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部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暨减灾救灾等四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全国减灾救灾、婚庆婚介、社会福利服务、临时性社会救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民政部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成立会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治名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民政部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暨减灾救灾等四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会议上讲话(全文),供大家参考。
在民政部标准化专家委员会
暨减灾救灾等四个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成立
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全国减灾救灾、婚庆婚介、社会福利服务、临时性社会救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民政部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成立会议。这是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提高民政标准化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4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从研究论证到筹备建立,始终得到了国家标准委的有力指导,得到了民政系统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民政部对国家标准委的关心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为这项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对民政部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和4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正式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标准化工作对于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大意义
标准是构成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是规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制度,不仅在指导工农业生产、保障产品质量、促进商品流通、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在规范社会服务行为、提高管理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也有着独特的作用。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标准竞争已成为继产品竞争、品牌竞争之后,一种层次更深、水平更高、影响更大的竞争形式。一些发达国家先后提出了“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全球化”的标准发展战略。党中央国务院对标准化工作十分重视,适时提出了国家标准化发展战略,强调要通过标准化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民政标准化是国家标准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要求,对于推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民政对象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民政标准化工作,是保障民政工作对象权益、履行好“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职责的必然选择。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党和政府全部工作的共同准则。民政部门作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民政工作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着重保障包括城乡贫困户、农村五保户、流浪乞讨人员、受灾群众等在内的困难群体,包括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在内的特殊群体,以及包括退役士兵、军休干部、伤残军人等在内的优抚群体。保障这些群体的基本权益,除了必须依靠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外,还需要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民政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研究制定大量相应的技术标准,共同发挥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维护民政服务对象权益的支撑保障作用。
加强民政标准化工作,是增强民政公共服务质量效益、提高民政管理专业化水平的迫切要求。民政公共服务既包括社会福利服务、社会救助服务、优抚保障服务、减灾救灾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社区服务和慈善志愿服务,又包括地名公共服务、儿童收养服务、康复辅具服务、婚姻登记和婚庆婚介服务、殡葬服务等。这些服务都属于基本的公共服务范畴,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人们对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对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国际经验表明,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标准化管理的理念和方式,对于扩大公共服务产品提供规模、提高公共服务产品质量、增强公共服务效益、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很多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都纷纷在公共服务领域制定了大量标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标准化工作体系。在我国,目前这些领域的标准数量还不多,标准化研究还相当薄弱,标准化水平还很低。这种状况与广大人民群众对这些服务的迫切需求还不相适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加强这些领域的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有关服务管理标准、服务质量评价标准、设施建设标准、人员资质标准等,逐步建立起系统完整、协调配套、门类齐全、科学合理的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包括质量认证认可制度、检验检测制度、合格评定制度在内的标准宣贯实施保障体系,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加强民政标准化工作,是提高民政特色行业产品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民政特色行业产品主要包括康复辅助器具、减灾救灾用品、地名标志用品、殡葬用品等。这些产品质量和性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残障人士、紧急救援人员和灾民以及广大丧葬用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产品市场的开拓与发展。当前,我国的康复辅助器具、减灾救灾用品、殡葬用品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无论是产品质量和种类、还是产品的安全环保性能要求,无论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还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都与发达国家的同类产品有很大差距。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现有的标准总体水平较低、市场适应性较差,很多产品甚至还没有制定出统一的技术标准,尤其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标准。加快这些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着力提高我国康复辅助器具、减灾救灾用品、殡葬用品的质量,对于保护广大消费者利益和提升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全面把握民政标准化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当前,民政标准化工作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在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央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这既给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为推进标准化事业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随着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日益现代化、科学化,标准化工作也正在从农业、工业、信息、能源等领域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标准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体现得如此充分。近两年来,国家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高度重视。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联合制定的《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民政标准化体系,规范民政行业管理和服务”的目标任务。国家标准委牵头研究制定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家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全国服务标准专项规划等,已经将社会福利服务、社会救助服务、社区服务、地名公共服务、紧急救援服务、婚庆婚介服务、殡葬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列入了重点支持的范围。从2005年开始,财政部也每年给予民政一定数额的标准化专项经费。国家对民政公共服务领域标准的重视和支持,为民政标准化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难得的发展契机。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六大以来,民政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民政标准化基础研究取得重大成果。近年来,在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我部组织了“民政领域标准体系建设项目研究”、“中国残疾人标准发展战略研究和体系的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名词术语标准”、“殡葬行业标准体系的建立”等国家级重大科研课题研究,有力促进了民政标准化工作发展。尤其是“民政领域标准体系建设项目”研究成果,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总结了民政领域标准化工作发展现状,深入分析了当前民政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发展形势,深刻阐述了进一步加强民政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研究提出了今后民政标准化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在减灾救灾、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康复辅具、殡葬、地名等19个民政专业领域初步建立了标准体系,率先在我国相关公共服务领域系统推行了标准化体系建设,填补了我国民政标准化研究空白。二是标准化发展规划成效显著。近两年来,我们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编制发布了《全国民政标准2006—2010年发展规划》,积极参与编制了《全国服务标准2005年—2008年发展规划》和《全国服务标准2008年—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要完成260项国家或行业标准,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领域和保障措施,为编制民政标准年度制修订计划、建立健全民政标准体系提供了重要依据。三是标准制修订和宣贯实施工作卓有成效。截至2007年底,民政部已完成制修订国家标准87项、行业标准12项,还有160多项国家标准正在研究和制修订之中。这些标准涵盖民政工作的各个业务领域,其制定实施对于促进这些业务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积极参与了国家标准委牵头组织的“全国服务标准试点活动”。四是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在1989年和1997年分别建立了“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5年成立了民政部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今天民政部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和全国减灾救灾、社会福利服务、城市临时性社会救助、婚庆婚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经正式成立,殡葬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民政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也即将成立。接下来,在国家标准委的大力支持下,我们还将成立全国社会工作、社区建设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五是标准工作的规范管理得到有效保障。2003年,我部制定发布的《民政部标准化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对民政标准制定范围、管理机构、标准计划、编制、审批、发布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使民政标准化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这些年来,民政标准化方面所取得的这些工作成效,为今后一个时期民政标准化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虽然民政标准化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对我国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也已经初步显现,但是与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例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标准化意识不强;还没有建立起完整的民政标准体系;现行标准的类型和数量,还不能满足民政事业发展需要;还没有建立起认证、认可、检测、合格评定等相结合的标准宣贯实施体系,标准实施效果有待提高;很多标准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标准化工作的财政投入不足;标准化专业人才还比较紧缺,等等。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标准化工作的任务还非常艰巨。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振奋精神,认真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民政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民政事业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迫切要求,充分利用民政系统和其他社会科研力量,全面加强民政标准化基础研究,力争经过若干年努力,建立和健全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定位准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互协调,基础标准、方法标准、设施标准、产品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环保标准、建设标准相配套,与国际相关标准体系基本接轨,能支撑民政事业发展的标准体系。
三、充分发挥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在民政标准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是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技术机构,在加强标准化基础研究、编制标准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标准制修订工作和宣贯实施工作、传播标准化理念和知识、凝聚标准化专业队伍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部党组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强调要适应民政标准化发展的现实需要,加强标准化机构建设,逐步形成以部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为领导、以标准化专家委员会为技术指导、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载体的民政标准化工作体系。今天成立的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和4个技术委员会,是落实部党组要求、加强民政标准化机构建设、健全标准化工作体系的重要一步。为更好地发挥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的作用,下面,我提三点希望:
一是认真履行职责。民政部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是民政领域标准化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机构。专家委员会的委员既有系统内的也有系统外的,都是熟悉民政相关业务和标准化专业知识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希望大家发挥专业优势,大力支持民政标准化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要认真按照国家标准委和部里的要求,尽快启动有关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研究提出本专业标准化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建议,及时组织制修订本专业标准体系表及标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好标准制订、修订、复审工作以及标准的宣贯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出技术委员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核心作用。
二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这次成立的4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都属于公共服务领域范围。目前这个领域的标准化专业人才非常缺乏,从4个技术委员会的委员构成看,有相当部分人员没有标准化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在公共服务领域开展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开拓性、挑战性很强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加强技术委员会自身建设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加强自身制度建设。抓紧制定技术委员会章程和秘书处工作细则,尽快建立民主透明、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委员考核评价制度。要加强队伍建设。抓紧开展技术委员会委员的专业培训,尽快让他们熟悉标准化工作业务和知识,认真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好职责,行使好权利、义务。
三要充分发挥秘书处挂靠单位的保障服务作用。秘书处挂靠单位要高度重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并将其纳入本单位工作规划和计划统筹考虑。要安排精干力量,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作经费,为秘书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要加强对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积极督促秘书处认真完成国家标准委和部里下达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同志们!民政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关乎全局、影响长远的开创性工作。成立民政部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加强民政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进一步强化民政标准化专业机构建设,努力开创民政标准化工作新局面,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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