减少8.8%、下发的文件减少3.14%。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全年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838件、省政协提案945件,办结率均为100%。全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20件,制定省政府规章17件,全面清理现行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与法院、工会互动联系机制不断完善。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开展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力度加大,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团结奋斗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中央各部门及驻闽机构、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民警,向关心支持福建发展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龙头企业不多、带动力不强,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二是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融资难、融资贵、用工短缺等问题突出;三是水、大气、土壤等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压力较大;四是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五是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领域还存在不少隐患;六是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设有待加快,一些工作人员存在精神懈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扎实做好2015年工作
做好今年的工作,要正确理解中央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科学研判,既要看到发展阶段转换带来的新挑战,更要看到新常态孕育的新机遇,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新福建的要求贯穿于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紧紧抓住我省发展的难得历史机遇,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和内在潜力,顺势而为、乘势而上,确保“十二五”圆满收官,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精心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和重要改革举措,为实现福建发展新目标迈出更大步伐。
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部署,主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化改革开放,突出创新驱动,做大产业龙头,加强民生保障,力求好中求快,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9%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左右;外贸出口增长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5‰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节能减排任务。
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落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计划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实行“一月一协调、一季一督查”,分级管理、分类推进,实现“十二五”规划项目全部开工,一批“十三五”规划项目提前实施,今年安排省重点项目490个、完成年度投资3500亿元。加强项目策划储备和动态管理,深化“三维”项目对接。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努力打造阳光工程、优质工程。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快推进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开通合福、赣龙铁路,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710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加快新一轮机场建设,建成三明沙县机场。完善“两集两散两液”布局,新增港口吞吐能力2000万吨。抓好能源项目建设,新增电力装机容量200万千瓦以上。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水利项目。
加强要素支撑保障。落实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减排总量、火工油品。建立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争取各银行总行加大信贷规模倾斜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积极拓展债券融资。鼓励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基金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和谐征迁,努力变安置为安居。
(二)促进产业创新转型做大做强
推动工业扩量提质。实施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等政策,加强工业运行定向调控。把“两化”融合作为打造升级版产业的重要抓手,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重点抓好500个项目。深入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和引进力度,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抓好产业链建设工程。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推进“数控一代”创新应用示范工程,加强新能源汽车开发和推广应用,积极发展节能环保朝阳产业,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产业。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推广“手拉手”活动,拓展闽货品牌分销渠道。
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深化“数字福建”建设,出台系统措施扶持互联网经济发展,加快在若干领域取得突破:一是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引进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打造闽货网上专业市场、行业垂直电商平台,支持电商企业向农村延伸业务,促进快递等配套产业发展。二是扶持发展物联网产业,加快在交通、环保、安全、旅游、市政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三是支持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推动持牌金融机构及社会经济组织发展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和众筹平台。四是推进发展面向市场的云计算、大数据和信息安全服务,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息消费,建设智慧城市。
促进服务业大发展。深入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示范区建设,加快落实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与工业同价,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范围,深化产业融合,细化专业分工,推广应用“正统网”,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水平提升。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推进金融、物流、商务服务、服务外包等与实体经济在更高水平上有机融合。着力把金融业培育成为新的支柱性产业,支持在闽金融机构发展,推动设立民营银行,力争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积极稳妥发展财务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和融资租赁公司,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生活性服务业重点拓展旅游、商贸、养老健康家政、教育文体、物业服务等产业。特别要着力发展旅游业,积极引进旅游产业龙头,实施景区提升和旅游线路整合工程,推进旅游“全域化”,打响“清新福建”品牌。
提升海洋经济发展水平。大力培育海洋优势产业,促进海洋工程装备、邮轮游艇、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规模化发展。加强渔港建设,加快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建设一批远洋渔业生产、冷藏和精深加工基地。推进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建设,提升海洋科技支撑能力。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推动实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支持以企业为主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等创新项目,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合理配置科技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公共科技活动,加快建设提升工程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平台。发挥“6·18”虚拟研究院等平台作用,完善技术中介服务体系,有效促进技术成果对接和产业化。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加大品牌创建力度。深化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完善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实施专利运用行动计划,推进国家专利审查协作福建分中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三)加强特色现代农业建设
强化粮食安全保障。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对规模化粮食生产者扶持力度。继续抓好粮食产能区和150个粮食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建设,加大超级稻、再生稻推广力度。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抛荒山垅田复垦改造。加快大型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支持规模化粮油生产流通企业发展,搞好粮食产销衔接。
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扶持农产品转化加工,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特色高优农业,引导园艺、畜牧、水产、林竹等向全产业链拓展,建设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集中区。出台差别化扶持政策,支持山区发展特色农业。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提升“一区两园”建设水平,扶持一批投资上千万元的设施农业项目和上千亩的设施果蔬基地。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一批示范项目。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场建设,支持“三品一标”认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大力实施种业创新和产业化工程,加强闽台种苗业合作,培育10家省级以上“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以股份合作、托管、信托等多种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扶持发展家庭农场,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经营性服务组织,完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发展“三农”融资担保服务,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
(四)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更大进展
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再取消和下放一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优化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加快公布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三证合一”,实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加快资源配置市场化。稳步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加强流转、抵押等方面机制建设。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林权联户证分发到户和流转,探索建立林木收储中心。深化港口管理体制改革,集中力量打造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实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启动实施省直部门信息中心、数据中心的整合。
深化财税和企业改革。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全口径预算,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逐步减少财政对企业直接补助,通过设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按照国家部署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加快发展民营经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社会事业、特许经营等领域,继续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提高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推进社会事业综合改革。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鼓励组建医疗联合体,推动形成分级诊疗制度,全省医疗机构新增床位8400张以上。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设区市统筹,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标准提高到40元。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和配送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支持建设医疗园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职教集团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
(五)深化全方位开放合作
加快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坚持区内率先突破、区外积极跟进,强化试验功能。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投资贸易管理新体制,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放宽投资准入,构建对外投资促进体系。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突出对台特色,推动货物、服务和各类要素自由流动,建设两岸经济合作示范区。
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突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推进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力争突破一批带动力强的合作项目。办好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等活动。进一步做好华侨特别是新生代华侨工作,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主线提升外事贡献率。拓展“双延伸”政策范围,提高闽港闽澳联合招商、开拓市场和服务业合作成效。
优化通关环境促进对外贸易。建设福建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实施全省统一的“单一窗口”,推进两关两检通关一体化,让通关更便利、更快捷、更便宜。完善促进外贸发展政策,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动重点出口基地转型升级,增创出口新优势。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资源进口,加快做大江阴整车进口基地。积极引进出口型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形成投资贸易相促进的新格局。
创新机制有效利用外资。推进外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制试点,完善外资项目“四个一”工作机制和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提升“9·8”投洽会投资促进服务功能,加大对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和细分市场领先企业的引资力度。鼓励外资企业增资扩股,引导国际产业资本、投资基金参与我省企业并购重组。
(六)扎实推进以中小城市和城镇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行无门槛居住证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支持开发区、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推动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实施“百万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培训工程”,提升进城人员就业创业能力。
优化城镇化规划布局。推进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推行“多规合一”,加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编制,强化规划执行力。推进福州省会城市建设,加大厦漳泉同城化协调推进力度。更加注重中小城市和城镇发展,深化新型城镇化试点,抓好46个小城镇综合改革和15个镇级小城市培育试点,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与周边乡镇连片融合发展。
加大宜居环境建设力度。延伸拓展“点线面”攻坚,提升城市“三边三节点”整治水平,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加快接点连线,形成协同效应,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推进山体、水系保护修复。突出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完成新一批“五千工程”。完善城市路网设施,加快建设智能交通系统,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多措并举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深化“两违”综合治理,合理利用拆后土地,加强农村自建房建设管理。实施建筑业质量和队伍“双提升”行动,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产城互动做强县域经济。加快实施“大城关”战略,坚持以产兴城、以城促产,大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突出抓好工业园区建设,优化园区布局,提升园区功能,完善扶持措施,培育产业发展的新载体。重点推进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一县一园区”建设,做大“一县一业一品”,打造块状经济。
坚持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完善结对帮扶,深化山海协作,加快共建产业园区发展。持续实施“造福工程”,完成5万户20万人搬迁和危房改造任务。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等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研究制定加快边界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帮扶举措,深化扶贫小额信贷创新试点,加强智力和技能扶贫。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七)推动闽台融合发展
以产业合作为抓手推动经济融合。实施闽台产业对接升级计划,推进产业合作搭桥试点,密切与岛内工商团体的联系,大力引进台湾百大企业、行业龙头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一批重大合作项目尽快落地。推进两岸产业对接集中区建设,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支持在闽台资金融机构发展,推动设立闽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和两岸合资股权投资基金。
以广泛交流为基础推动文化融合。办好第七届海峡论坛。深化闽台乡镇对接,持续开展同名村联谊和宗亲交流。加快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建设,加强祖地文化、宗教文化交流和青少年交流,开展万名台湾青少年来闽交流活动。深化闽台教育、卫生、科技、体育交流合作,打造两岸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的合作先行区。
以平潭开放开发为重点推动综合试验。用好国家赋予的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建设新兴产业区、高端服务区、宜居生活区,借鉴自由港经验,建设国际旅游岛。深化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对接合作,推进两岸关检合作模式创新。推动两岸车辆互通。抓好城市开发建设,保护好自然生态和独特风貌,创造便利生活条件,吸引更多台胞参与平潭建设、落户平潭生活。
(八)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加大能源资源节约和减排力度。严格落实环保监管“一岗双责”,严控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精心呵护山清水秀的美好家园。对各地突出的环境问题,省长一季度一督查,环保厅一季度一通报。实施一批重点节能工程和减排项目,落实差别电价、以奖代补、区域限批等政策,合理控制煤电规模。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地,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积极推广节水技术和产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深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出台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深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强化畜禽养殖、石板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加强城市内河整治,加快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采取项目限批、摘牌等措施督促开发区全面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大气污染监测和预警体系,推进“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加强城市道路、工地、堆场等扬尘综合整治,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试点,集中整治重污染工矿企业和重点污染区域,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强化环境风险预警和防控,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通过综合施策,努力让人民群众喝进嘴里的、吸进肺里的、吃进胃里的都更加洁净安全。
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划定生态功能红线。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完成植树造林150万亩。严格控制过度开山种茶种果,建立水土流失治理长效机制。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持续治理“青山挂白”。实施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加大对流域上游地区、欠发达地区的补偿力度。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动实施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海洋、沙滩、湿地、无居民海岛生态保护。
(九)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民生
增强社会保障能力。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企业用工调剂和大学生回乡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新增城镇就业6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继续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群众首套房、首改房等刚性住房需求,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12万套、基本建成7.5万套,推动住房保障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建设和租赁补贴并举。加强社会救助和临时救助,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慈善和残疾人事业,保障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办好21件为民办实事项目。
提高教育文化发展水平。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面,新建改扩建100所公办幼儿园,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县市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校际交流力度。实施人力资源素质提升工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好一批应用技术大学和技能型高职院校。加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扩大工科、医科、农林等紧缺人才培养规模。加强师德教育,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规范发展民办教育,扶持特殊教育,重视继续教育和老年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家训家风等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作用。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文艺创作,打造更多具有福建特色的文化精品。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做好第二轮志书和年鉴的编纂工作。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积极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和龙头企业发展,做大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办好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重视发展老年体育,充分发挥老体协作用。
强化社会治理创新。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按照“路线图”和“七项机制”依法处理信访事项。深化“平安福建”建设,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进一步打好“清剿火患”战役。持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升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社区建设,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深化“双拥”共建,力争连续四届所有设区市均成为全国“双拥模范城”。支持驻闽部队和武警部队训练,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抓好国防动员和国防教育。加强海防工作,推进军警民联防联管联建。注重平战结合,做好人防工作。进一步做好军转安置和优抚工作,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各位代表!
人民政府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心尽力对人民负责,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源自法授,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执法效能和水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着力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简化审批、创新服务、马上就办,破除“熟人经济”“吃拿卡要”等顽症。全面推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格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大力倡导诚信文化,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发挥企业家才能,支持创业、激励创新,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每个人都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强化宗旨意识,践行“三严三实”,常怀感恩之心、敬畏之心、勤勉之心,坚持反对“四风”,坚持“四下基层”,多看看老百姓的口袋、饭碗和脸色。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抓住机遇、用好政策,确保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强化效能建设,加大问责力度,整治“庸懒散拖”,认真解决“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强化廉政建设,使广大公务人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收不送”,廉洁从政。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光荣使命,奋斗创造美好未来。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省人民,把握新机遇,建设新福建,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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