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市政府:201*年是XX区全面对外开放、全域纳入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发展区域的第一年,也是XX区谋求科学发展、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跨越的一年。我区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报告】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年是XX区全面对外开放、全域纳入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发展区域的第一年,也是XX区谋求科学发展、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跨越的一年。我区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根据《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我区近年来从远抓规划、近抓计划、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工作做起,制订了《XX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旅政发〔2009〕65 号)。对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做了总体规划,明确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工作重点和具体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其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区领导工作变动情况及时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旅政办发〔2010〕44号),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机构。做到了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网络体系,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具有可操作性、较完善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结合全区工作实际,于年初制定了《2010年XX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区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将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议程,经区长研究讨论决定后执行。为全面完成 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建立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制度。制定《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刚性指标》,转发了《2010年度XX市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工作绩效考评方法》,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政府对各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我区实际,建立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和检查与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进一步分解和细化了各执法岗位的职责、权力和流程,进一步量化了依法行政考核目标。共清理审核行政权力事项1412项,其中:行政许可89项;行政审批97项;行政处罚624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征收23项;行政给付11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确认38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474项。
四是落实责任追究措施,规范和制约决策行为。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是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保障,有利于行政机关审慎决策,防止决策的随意性,避免决策失误,始终坚持落实《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明确要求由区监察局对存在需问责情形的行政机关首长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意见。以制度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行政首长以建立责任政府和透明政府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政府依法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办的法律顾问作用。实施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凡属重大事项(紧急、特殊情况除外),应于集体决策5日前由区政府批转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后,要形成书面审查意见,要说明合法、修改、反对的理由和依据,并报区政府备案存档。要求区政府法制办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未经区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政府常务会议不予研究讨论,未经区政府法制办审查并提出意见的涉法事务,政府不作决定。1-11月,区法制办共审查区政府各类文件处理意见12件。
二、转变政府职能,依法履行职责
(一)依法界定和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结合机构改革,我区开展了行政机关职能调查工作,对政府20个部门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逐个登记、确认,在机构限额内,重新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分别下发了各行政机关的“三定”规定。在此基础上,法制办适时根据机构的调整进行行政执法主体审查工作,确保主体合法,并向社会予以公示。
(二)依法改革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一是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制度,为给我区重点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促进重点项目加快落实,采取多项措施,深化审批“绿色通道”,在审批过程中强化超前服务、代办服务、跟踪服务,做到受理、现场勘查、审核、办理环环相扣,确保项目审批“大提速”。二是减少重点项目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在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确定 “立等可取”项目,做到即受即办;推出“四个零”的服务措施:确保服务受理 “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 “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三是规范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确保高效规范运转。为进一步规范联办件现场踏勘工作流程,制定了《建设项目联办件现场踏勘暂行规定》和《建设项目联办件现场踏勘意见书》,对申报材料、踏勘纪律等重新做了调整规定;对法定时限、承诺时限、现场踏勘负责人进行了明确的要求。
(三)依法建立公开、公平、高效、便民的现代行政服务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方面。一是查办投诉解民忧,依法行政促和谐。根据《XX市行政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区政府坚持及时受理处理、反馈、跟踪的“四及时”工作原则,严格执行通过受理、转办、督办、反馈、跟踪的标准化工作流程,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开办了《XX区行政投诉动态》专刊,切实提高了投诉件办理的透明度。截至11月底,投诉中心共受理各类行政投诉咨询187件,其中受理XX市公众交流平台投诉咨询74件,12345电话投诉咨询110件,XX市行政投诉中心转办件3件。办结187件,办结率为100%。二是建立和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制度。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审核录入各类政府信息100多条。新建基层政府信息查阅点13处,并逐步向社区(村)普及。充分利用市政务公开办及省天下信息网的信息互动平台,积极宣传我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已发布信息近百余条。三是电子监察全面铺开,为打造透明、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于三月底前完成全部电子监察布控及传输工作。全过程监控项目受理、审查、联办、转办、办结、回复等各个环节,切实消除审批过程中的“梗阻”和“慢作为”现象。
三、依法民主决策,加强文件管理
我区已形成凡是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的决定、会议纪要、各类重大协议等都由相关部门研究、专家论证、部门会签、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的依法决策机制,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如区规划局、环保局、房产局等单位,对规划建设、征地、动(拆)迁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我区有关重大决策事项制度进行决策,并适时向社会发布。成立了决策专家咨询顾问团。根据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和做法,通过遴选各行各业专家,组成政府专家咨询顾问团,各部门也建立自己相应的专家库,以保证在决策工作中发挥作用。对2002年至2008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共71件(均以本级政府名义发布)进行审查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由政府法制办依法审核,区领导签字批准。经清理,继续执行24件、废止40件、修改7件。
四、严格决策程序,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加强决策前调查研究。凡是政府出台重大政策、安排重大事项、建设重大项目,决策前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二是建立重大行政事项决策规则。通过深入调研,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XX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项集体决策制度》、《XX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XX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XX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明确了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操作规则做出了规定。通过规范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决策行为,提高了行政决策质量,促进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五、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区一直把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并已经纳入到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区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和要实现的工作目标,稳步推进执法责任制工作。在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普遍建立五项工作机制,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清理机制、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机制、行政系统的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依法行政岗位责任机制、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机制。通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增强大局意识,促进全区执法人员观念素质新提高,增强责任意识,促进行政执法单位管理执行力的新提高。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关于举办XX市初任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班的通知》(大政法办〔2010〕31号)的要求,组织 2010年新考录公务员和转岗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全区共有105人参加培训、考试,95人考试合格,组织监察人员和执法人员实务培训近600余人,结合我区2010年度行政执法证的审验工作,在XX区政务信息网上公布全区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名单,便于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六、统筹防范手段,化解社会矛盾
(一)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排查行政争议。为加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进一步理顺机构调整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发生,我区建立健全《XX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实施办法》,对行政执法争议处理进行规范。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发生的不履行或重复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移送、联合行政执法及其他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执法权限争议问题时,争议各方应按办法要求主动协调。协调无效的,应向区政府法制办提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申请,由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查,报区政府作出协调决定。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所发生的争议不自行协调或者不提请协调,相互推诿的,将由行政监察机关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二)协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提高。随着社会改革触及到深层次的利益格局,社会矛盾越来越集中出现,人民内部利益矛盾错综复杂,我区各职能部门也因应形势变化,改变过去只重视运用行政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模式,摒弃了重管理、轻服务,重裁决、轻调解,重处罚、轻教育的观念,构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体系。区领导按照《XX区领导干部大接访工作方案》,定期接访、预约接访,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强化领导责任,牢记为民宗旨,形成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带头、相关区级领导参加、基层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干部大接访工作格局,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解决突出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以强化质量和效率为重点,着力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理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今年,区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16件,现已审结12件,其中维持4件,撤销2件,经协调终止复议6件。本着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及时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社会矛盾,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环境。二是进一步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今年,共受理各类行政确认纠纷案件7起,已解决矛盾纠纷5起。加大了公开办案、调解办案和简易程序办案力度;积极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努力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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