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加强水利法治建设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实保障(2012年7月26日)同志们:这次全国水政工作会议是在水法修订实施十周年、全国各地治水兴水高潮迭起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治名家】水利部部长陈雷在全国水政工作会议上讲话(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大力加强水利法治建设
为水利改革发展提
供坚实保障
(2012年7月26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水政工作会议是在水法修订实施十周年、全国各地治水兴水高潮迭起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战略决策部署精神,系统总结近年来水政工作成效,深入分析水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全面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政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水利工作法治化水平,为水利跨越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面回顾近年来水利法治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不断深化对水政工作的规律性认识
近年来,各级水利部门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扎实推进依法治水管水,水政工作取得一系列重要进展,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适合国情水情的水法规体系逐步健全。近年来,水利立法工作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加快立法进度与提高立法质量相结合,以水利改革发展立法需求最为迫切的领域为重点,统筹推进水法规体系建设。修订出台了《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2件法律,制定了6件行政法规和近20项部门规章。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修改、废止、宣布失效了一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地出台了一大批内容新、质量高、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前,适合我国国情和水情的水法规体系基本完备,各项涉水事务管理基本有法可依,为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是坚持严格规范、提升效能,水行政执法工作更加有力有效。各级水利部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职责,着力加强综合执法,水行政执法队伍专职化程度不断提升。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行政裁量权基准制、案卷评查制等制度。着眼提高执法能力,实施了一批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法活动。积极完善执法体制,建立流域与区域相结合、水利部门与其他部门相协调的执法协作机制。水行政执法效能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水法规实施,有力地维护了良好水事秩序,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水事权益。
三是坚持预防为主、源头管理,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成效显著。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预防调处机制,完善协商、排查、应急处置等各项制度。以北京周边、省际敏感河段为重点,组织流域机构和地方开展水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采取法律、行政、经济、工程等多种措施,妥善解决了一批重大省际水事纠纷。2007年至2011年全国共调处水事纠纷3.98万件,敏感纠纷处于可控状态,团结治水良好局面不断巩固,为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营造了和谐氛围。
四是坚持广泛宣传、教育引导,依法治水管水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贴近实际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任务,印发并实施了“六五”普法规划。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活动组织集中宣传,全社会水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五是坚持规范高效、依法履职,水利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大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保证行政决策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六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约占总量的一半以上,建立健全水利行政审批管理长效机制,严格依法设定审批项目,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更加规范有序、高效便民。积极发挥行政复议作用,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六是坚持立足前沿、注重应用,水利政策研究支撑能力逐步增强。围绕关系水利改革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和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水利政策研究。设立水利重大课题研究项目,制定水利重大课题和水利政策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在政策研究项目立项、检查验收和成果应用三个环节严格管理,积极吸引国内权威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参与课题研究,不断提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经过多方努力,水利政策研究取得了一大批成果,为科学决策和依法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水政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的结果,也离不开广大水政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和无私奉献。借此机会,我代表部党组,向长期奋战在水政工作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向所有关心支持水政工作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深刻理解新形势下推进依法治水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水政工作
当前,水利工作正处于抢抓机遇、跨越发展的黄金时期,攻坚克难、负重前行的关键阶段。我们要立足服务水利改革发展大局,准确把握水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履行好水政工作所肩负的职责和使命,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
第一,进一步加强水政工作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实现水利发展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2011年中央1号文件将依法治水摆在水利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提出了一系列任务要求。在去年召开的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尽快构建适应我国国情和水情的法规体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水行政执法体系,完善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机制,提高水利工作科学化、法制化水平。依法治水是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把依法治水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去,不断提高水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圆满完成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第二,进一步加强水政工作是推进水利科学发展、加快水利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举措。水政工作是推进水利科学发展、加快水利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力抓手,在水利改革发展中发挥着引领规范和支撑保障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大力推进依法治水管水,着力抓好水法规政策体系顶层框架设计,不断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切实改变重规划轻落实、重审批轻监督、重建设轻管理、重进度轻质量、重业务工作轻法治建设的局面,确保水利可持续发展。
第三,进一步加强水政工作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迫切需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主要内容。当前水利法治工作仍然面临不少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些急需的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部分水利立法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权威性不够,水政执法急需加强,执法方式亟待改进,水法普及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完善水利法规政策体系,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使命,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落实到水政工作的各个方面。
第四,进一步加强水政工作是强化水利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水资源条件深刻变化、涉水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水利发展方式深刻转变,水利社会管理的难度和挑战在不断加大,特别是不同地区、不同群体水事活动中的利益冲突明显加剧,水事纠纷和矛盾呈现高发态势。水政工作直接面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与水事活动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水利部门与社会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加强和创新水利社会管理,自觉把水利工作和涉水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提高水政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水事权益,努力维护和谐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三、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政工作总体要求,奋力谱写水利法治建设新篇章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大力加强水利法治建设,全面提高水利依法行政水平,为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以完善水利法规体系为载体,进一步加快水利立法工作进度。推进依法治水首先要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要抓紧修订完善《水法规体系总体规划》,加快饮用水安全保障、节约用水、农村水利、农村水电、跨流域调水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尽早填补相关领域的立法空白。要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加快研究制定水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制度规范和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利用、节约保护。要扎实推进《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和《节约用水条例》起草工作,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和《南水北调供用水管理条例》的审查修改工作,争取早日颁布实施。要认真做好《农村水利条例》、《农村水电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研究起草工作,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水土保持以及流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依法实施水利管理提供基础支撑。要加快部规章和地方配套水法规的立法步伐,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水利立法后评估制度,坚决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二是以增强执法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水行政执法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尊严、政府的权威和水利部门的社会形象。要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抓紧出台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的指导意见,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要按照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大专职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力度,继续推动将水政监察队伍纳入公务员队伍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要大力推进执法公开,依法细化、量化水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严格落实水行政执法责任,切实规范、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要继续实施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加强流域和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水利执法队伍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水利行政执法保障水平。要以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土保持监督、农村水电开发管理等为执法重点,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始终保持对水事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水法规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是以隐患排查化解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部署,深入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水事矛盾纠纷的成因和特点,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完善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和流域管理机构的协商机制和处理制度,逐步形成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要加强源头控制和隐患排查化解,加快建立应急信息共享和快速处置机制,不断增强工作预见性和针对性,尽可能地把水事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出现矛盾激化苗头的,要深入现场听取意见,及时提出解决方案,防止矛盾激化;对已经发生的水事纠纷,要落实措施,积极协调,尽快解决;对违法违规建设引发纠纷的,要严格依法处置相关责任人;对已经签订协调协议的,要加强对协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限期解决问题。要将水事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要确保北京周边地区及省际敏感河段水事活动的和谐有序,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是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做好水利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要积极贯彻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审批事项,不断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要加强与国务院审改办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完成第六轮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工作,抓紧编制并及时公布水利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要进一步规范水利行政许可审批行为,依法优化和简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和网上服务,做到程序透明、审批高效、服务便民。要抓紧研究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要大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在健全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上狠下功夫,最大程度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要进一步畅通水利部门行政复议渠道,加大调查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切实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五是以强化应用支撑为引领,进一步提高水利政策研究的实效性。开展水利政策研究,是完善水利决策咨询机制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水利跨越发展的有力支撑。要进一步健全水利政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大力促进课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课题研究的顺利实施和经费使用效率。要针对当前水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科学确定年度政策研究项目,从源头上把好选题立项关。要强化政策研究过程管理,严格落实跟踪检查、中期督导、审查验收等过程管理制度,特别要组织实施好水利重大课题,不断提升研究成果质量和水准,切实提高政策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政策研究成果管理,建立健全政策研究成果推广和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政策研究成果对水利决策和管理的基础支撑作用。要依托水利政策研究项目和平台,不断完善上下协作、内外结合、优势互补的研究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和汇聚行业内外研究力量,共同推动水利政策研究工作。
六是以促进学法用法为目的,进一步提高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加强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水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不懈抓好水利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大众传播媒介,组织开展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持续掀起水利法制宣传热潮。要采取自学、轮训、讲座、调研、研讨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不断增强他们维护法律尊严、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识。要大力加强水利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打造水利法制宣传精品佳作,广泛组织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水利法治文化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和水法治观念。要积极探索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新形式、新途径,稳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和法律“六进”活动。当前,要以纪念水法修订实施十周年作为契机,精心筹划一批重点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水法等涉水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努力形成全社会深入学习水法规、严格遵守水法规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加强水政工作组织领导,确保水利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水政工作是水利改革发展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保障性工作,要切实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把水政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着力增强法治意识。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治水管水理念,做到认真学法,真正将法治意识内化于心,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做到认真用法,真正将法律法规外化于行,促进法律法规的实施;做到认真守法,真正将行政行为置于各类监督之下,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
二要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利部门要把水政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把水政工作情况作为检验各级水利部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水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各项职责,更好地承担起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作用。
三要着力加大支持力度。要针对当前水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保证水政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特别是对争取立法资源、调处水事纠纷、加强水行政执法、开展政策研究等工作,要积极创造良好条件,切实帮助解决工作难题。
四要着力搞好综合协调。各级水利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在立法、执法等方面争取得到更多支持和帮助,水利系统有关业务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水政部门的工作,努力形成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整体合力。
五要着力强化队伍建设。要及时开展交流培训,强化业务指导,全面提高水政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着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勤政廉洁的高素质水政队伍。广大水政工作者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为水利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六要着力做好基层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水政工作的指导,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干部交流培养等方面下功夫,切实解决部分基层水利部门水政机构人员偏少、经费保障偏紧、执法装备偏弱等问题,为基层水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和全面完成任务创造良好条件。
同志们,大力加强和改进水政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加大依法治水管水力度,为实现水利跨越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推荐访问:水利部 名家 政工 【政治名家】水利部部长陈雷在全国水政工作会议上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