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方案】市道路交通运输市场联合整治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3-05-31 08:10:07 来源:网友投稿

道路交通运输市场联合整治工作方案200x年7月至200x年12月,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区政府和市、区有关单位联合开展了为期一年半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全市共查处道路运输违章案件4万多宗,车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市道路交通运输市场联合整治工作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市道路交通运输市场联合整治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道路交通运输市场联合整治工作方案


200x7月至200x12月,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区政府和市、区有关单位联合开展了为期一年半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全市共查处道路运输违章案件4万多宗,车辆非法营运、乱停乱放以及其他违法违章行为明显减少,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充分体现了部门联合执法的强大威力。但近段时期以来,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有所抬头,为进一步巩固前段时间的整治成果,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超限超载、车辆尾气排放超标、违章停放以及货车撒漏污染路面等违章行为,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我区存在的道路交通运输市场违章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运用政府综合治理的强大威力,由区牵头组织,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市场联合整治行动,使交通运输市场违章行为得到有效纠正,非法营运、超限超载、车辆尾气排放超标、乱停乱放和货物扬洒情况明显减少,市容环境得到不断改善,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服务水平普遍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的治理,区政府建立佛山市南海区道路交通运输市场联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由冯永康副区长担任召集人,区府办蔡汉全副主任、区交通局彭国昌局长任副召集人,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区公安分局(交警和巡警)、公路局、行政执法局、环保局、法制局等部门主管领导为会议成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和指导全区开展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区主要成员单位派员组成,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

各镇(街道)要制订相应方案,组织辖区相关部门成立专项行动联合执法队伍,在区的统一指导下,分别负责本镇(街道)的各项整治行动。

三、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对从事陶瓷、玻璃、漂染等产品和原材料以及其他散装货物运输车辆的脱落扬撒和超载超限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并且对散装货物运输实行办理《南海区散装货物运输准运证》(以下简称《准运证》)方可运载的管理。此项工作由各镇(街道)综治办牵头,公安交警、交通、行政执法局联合进行治理;

(二)对公交车、出租车尾气排放超标的,由区环保局按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三)对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蓝牌车非法营运的,由交通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进行严厉打击;

(四)对无牌无证机动车辆、套牌车、假牌假证车和已到期报废的机动车辆(包括二、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坚决予以取缔。对查获的报废车辆按程序作出处理后一律送金属回收公司统一销毁;

(五)对机动车辆(包括摩托车)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的,由区行政执法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对车辆超限超载的,由公路、交通、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联合进行治理;

(七)对车辆非法改装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并责令恢复原状;涉及营运车辆擅自改装的案件交由交通部门进行处罚;

(八)对违规在公交站点、站亭停放的非公交车辆及损坏公交服务设施的由行政执法、公安、交通等按部门职责共同进行处理。

(九)对于整治行动期间可能出现的暴力抗法事件,由公安巡警负责处理,及时维护执法现场秩序,避免暴力抗法事件阻碍正常执法、威胁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其他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章行为,如无牌无证三轮摩托车违章上路行驶或搭客、客车兜客甩客宰客、不按核定线路行驶、出租车拒载、机动车不购买强制保险及重型、中型货车及其挂车粘贴反光标志等由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权限进行治理。

四、整治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从218日起到1231日止,具体分为宣传发动(218?229日)、整顿治理(31?1031日)、巩固总结111?1231日)三个阶段。区联席会议成员视具体情况对各镇(街道)、各单位的具体推进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在联合整治过程中,要紧密合作,各尽其责,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把握各项政策,坚决防止出现公路“三乱”行为。

(二)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若干专项执法行动小组,成员由交管所、交警中队、公安巡警、行政执法分局组成,各行动小组由组成单位各安排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联合组成,根据辖区内运输市场情况,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地段、站场的情况分析规律,找出解决的具体对策,制订行动方案,实施打击行动,具体时间由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每周应开展不少于1天的联合行动。

(三)区各成员单位要抽调执法人员成立一支机动执法队伍,由区交通局稽查大队、公安巡警大队、交警大队的机动中队与行政执法局的直属分局各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组成,专责对各镇(街道)专项整治的难点实施整治行动。凡抽调到联合执法队伍的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确保运输市场联合整治工作人员到位,形成长效机制,机动执法队伍由区交通局稽查大队牵头组织开展行动,每周应开展不少于1天的联合行动。

(四)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尾气排放的监测工作,尤其对车龄较长的公交车和出租车,每月必须实行不少于一次的监测,此项工作由区交通局交管总站和区环保局监测站各抽调2?3名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行动小组,每月开展不少于5天的联合行动。

(五)对运输散装货物实行《准运证》的管理工作。由各镇(街道)综治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所和行政执法分局按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核查运载车辆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擅自改装的违章行为,是否采取了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经三个部门审核合法合规的车辆,才由综治办核发《准运证》。各港口码头、沙场、泥场等运载散装货物的装卸场所,应贴出告示,明确散装货物应凭《准运证》方可运载,并积极配合制止违章行为。

(六)全区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大力宣传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并在辖区内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使群众清楚了解此类违章行为的危害和治理的重要意义。各镇(街道)和成员单位可设立举报电话,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可给予适当奖励。

(七)联合整治期间,由各交管所和稽查大队收集有关整治情况每月向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一次联合治理成果统计表(见附件),每季度上报一次整治小结;联合整治活动结束后,各镇(街道)要对联合整治行动及时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于123日前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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