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总结】区农业局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全文完整)

时间:2023-05-24 08:10:04 来源:网友投稿

区农业局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顺应时代要求,遵循发展规律,与时俱进加强“三农”工作,公布了关于“三农”的5个中央一号文件,并作出了一系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战略部署。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总结】区农业局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农业总结】区农业局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全文完整)




区农业局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顺应时代要求,遵循发展规律,与时俱进加强“三农”工作,公布了关于“三农”的5个中央一号文件,并作出了一系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战略部署。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不断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坚持多予少取放活,不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坚持市场取向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坚持改善民生,不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加各项农业投入,完善强化支农惠农政策,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为农业建设项目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扶持、保护农业发展,改善农业资源利用状况、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在促进农村全面实现小康中起着重要作用。

一、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农业部围绕农业建设项目,从农业部门的职能出发,充分考虑农业的现状基础,结合近期需要和长远发展,编制建设规划,完善、提升和加快建设种养业良种(如标准粮田、畜禽良种)、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动植物保护(如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市场信息、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等七大体系。这是新阶段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繁荣、农民富裕的重要保证,也是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和历史使命。但是当前农业建设项目管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准备中的不足

1、农业建设项目选项不准确农业建设项目选项不准,主要表现在:

第一,农业建设项目缺乏明确的科技开发和推广目标,缺乏为农业建设服务的科技推广项目管理办法。由于尚未制定相应的规划和管理办法,农业建设项目区科技推广项目在选项、立项、投入上,缺少目标性、原则性及投入政策要求,存在着项目分散,人为化之的现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农业建设项目区服务的宗旨不明确,科技培训方法的效果不明显。

第二,有些项目的科技含量不高,还不能起到科技示范和辐射作用,特别是早期项目。此外,一些先进的新技术、新品种在农业建设项目区得不到及时的推广和应用,削弱了农业建设的效益。

第三,许多项目在选项、立项、投入上一般都安排在农业大县或粮食主产县,我们这些农业小县(区)很难争取到国家的农业建设项目,不利于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2、不重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本身是对拟建项目技术上,经济上、市场上及其他方面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其目的是给投资者提供决策依据。目前大多数农业建设项目对可行性研究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提到至关重要的程度。个别地区根本就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有的是项目可研深度不够,项目区分散、工程布局不合理、市场分析粗线条勾勒,轻描淡写,为追求所谓的可行性,人为地掺加水份,抬高项目经济效益。这种流于形式的做法只会为后来的项目埋下无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二)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存在的不足

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存在缺陷。现行的管理模式存在缺陷,由于项目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其中每一个环节都应该是连贯的。目前计划立项审批部门、资金筹划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各管其段,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缺乏一个行使监督、管理、检查、协调服务职能的中间机构,其后果是项目超概预算严重、工期延长等烂尾工作多。

(三)农业建设项目组织机制存在的不足

农业建设中的组织机制问题主要表现为:

1、职权分散,管理效率低。农业建设涉及到农业、林业、水利、土管、财政、农业开发、计划、老建等诸多部门以及跨流域的不同地区,职权交叠现象严重,影响了农业建设的有效实施。

2、农业建设的长期性与农业建设机构临时性的矛盾。机构归属复杂,许多地方的农业建设机构还属于临时机构,人员也足临时从其他有关部门暂时抽调,不利于农业建设的长足发展,也不利于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致使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给农业建设的统一协调管理带来许多麻烦。

二、提高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的对策

(一)适应新形势,调整立项方向及工作重点

面对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农业建设如何用足“绿箱”政策,不断增强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在立项方向和工作重点上应做出调整。

1、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在坚持国家重点支持的同时,上下结合,多方协作,各级政府按照事权划分,积极加大投入,保证体系建设顺利实施。

2、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同时,把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纳入扶持范围,如投资建设农村水电、乡村道路、农村燃气、农村自来水工程等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将加快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

3、集中力量扶持优势产业。围绕国际比较框架下的优势产业,把土地治理、多种经营、科技推广项目集中起来,多层次全面投入,尽快把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形成产业化,提高国际竟争力。

4、建立补贴、补偿机制。建立农业补贴补偿新机制,采取补助、保险、贴息等多种方式对农业生产给予进一步扶持,不仅能够直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而且能够促进农业项目效能的充分发挥。同时支持建立农民收入保险体系,对农民投保和保险公司赔付进行双向扶持,逐步建立起我国的农民收入保险体系。

5、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扩大一般性服务领域社会参与度。通过财政扶持、税收减免、信贷优惠等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形成投入多元、利益共享的体系建设与运行新机制。

6、农业建设项目应做到大小县(区)同等对待。对于农业小县(区),建议省级农业部门在安排每年的农业建设项目上适当给予考虑,也可由两个小县(区)来共同实施一个较大项目,以项目推动农业的全面协调发展,促进国家强农惠农的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二)科学规划,搞好项目储备库建设及项目招投标

要根据农业建设“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多种经营发展的“十一五”规划,以“十一五”规划定年度计划与开发重点。农业建设多种经营项目应与省和各地农业建设“十一五”规划制定的主导产业相结合,从而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方向。根据省和各地农业发展规划,建立多种经营项目储备库,建立健全专家评审和项目招投标制度。在做好项目规划的基础上,择优储备待选项目,使立项申报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减少和避免由于前期工作仓促而造成决策失误。各地都要建立农业建设项目库,分类筛选一批比较成熟的、效益好的项目。对必需农业建设扶持的项目,一定要坚持先入库储备,再筛选立项安排。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建设项目组织管理体系

在明确农业项目的功能定位、相互关系和建设目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切实解决现行管理体制中存在的层次过多、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问题,合理调整管理机构和职能,理顺相互关系,提高体系运行效率。建立健全农业项目组织管理机制,需要有效整合涉农管理机构,以解决农业建设过程中的职权分散、效率低下的问题。同时,将农业部门中的社会化职能,交由有资质的服务中介来完成,这样既可以节约资源还有利于提高专业化水平。在保障措施中靠农业职能部门来完成农业建设项目有很大难度,要强化各级政府在实施农业建设项目中的领导协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