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县开展扶持农民工回归创业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30 21:50:03 来源:网友投稿

县开展扶持农民工回归创业活动实施方案为有效解决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扶持城乡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推进创业促就业全民行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8〕6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县开展扶持农民工回归创业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府办方案】县开展扶持农民工回归创业活动实施方案


县开展扶持农民工回归创业活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扶持城乡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推进创业促就业全民行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860号)、《中共荆州市委、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业促就业全民行动的意见》(荆发〔20084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扶持农民工回归创业为切入点,激发全县城乡劳动者的创业热情,扶持创业先进典型,营造全民创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思创业、家家谋发展”的良好局面。2009年全县扶持500名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其中斗湖堤镇200名(包括斗湖堤城区),其他每个乡镇20名。

二、扶持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在本县内从事合法营利性项目的,可申报农民工回归创业扶持项目(以下简称创业扶持项目),按本方案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男年龄在2257周岁,女年龄在2047周岁;

(户籍在本县,有固定住所;

()有创业愿望及创业项目,并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和创业技能;

(家庭成员(夫妻)中无财政供养人员;

(诚信守法,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扶持政策

(创业贷款扶持。县财政筹集500万元资金存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县信用联社),作为支持农民工回归创业的贷款担保基金,县信用联社按担保基金5倍的规模发放创业扶持项目贷款。创业扶持项目贷款按国家规定的小额担保贷款基准利率计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其中:对微利型创业扶持项目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并免除担保,县财政全额贴息;成长型创业扶持项目的贷款额度为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实行补充担保或全额担保,县财政贴息75%;发展型创业扶持项目的贷款额度为20万元至200万元(含200万元),实行补充担保或全额担保,县财政贴息50%。贴息办法先由创业扶持项目贷款人清偿贷款本息后,凭县信用联社本息清偿结算单据到县扶持农民工回归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业办)办理贴息手续。

(免费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人员,由县内定点培训机构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培训期间每天给予10元生活交通补助。

(发放奖励资金。对创业成功的农民工等人员每人奖励1000元;对当年新增就业岗位和安置就业援助对象20人以上,并与新招用人员或安置对象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为其办理了就业登记的创业带头人,经有关部门审定后给予20005000元奖励。

(其他扶持措施。创业扶持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手续由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并减免相关费用;对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创业者给予社保补贴;由县财政出资为创业扶持项目贷款人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项目评选

()项目数量2009年在全县评选500个创业项目进行重点扶持。

()评选条件。创业扶持项目应具有投资少、见效快、周期短、风险低等特点,创业者存入县信用联社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贷款额度的30%

(三评选程序。创业扶持项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评选:

1、申请。创业人员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提出创业贷款申请,并填写创业扶持项目申报评审表。

2、推荐。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向所在乡镇推荐创业扶持项目。

3、初审。乡镇对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推荐的创业扶持项目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报县创业办。

4、审核。县信用联社对创业项目及创业者自筹资金情况进行调查审核。

5、公示。县创业办对拟批准发放贷款的创业扶持项目在其所在乡镇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审批。县创业办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创业扶持项目进行审批后,由县信用联社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并发放贷款。

五、实施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5月上旬至下旬)。各地各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开办宣传栏、召开专题会、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扶持农民工等人员创业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扶持政策。

(项目评选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上旬)。按照评选程序,由创业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推荐、乡镇初审、县信用联社审核、县创业办公示及审批后,确定2009年度创业扶持项目。

(贷款发放阶段(7月中旬以后)。县信用联社向创业扶持项目贷款人发放贷款。

(跟踪服务阶段。在县扶持农民工回归创业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对创业扶持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县“四大家”领导、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创业扶持项目,为项目提供相应服务,并对项目进行必要的监督,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创业扶持项目的跟踪服务情况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成立专班。为加强对开展扶持农民工回归创业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县长周昌俊任组长,常务副县长王勇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及县财政局、劳动保障局、信用联社、工商局、地税局、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安县扶持农民工回归创业领导小组(与公安县创业促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体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办公,具体负责创业扶持项目评审及贷款贴息等日常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甘辉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劳动保障局局长曹志平、县信用联社理事长邹刚健、县财政局副局长陆振斌、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马光庆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创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和创业扶持项目的推荐、初审及跟踪服务等工作。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开展扶持农民工回归创业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相关的扶持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县劳动保障及新闻部门要选择一批先进创业人员和典型创业事例进行宣传,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创业者、扶持创业者的良好氛围。

(精心组织,严格评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创业扶持项目评选工作,广泛征集,认真筛选,慎重推荐,严格评审,坚持杜绝“人情”项目和“关系”项目,确保创业扶持项目可行性高、市场前景好。

(加强指导,优化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创业服务、改善创业环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创业者在项目选择、证照办理、政策落实、资金筹措、信息咨询、创业技能培训、创业项目管理等方面提供指导与服务。县创业办要做好开展扶持农民工回归创业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办等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研究解决活动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此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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