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闲置土地专项清查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精神,严格土地管理、遏制囤积土地行为,根据《杭州市闲置土地专项清查行动工作方案》(杭土资执〔2008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市闲置土地专项清查行动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市闲置土地专项清查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精神,严格土地管理、遏制囤积土地行为,根据《杭州市闲置土地专项清查行动工作方案》(杭土资执〔2008〕7号)的要求和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清查行动。为确保完成专项清查行动各项任务,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今年3月6日—5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闲置土地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工作。通过清理排查,进一步掌握我市土地利用情况,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依法处置,完成市局考核任务,同时推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促使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的范围
1、主要对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供地各类土地进行全面清查;此次清查的重点为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和工业用地;在清查中,对发现的2005年1月1日之前供地的闲置土地,一并列入处置范围。
(二)清查的内容
1、查清闲置土地的宗数和面积;
2、查清闲置土地尚未动工的原因;
3、查清闲置土地的开发进度;
4、对清查出的闲置土地依法进行处置。
三、清查的工作步骤
(一)组织领导(3月14日前完成)
成立富阳市国土资源局闲置土地专项清查行动领导小组,由徐荣奎局长任组长,戴钰虎副局长任副组长,王幼良、牧冬英、孙德生、董锋频、倪志成、各国土所所长副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幼良任主任。对我市的闲置土地专项清查工作进行部署,明确相关各科(所)、开发区分局的目标和任务,各单位要落实责任和人员,认真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由局国土资源监察大队牵头会同土地利用科做好供地台账的梳理分解工作。
(二)清理排查阶段(3月14日-3月31日)
1、排查摸底
我市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具体建设用地供地项目名单经梳理制表后,由各国土所和开发区分局负责联系辖区内的各乡镇、街道进行排查和填写,于3月21日前反馈至局监察大队。经整理后,监察大队安排力量对涉嫌闲置土地进行核实,彻底摸清底数。
2、汇总分析
于3月31日前完成我市闲置土地排查汇总分析工作,并将提出相关处理意见上报市局执法监察处。
(三)调查处置阶段(4月1日-5月30日)
在5月25日前完成辖区内闲置土地调查处置工作,于5月30日前将处置结果上报市局执法监察处。
对清理排查出的闲置土地,采取发文和约谈的方式督促用地单位尽早开工,最大限度提高已供土地的开工率。
1、对于尚未到动工限期的,由土地利用科负责发出提示动工通知书,督促用地单位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动工并跟踪督查;
2、对已构成闲置土地,但闲置时间未满一年的,由土地利用科负责发出督促动工通知书,严令限期动工;
3、对闲置时间已满一年的,由监察大队(开发区分局)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动工;
4、对闲置时间满两年且仍无法立即动工的,由监察大队(开发区分局)对辖区内闲置土地依法进行处置。
(四)检查验收阶段(6月1日-6月7日)
根据杭州市局将对此次清理排查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的要求,我局在规定期限内要达到处置率95%的目标,力争检查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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