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全年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为充分调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目标,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考核范围区住房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制度】区住建局全年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供大家参考。
区住建局全年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为充分调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目标,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范围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企事业单位。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建设局系统年度工作采取考核和评议相结合、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千分制,其中业务工作300分,招商引资300分,工作作风、工作纪律100分,日常工作100分,民主评议200分。考核项目加分上不封顶,扣分下不保底。
(一)业务工作(300分)
按照“突出重点、力求量化、明确标准、分类考核”的原则,各单位根据建设局年度总体任务目标和各级下达的计划指标,结合各自的业务范围,列出重点,分解量化。经局领导班子审定后,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根据各单位的职能和业务性质,分为生产经营型、生产管理型和纯管理型三类。①生产经营类单位,按照以考核经济指标为主,管理指标为辅的原则进行考核,其中经济指标占200分,管理指标占100分,经济指标(各种经济指标平均值,下同)每完成1%得2分,管理指标(各种管理指标平均值,下同)每完成1%得1分。②生产管理类单位,对经济指标和管理指标同时进行考核,两种指标分别各占150分,每完成1%分别得1.5分。③纯管理类单位,主要考核管理指标,管理指标占200分,每完成1%得2分,经济指标100分,每完成1%得1分。上述三类单位超额完成部分,按完成比例每超1%加0.5分,经济指标以上年度完成数额增加10%确定,考核以单位财务报表为依据,管理指标考核以附表确定的考核材料为依据(各单位考核标准见附件)。
(二)招商引资(300分)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建设局党委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安排部署,局属各单位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建设局分配的任务目标,根据区招商局认定的引资额进行计分,完成任务的单位得300分,每增加1%加0.5分,每减少1%减3分。对落户“两区”的固定资产投入3000万元以上项目,给予引进单位50分的加分奖励(考核标准见《区建设局200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三)工作作风、工作纪律(100分)
1、党风廉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违反党纪、政纪、财纪而被查处的,每人次扣10分。违反住房、车辆及电话管理规定的,每人次扣10分。严禁公款自吃自喝,经举报查实的,每次扣10分。
2、财经纪律:违反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隐瞒收入或私设“小金库”,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每次扣10分。
3、工作纪律:开会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每次扣1—10分;利用工作时间干私活,被举报查实的,每次扣10分;上班时间出现娱乐活动的,每次扣5分,玩电脑游戏的每次扣5分;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有关情况、材料和不按时领取文件的,每次扣5分;节假日、双休日、夜间无人值班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4、学习纪律:认真组织日常学习和专项学习,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制度、学习记录、学习专栏和学习笔记不健全的,每缺一项扣5分;未按统一部署组织学习的,发现一次扣10分。
5、队伍建设: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不团结、互相推诿扯皮,严重影响工作的扣20分;因单位或个人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6、软环境建设:未将该项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并没有文字记载的扣20分;软环境相关规定落实不及时、配套制度建立不完善、不到位的,扣5分;重大事项不及时请示、汇报,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受理投诉不认真,调查反馈不及时,不按时办结的扣10分;年内凡因“三乱”问题被投诉,实行一票否决,考核计0分。
7、行业作风建设:以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业作风为目标,对单位干部提出新要求,建立健全学习、管理、监督、廉政、考核五项机制,确保行风建设上新水平。每缺一项扣20分。
8、文化建设:成立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文化建设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调度,记录详实,并对文化建设工作进行经费和政策上扶持。每缺一项扣20分。
9、依法行政:认真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依法行政“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有规划,有推进措施。每缺一项扣10分。
(四)日常工作(100分)
1、制度建设:主要考核各单位是否紧密结合各自职责范围,制定出了具体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进行了分解落实。是否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党建制度、财务制度、卫生制度、值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业务工作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书面材料,主要制度上墙),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具体的,每项扣5分。
2、组织人事工作:在干部职工的考核、职称、职务、工资等方面工作中违反上级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的每次扣5分;党员发展程序不严密,把关不严,使党员发展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10分;不按时交纳党费的每次扣10分;无组织生活会记录扣10分;记录不全的扣5分。
3、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范围内育龄妇女建档率、统计合格率、晚婚率、晚育率、节育率、查体率、政策落实率和流动人口发证率、审验率达到100%,达不到的每出现一人扣5分;年内出现计划外生育、超生或计生工作考核被扣20分以上的,实行一票否决。
4、信访工作: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不按期报结果或因工作不力出现重复信访的,每案次扣10分;造成个人到区以上部门上访的,每案次扣5—10分;发生集体上访的,每案次扣20—50分。
5、社会治安工作:加大平安建设力度,签订平安建设工作承诺责任书,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本单位出现治安案件的,每起扣5分,出现刑事案件的,每起扣10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每起扣10分;出现群体性事件和政治性案件的,每起扣10分;干部职工受刑事处分的,每人次扣10分。
6、维护稳定工作: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形成制度;在各项工作中有明确要求,列入考核。制度落实不力的扣10分;不定期排查调处的扣20分。
7、反邪教工作:建立单位反邪教防控预案,重点人员包靠到人,要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专项制度,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防范控制不到位,出现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每起扣20分。
8、普法工作:未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会议的扣10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明确,分管领导、工作部门、人员落实,机制健全完善,每缺一项扣10分。
9、安全生产工作:建筑工地、燃气行业等相关单位及各单位安全生产发生一般、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每起分别扣20分、30分、40分。
10、市长公开电话、书记热线办理工作: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处结、答复投诉人和上报处理结果的,每出现一件次扣5分;对办理不力、贻时误事、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出现一件次扣10分。
11、创城及环境卫生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开展创城及环境卫生工作。经检查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每项扣5分;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五)民主评议(200分)
采取多层次、全方位的民主评议制度,对各单位全面工作进行评议。一是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单位进行评议80分;二是各单位互相评议80分;三是本单位干部职工对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评议40分。
(六)、加分因素
1、创一流业绩:认真履行职能,经验或做法得到上级认可或推广,提高了建设局知名度,或受到上级业务部门表彰的先进单位,科级加5分,县级加10分,市级加20分,省级加30分;单项工作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加分折半。
2、临时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按标准要求完成任务的(支付劳动报酬的除外)每个工作日加2分。没有按要求标准完成的按工作量每个工作日扣2分。
3、报送信息:及时用书面形式报送有价值的信息,每篇加2分;被建设局及以上部门采用的,每篇加5—10分。
三、考核工作程序
建设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局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系统的年度考核工作。
(一)日常考核。主要是对各单位核定的管理指标及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采取日常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制度,将发现的问题予以记录并纳入年度考核成绩。
(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在年终进行,主要是听取各单位一年来全面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同时结合日常考核记录,在掌握详细情况的基础上,对有关考核内容按标准逐项打分。
(三)民主评议。建设局年终召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汇报交流一年来工作完成情况,由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投票打分,并分别汇总。
(四)召开局领导班子会。通报考评情况,研究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四、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诫勉单位的评选
1、先进单位按上述考核制度打分,由建设局按现有单位的30%比例研究确定。
2、先进工作者原则上按全系统在编人数的10%评选,由建设局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分配名额,采取单位申报、考评领导小组审议、建设局领导班子审定的制度产生。
3、诫勉单位。考评得分在800分以下的单位为集体诫勉单位,连续两年被诫勉的单位,对领导班子采取组织措施。
4、对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涉及哪项工作,取消该项工作的全部得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先进单位。建设局给予表彰奖励,颁发奖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先进工作者,颁发奖金500元。
2、先进工作者。由建设局给予表彰奖励,并按条件择优向上级组织部门推荐。
3、诫勉单位。取消本年度单位和个人一切评先树优资格。
4、实行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否决制度。被否决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并对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取消本人评优资格。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设局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建设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政工科、办公室、财务科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建设系统年度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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