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调研】关于后施菜场疏导点问题和建议

时间:2023-05-27 14:20:04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后施菜场疏导点问题和建议2011年12月后施菜场小摊贩疏导点的建成并投入使用,使得后施菜场路周边一改以往摊位占道交通堵塞和脏乱差的环境状况,使得摊贩有固定的经营位置、过往群众有顺畅的通行环境,取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调研】关于后施菜场疏导点问题和建议,供大家参考。

【城管调研】关于后施菜场疏导点问题和建议



关于后施菜场疏导点问题和建议


201112月后施菜场小摊贩疏导点的建成并投入使用,使得后施菜场路周边一改以往摊位占道交通堵塞和脏乱差的环境状况,使得摊贩有固定的经营位置、过往群众有顺畅的通行环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为此《今日AA》社会管理在创新专栏还做了相应的报道。

但运行几个月来,出现了新的状况,蛟川城管中队在外围管理过程中发现由于炼化菜场管理方认为疏导点内自产自销的蔬菜摊对菜场内的蔬菜摊产生了很大的冲击,不利于其收取摊位费就对疏导点内的菜农进行驱赶。这就导致菜农无法卖菜,到处流动随意马路占道摆放,而蔬菜摊的撤出使得整个疏导点的人流量大减,也使得小百货因缺乏人气而无心经营。这样一来形成了菜农因无位置摆放不满意,小百货因场内不聚人气也不满意,卖菜者因买不到新鲜的时令蔬菜不满意,过往群众和附近店面对交通状况不满意的不良局面。这些与当初建立疏导点的初衷不符。

出现这些状况后,蛟川城管中队在近段时间的外围规范劝导中出现了较为尴尬的境况。一方面,要保持道路通畅,劝导菜农文明摆放,勿占道经营。另一方面疏导点内空着场地,不让菜农摆放。这使得菜农无所适从,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菜农和过往群众对城管的管理劝导产生很大的质疑,一政府是否允许农民种菜贩卖,二城管在农村地区执法是否合法。“这里明明是我们后施村的土地,我们村里的道路,你们城管管理的是城市、外面的大马路,我们在自己的村里卖菜,哪里妨碍你们了”。面对这种质疑,城管队员只能温和劝导以协助村委管理为由搪塞过去。确实,城管执法开展工作所依据的法规都较为明确的规定了城管执法的管理或规范区域。以市容和无照经营为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宁波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项 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而后施菜场路包括疏导点都在蛟川街道后施村的集体土地上,不属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如果城管进行管理和处罚将于法无据。

为解决目前后施菜场疏导点存在的问题,必须明确主管单位,排除干扰,加强引导和管理,才能确保该疏导点发挥应有作用,产生应有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此借鉴其他地区摊贩疏导点运行的成功范例,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参照骆驼街道汶骆路蔬果批发市场的运营模式将疏导点交于属地村管理,适当收费,增加村集体收入

2005年前骆驼没有正规的蔬菜批发市场,批发交易直接在镇骆路边进行,这使得该路段不仅脏乱差而且严重影响交通。为此经前期调查摸底后,骆驼街道在汶骆路边的空地上,新建了一个占地7亩的封闭式蔬果批发市场,引导菜贩们到批发市场内进行交易。同时并通过搭建“造血平台”的方式,将蔬果批发市场交给经济相对薄弱的东钱村开发管理,这不仅增加了该村的经济收入同时也为该村部分村民提供就业岗位。对于现后施菜场疏导点亦可参照此模式运营,蛟川街道后施村可以调派该村村民对在该村辖区内的疏导点和菜场路进行管理和收费,同时可以通过村规民约的方式对违规者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将后施村菜场疏导点及周边道路外包给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2007年始,工商部门和菜市场实行管办分离以来,很多地区的政府管理部门将建好菜市场委托或承包给专业的物业公司办理,同时由工商部门对场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现在的后施菜场疏导点内有农民自产自销的蔬菜、小百货等各类摊点,已经具备了市场的规模,可以通过收取摊位费获得经济效益。蛟川街道可以采取管理服务外包的模式,与物业公司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义务,街道通过物业公司对疏导点进行摊位布局、收费、清洁卫生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管理,同时管理范围亦可进一步向周边道路进行延伸。

三、利用与炼化后施菜场近的优点,将疏导点交于后施菜场管理方代为管理

炼化后施菜场管理方对集贸市场的管理经验丰富,人员充足,有足够的精力对疏导点进行管理,这从前段时期该方对疏导点内蔬菜摊的管理上有了充分的体现。同时炼化后施菜场场内缺乏自产自销蔬菜摊的摆放位置或位置过于偏僻,菜农没法或不愿去摆放,以致到处流动。如果疏导点也由其代为管理,那么菜场管理方就可以统筹布局、有足够的场地安排摊位,同时由于其他摊点的加入,可以使整个市场更加壮大,经营种类更加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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