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县城镇乡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30 12:10:06 来源:网友投稿

县城镇(乡)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县镇(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根据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规划》及《xx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规划》,结合工作实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县城镇乡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县城镇乡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工作实施方案


县城镇(乡)村生活垃圾

 收运体系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镇(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根据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规划》及《xx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规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根本出发点,以建立城镇(乡)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多方联动、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思路,举全县之力,大力推进“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四级无害化垃圾处理模式,推动城镇(乡)村生活垃圾收处管理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的轨道。 

二、实施范围 

xx城区、21个镇乡745个村庄(不含拆迁村和库区周边村)、县域公路、河道,人口约53.73万人。 

三、具体安排 

(一)启动时间 

城区东站、城区西站、汽车园区站、邦均站、罗庄子站、尤古庄站、上仓站46日运行;杨津庄站716日运行。 

(二)转运站所辖区域 

xx

(三)转运模式 

城镇(乡)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四级管理模式运作。 

1.户分类:住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清扫,将自家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按时按类投放到“两桶一网箱”中,住户负责维护自家房前屋后的花草树木及环境,不随便堆放杂物。 

2.村收集:村保洁员负责村域主次干道和河道两岸等公共部位的卫生保洁,将清扫垃圾倒入地埋箱;负责收集各户垃圾桶及网箱内的垃圾,每天按规定时间运送到地埋箱,并做到日产日清。 

3.镇转运:各镇乡负责将各村的地埋箱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垃圾转运站。 

4.县处理:县转运站将各镇乡垃圾压缩后统一运到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垃圾收运任务区分 

以县域卫生清理全覆盖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垃圾保洁、清运任务区分如下: 

1.城区卫生:除xx镇辖区外(不含xx镇委托市容委保洁的13个城中村),城区内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城区道路及沿街门市等均由市容委负责监督管理,小区内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或委托环卫所有偿清运,无物业小区由环卫所直接有偿清运,由综合执法局对不服管理,随意乱倒垃圾的进行处罚,确保全部生活垃圾运至转运站。 

2.公路卫生:县交通局负责县域直管公路界内环境卫生的保洁,并运至就近转运站。 

3.河道卫生:县水务局负责县域直管河道及坡岸环境卫生的保洁,并运至就近转运站。 

4.镇村卫生: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收运工作的管理、组织实施及考核,按照“制度健全、资金落实、人员到位、设备齐全、监管有力”的要求,抓好属地垃圾收运工作。 

县库区办仍旧负责穿芳峪、马伸桥、西龙虎峪、出头岭、五百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 

(五)垃圾投放的标准及范围 

1.可投放的垃圾范围:运至的转运站的垃圾必须是生活中产生的瓜果皮、蔬菜、剩饭菜、骨头内脏、变质食品等,生产中废弃的枯枝藤蔓、蔬菜根茎、秸秆等有机腐物,家庭中废弃的衣服、布料、可燃的旧家具等。 

2.不可投放的垃圾范围:建筑垃圾、渣土、金属等;有毒有害垃圾,包括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家电类、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农药包装瓶(袋)、打印机墨盒、硒鼓等。严禁将建筑垃圾及有毒有害垃圾倾倒至地埋式垃圾箱,要分类集中处理。 

随着垃圾分类体系的有序推进,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模式将逐步实现,从根本上解决城镇(乡)村垃圾污染,全面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六)垃圾转运量 

根据镇(乡)人口数量,按每人每天产生垃圾1公斤计算,旅游镇(乡)在旅游旺季应提高一倍的垃圾数量(具体数量见表格)。除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外,对历史遗留垃圾也要有计划地运至转运站进行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城镇(乡)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领导小组 

组  长: xx  副县长 

副组长: xx  县市容园林委主任 

xx  县农委主任 

xx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 县环保局、交通局、水务局、新闻中心、旅游景区、园区分管领导及21个镇(乡)长、副镇(乡)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xx镇(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镇(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及镇乡做好镇(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开展该项工作所需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管,以及指导综合执法部门,对乱倒垃圾行为进行严格执法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容园林委。 

办公室主任:  xx  县市容园林委副主任 

成      员:  xx  环境秩序指导科科长    

xx  转运站管理所所长 

xx  转运站管理所副所长                       

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的垃圾转运工作、协调各镇(乡)村的垃圾收运工作,每月组织对其进行监督考核,并做好转运站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 

2.各镇(乡)在党委领导下,镇长对收运工作负总责,成立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并指定一名镇(乡)副职负责此项工作,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所,设置环卫所长1名,副所长2名,片区管理员3-5名(片区管理员人数由镇域内村庄多少决定,原则为确保片区管理员对所管辖村庄每日能够巡查一遍)。环卫所长应受镇党委和市容园林委的双重领导。 

3.村两委班子应指定专人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按5‰的标准配齐保洁员,并接受片区管理员每日进行的检查。 

(二)加强城镇(乡)村垃圾收运工作监督考核 

为确保xx城镇(乡)垃圾收运体系的顺利运行,实现垃圾处理百分之百的目标,制定《xx城镇(乡)村垃圾收运体系考核管理办法》,采取三级考核的办法,即县对镇乡、镇乡对片区管理员、片区管理员对各村保洁员进行考核。 

1.考核由市容园林委牵头,政府督查室、农委、交通、水务、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明察暗访,于每季末进行。 

2.考核的对象:21个镇乡745个行政村、县市容环卫所、县交通局公路管理所、县水务局河道管理所、新城、工业园区及旅游景区。 

3.考核内容及方式:主要以运送的垃圾数量、质量,以及环境改善的效果作为主要依据。按百分制,考核采取每月暗访考核、每季集中考核、年终汇总的方式,每月的排名上报县领导,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4.考核的奖惩:各镇乡上缴垃圾的数量、质量与县财政下拨的经费挂钩,按比例扣除;考核成绩作为各镇乡党政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年底对考核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认识不足、标准不高、任务完成不到位的由县领导进行约谈(详见《xx城镇(乡)村垃圾收运体系考核管理办法》)。 

(三)经费保障 

1.xx镇(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运行费用,由市县镇三级政府统筹解决,经测算全年运行经费约4650.15万元(其中市补资金1812万元,县财政下拨2538.62万元)。本年三个季度实际运行经费约4193.12万元(其中市补资金1812万元,县财政下拨1908.62万元),不足部分从各镇乡财政列支。(具体明细见附表2) 

2.各镇(乡)应建立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专款账户,由市容园林委在每季度初将该季度所需资金拨入专款账户,没有完成上季度指定垃圾转运数量的单位,在拨付下一季度资金时将按比例扣除县补贴费用(计算公式:实际上缴的垃圾数量÷应缴的垃圾数量×县下拨的经费)。 

3.按照国家对垃圾处理“谁生产、谁收益、谁处理”的原则,依据20144月天津市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天津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每吨260元,各镇(乡)可对辖区景点、餐饮等生产垃圾的单位按标准自行收取费用,做到收支两条线,专用于垃圾收运工作。 

(四)设施设备保障 

对县配置给各镇(乡)村的163辆垃圾运输车、1096座地埋式垃圾箱、2689辆人力保洁三轮车、121466个垃圾桶、1258个有毒有害网箱等设施设备,由各单位自行维修和补充,并由专人管理。 

(五)安全保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乡人民政府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安全应急预案,加强本单位垃圾收运体系从业人员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对运输沿线进行安全检查并听取沿线及转运站周边住户意见,负责协调保障属地转运站正常的运转,消除因垃圾异味及滴漏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六)宣传保障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市容委拟制宣传报道计划,县新闻中心、各镇乡,各单位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和集中收集处理的目的、意义及要求,努力营造全县动员,人人关心支持、个个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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