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村通公路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北湖,按照市委、市政府“打基础,创环境”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从今年起用两年的时间率先在全市完成通村公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区村村通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村村通公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北湖,按照市委、市政府“打基础,创环境”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从今年起用两年的时间率先在全市完成通村公路建设任务,实现“村村通水泥路”的目标。为确保全区通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07年起到2009年5月31日前,完成67条271.3公里通村公路建设任务,实现全区通村公路通村率100%和硬化率100%。分两个阶段实施:
1、2007年5月至2008年5月,完成通村公路建设167.9公里;
2、2008年5月至2009年5月,完成通村公路建设103.4公里。
二、建设标准、施工队伍确定及工程监理
(一)建设标准
通村公路坚持按四级公路建设标准。
1、通畅工程中的县、乡道。路基宽度不小于5.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水泥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20厘米、强度等级不低于C30,水泥稳定基层厚度不小于15厘米,或其他类型基层厚度不小于18厘米。
2、通畅工程中的村道。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水泥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20厘米、强度等级不低于C30,基层必须满足强度和平整度的要求。路面宽度在4.5米以下的连续路段根据地形每300米设置错车道一处,长10米,路面全幅宽6米。
(二)施工队伍确定
通村公路原则上实行招标确定施工队伍。
1、通村公路建设项目投资50-100万元的工程实行邀请招标,项目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实行公开招标,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评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群众按“一事一议”原则自愿集资或投工投劳的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未达到法定招标条件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三)工程监理
通村公路建设质量实行交通公路部门监理与乡镇、行政村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
1、通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量工作报请市公路处进行,区交通局、区县乡公路管理站具体负责项目的质量监理并定期汇报情况。
2、项目所在乡镇、行政村明确专人为工程质量监督员,全程跟踪工程质量。
三、资金筹措及管理
通村公路建设资金实行“定额补助,不足自筹”的原则。
(一)补助标准
1、通畅工程中的村道国省补助资金为10万元/公里,区财政按乡镇分类的原则给予补助:一类乡镇包括保和、大塘、芙蓉、永春、月峰、南溪、江口7个乡镇,按6.5万元/公里安排配套资金;二类乡镇包括石盖塘、华塘、市郊、同和、万华岩5个乡镇,按4.5万元/公里安排配套资金。
2、通畅工程中的县、乡道国省补助资金为15万元/公里,区财政按建设规模分类的原则给予补助:连接线按6万元/公里安排配套资金;煤运线按10万元/公里安排配套资金。
3、通达工程省补助资金为4万元/公里,区财政按 1万元/公里安排配套资金。
4、市财政对通村公路的补助资金为0.5万元/公里。
(二)自筹资金
通村公路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可采取以下方式由行政村负责筹集。一是沿线受益单位捐助;二是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筹集资金;三是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四是通过以工代赈、发动村民投工投劳及“一事一议”以及其他方式筹集资金。
自筹资金不到位的不开工,不予安排补助资金。
(三)资金拨付
通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格,区财政局、区交通局按工程进度拨付施工单位,严禁故意拖欠工程款。、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暂缓拨付或取消补助资金。
四、工作职责
1、成立由区委书记任顾问,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交通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审计局、区林业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公安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区通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协调和解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交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县乡公路管理站站长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负责通村公路计划申报,组织实施计划内通村公路改造,监督工程进度、质量、施工安全和资金使用。
2、各乡镇抽调精干力量成立通村公路建设指挥部,联系乡镇的区级领导为顾问,乡镇党委书记任指挥长,乡镇长任副指挥长,负责做好辖区内通村公路建设施工环境协调,对项目自筹资金的落实到位、施工组织、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负领导责任。
3、结合新农村建设,包村单位协助做好通村公路建设尤其是资金筹集工作,实行部门联动,出资出力,责任到人。并将通村公路建设工作纳入包村单位年度考核。
4、实行乡镇政府领导下的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制,项目所属行政村为业主,履行下列职责:一是完成项目配套资金筹措,提出项目建设申请;二是根据上级计划要求,完成项目沿线的占地拆迁、树木移植、三杆迁移等前期工作;三是对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负总责;四是积极帮助施工单位解决工程用土、用水、用电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保证工程按期完工。
5、区交通局负责做好项目规划、计划申报、工程招标、开工许可、工程验收、资金衔接拨付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监督管理。
6、区县乡公路管理站负责通村公路勘测设计、文件编制设计、工程项目设计编制和工程技术指导。
7、区财政局负责做好上级补助资金衔接、资金拨付及资金使用审核。
五、主要措施
1、加强监督检查。区通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通村公路建设实行一月一调度制度。在《北湖新闻》设置专栏,定期公布各乡镇通村公路建设进度情况。交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通村水泥路工程的督导检查,及时反馈工程进展情况。
2、加强质量控制。交通部门要抽调专人加强巡回检查,切实加强施工技术指导和服务,及时帮助施工单位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尽力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重点把好工程备料、路基压实、路面铺装和工程验收四道关口。有关乡镇、村及施工单位要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努力加快工程进度。
3、加强项目落实。各乡镇要全面落实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乡(镇)政府、行政村的责任主体地位,确保自筹资金到位,施工环境优良,开工手续完备,按质按量按期完工。
4、加强考核验收。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明确建设任务,并将内容列入乡镇负责人的年度考核,责任到人。年终,区通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通村水泥公路工程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考虑质量、规模、进度等因素,进行考核验收。完成考核任务的乡镇,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原则上可评优秀等次,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比例提高到25%,并给予该乡镇1万元奖励。考核任务未完成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年度考核原则上可评定为不称职,其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比例不得超过15%,并对该乡镇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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