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会议】2008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交流材料天津市卫生局(范文推荐)

时间:2023-05-29 21:20:04 来源:网友投稿

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为抓手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天津市卫生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其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会议】2008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交流材料天津市卫生局(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卫生会议】2008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交流材料天津市卫生局(范文推荐)



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为抓手

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天津市卫生局


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其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密切相关。自2005年以来,天津市卫生局按照卫生部“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采取有力的措施,积极落实各项任务,切实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做为抓手,开展医疗服务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主要成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监督检查各类医疗、计生机构8 833户次,发现并纠正单位违法违规行为1 607件,给予警告181户、责令限期改正1 210户、罚款68.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10.80万元、暂停执业活动74户、暂停执业活动人员161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户,处理领导和管理干部21人。纠正个人违法违规行为3 500余件,纯洁了卫生队伍,规范了医疗执业活动。全市共取缔社会面各类非法行医活动3 206件,其中城区1 068件、城乡结合部886件、农村l 252件;没收违法所得914.43万元、罚款61.71万元、没收器械22136件、没收药品约1 530箱,打击了非法行医的嚣张气焰。 三年来,通过宣传教育、自查自纠、治理整顿、打击非法行医,制裁违法行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行医、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大大提高。各级医疗机构自查自纠违法行为452件(其中出租承包科室75件、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29件、非法开展性病诊治51件、无证行医297件),300余名老医师主动办理了执业注册,3 000余名医务人员自觉依法办理了执业地点等变更手续,10余所三级医院主动停止了界线不十分明确的合作事项。在专项行动评估工作中,对718名医务人员进行现场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大部被调查人员对专项行动和依法执业的基本内容清楚,对有关法律法规知晓率达到88.2%。专项行动以来,市卫生局共接到各类群众投诉举报1 091件,其中局领导直 接做出查办批示259件;采用下达案件交办单、现场督办等方式,组织各区县迅速查实1 072件,做出行政处理355件,其中纠正涉嫌承包科室44件;依法取缔非法行医151件;其他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罚款、停业等行政处罚296件;纠正不规范管理行为58件;移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15件;正在履行程序的19件。有利地打击了非法行医行为。同时各区县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专项行动以来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大案件线索1 845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结。三年来群众举报投诉情况分析显示,数量逐年减少,反应的问题从非法向违法违规转化,表现出专项行动的效果。

二、主要做法

一是,狠抓以区县为主的专项监督检查。我们围绕专项行动的八项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明确工作重点、工作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全市各区县在本辖区内组织拉网式的监督检查198次,其中区县政府领导参加150次;专项突击清查活动655次,其中区县局级领导参加464次;取缔各类非法行医活动1700余件。

二是,狠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自查自纠。我们把医疗机构的自查自纠作为一项重点措施,作为政治任务、硬性指标,限定标准、限定时间要求整改到位。全专项行动以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自查自纠单位违法违规行为452件、个人违法违规行为3 000余件。

三是,紧紧抓住大案要案,督查督办。我们始终抓住大案要案作为查处重点,对发现的大案要案以通报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并发出督办函要求所管辖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查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发布典型违法案件通报14个,通报批评并社会曝光违法医疗机构30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4家;在督察督办中,我们依法启动法制监督程序,对交由区县查处的重大案件实施行政处罚监督,对实施处罚和追究责任不到位的行政决定予以撤销,责令相关区县重新处理。市卫生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还亲自出面与有关区县党委、政府主要或主管领导直接交换意见,进行专案督察督办,在区县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支持下,使案件得到依法处理。

四是,紧紧抓住群众投诉举报追根溯源。在处理群众举报投诉线索的工作中,我们制定了案件线索受理、分类、处理和反馈等工作程序,对重大案件线索各级领导认真批示、亲自督办,专人负责、寻根溯源、一查到底。对办理群众投诉举报不力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其中1名区卫生局医政科干部,因办理群众投诉举报工作不得力被调离工作岗位。

五是,紧紧抓住全市性督查督导,全面推动工作。我们将对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作为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抓紧抓实抓好,有力地推动和指导了区县的工作。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市卫生局先后召开各区县和有关医疗机构参加的专门推动会、交流会、部署会、培训会等38次,参加会议接受培训的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共8000余人次;重点个别现场督导办案306次,组织开展对各区县的全面督导检查10轮,直接督察各类机构1 494个,既有力地推动了专项行动的开展,也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保证了专项行动的效果。

六是,紧紧抓住宣传教育,扩大社会影响、营造社会氛围、震慑不法分子。我们始终将运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作为重要的工作措施之一,三年来,新闻媒体报道了我市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曝光了非法行医行为310余次。我们还利用电台政府热线电话直接接待群众投诉举报,宣传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相关知识,还与有关新闻媒体联合开展雷霆暗访、闪电清查行动等,通过暗访突击清查取缔非法行医黑窝点65余个,收缴非法药械价值近十万元,有力的震慑了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

七是,紧紧抓住责任追究,落实领导责任、保证查处整改到位。全市829个医疗机构,向市和区县卫生局递交了依法执业承诺保证书,18个区县卫生局和开发区卫生管理部门向市卫生局递交了打击非法行医责任书,18个区县人口计生委向市人口计生委递交了打击非法行医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一级管一级,发生问题逐级追究责任。专项行动中我市对12所国有医疗机构的17名负责人追究了领导责任,其中予以免职处理的6人、责令辞退的1人、调离院长岗位的1人、子以诫勉谈话的4人,通报批评5人;追究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干部责任5人,其中免职中层干部2名,调离工作岗位一般干部1名,通报批评2人。在全市卫生行业引起了强烈反响,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提高了开展打击非法行业专项行动的自觉性。

八是,锻炼了队伍、推动了卫生综合执法、提高了执法能力。专项行动开展前,我市区县一级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还未开始。在专项行动中,市和区县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机构组建了200余人的专门监督执法队伍,卫生监督所建立医疗监督专门科室,完善医疗监督执法与医疗规范管理的衔接机制,积极探索并完善了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落实“棋格式”执法责任。医疗执法专业队伍从无到有,经过专项行动这支新的队伍经受了锻炼和考验,从不懂医疗执法 到熟练自如地查处违法行为,提高了素质,锻炼了队伍,完善了监督职能。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为抓手,既实现了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目标,又完成了实施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的任务。

三、主要体会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保证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的关键。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有力的推动了专项行动的开展;二是组织领导机构规格高、指挥力度大,保证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的扎实深入;三是专项行动的起点高、标准高,坚持做到“领导机构、贯彻动员、制定方案、确定重点、明确目标”五到位,保证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是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联合行动,有力地支持了专项行动的开展,提高了打击非法行医的力度和专项行动的威慑力。

(二)坚持正确处理各种关系、形成良性运转机制,是保证专项行动远期效果的基础。第一,正确处理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自律的关系,坚持严厉打击、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自查自纠相结合;第二,正确处理了执法监督队伍与卫生行政管理机构的关系,坚持查处违法案件与建章立制、规范执业行为相结合;第三,正确处理了市和区县的工作关系,坚持统一行动、督查督办与辖区管理、区县负责相结合;第四,正确处理 了检查社会与检查行业内部的关系,坚持查处社会非法行医与查处行业内部违法行为相结合;第五,正确处理了打击非法行医与规范管理行为,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关系,坚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相结合;第六,正确处理了专项行动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关系,坚持打击非法行医与强化机制建设、队伍建设相结合;打击非法行医与规范审批行为相结合;日常监管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注重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和从源头把关。

(三)坚持标本兼治、打建并举,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基本途径。一是我们实行了法制培训制度,使医疗执业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严格自律、自觉守法,使全行业的依法行医、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意识明显增强;二是我们实行了责任和依法执业诚信承诺制度,各负其责落实责任;三是实行了社会监督员制度,通过社会监督,督促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自觉落实打击非法行医责任,监督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四是实行了对向非法行医者提供场所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的制度,我们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在基层政府组织的协助下,依法追究为非法行医人员提供各种条件者的法律责任,清除非法行医的容留场所和生存环境。五是实行了医师上岗佩戴统一标示胸牌制度,公开医师身份,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实行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诊疗活动不良记录制度,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记录归入档案,追溯其其它相关责任:七是实行了医疗监督属地管理制度。我们将相应的管理职权下放,明确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责任;八是实行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诊疗项目准入制度,从源头上规范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九是实行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诊疗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诊疗活动的日常监督制度,建立了医疗服务经常性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十是完善了医疗监督执法与医疗规范管理的衔接机制,强化了卫生行政部门内部的监督机构与医疗服务管理机构的经常性联系制度。

通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我们逐步实现了医疗执业监督规范化、常规化。实现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稳定,必须要进一步深化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使工作部署规范化,保证任务落实;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监督稽查规范化,使监督职责保证落实;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信息沟通规范化,使联动机制更加顺畅。还要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保持良好氛围,树立执法良好社会形象;进一步完善法规培训工作规范化,提升队伍政治业务素养, 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调研工作规范化,深化医疗监督内涵,提高法律政策水平。更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科学化,增强执行力、约束力,形成机制,保证监督到位;进一步强化机制建设科学化,创新工作思路、完善运转机制,适应专项行动向

常态监督过渡;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科学化,强化依法意识、强化整体素质、强化实践能力,促进队伍全面发展,提高卫生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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