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办公室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明确经济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会计法》、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办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财务报销凭证的种类:1、当地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部管理】县政府办公室财务报帐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为了加强办公室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明确经济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会计法》、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办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财务报销凭证的种类:
1、当地税务部门监制的在有效期内的工业企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开具的发票;
2、当地财政部门监制在有效期内的行政事业性基金票据和收款收据;
3、部门自制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签名(或盖章)的各种款项发放表、现金支出单及收款收据等;
4、经主任同意开支的其它报销凭证。
第二条 财务报销原始凭证的要求:
1、基本要求: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
2、具体要求:
(1)单位开具的外来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指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或结算专用章等);个人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单位自制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2)购买实物的凭证,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及用途等项必须齐全,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凡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应首先到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凭固定资产验收单,办理支付手续。
(3)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或在原始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4)如果凭证项目发生错误,应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金额错误者不能更正,只能重开)。
(5)因公出差在外取得的住宿发票,必须开具住宿人姓名、住宿日期、住宿人数、单价、金额及开具单位的公章等。
(6)凭证的“品名”栏内原则上不能填写诸如“办公用品”、“电脑耗材”之类名目;“数量”栏内不能填写“一批”之类描述,购买物品种类确实较多时,可按照上述方式开具,但必须附物品清单,应注明物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金额,并加盖售货单位公章。
(7)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本身具备复写功能凭证除外),应使用注明有报销用途的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第三条 财务人员报帐时,先将票据交经办人签字,交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经办公室主要领导审批交财务报销。
第四条 报销单据要事先按照用途大致分为差旅费,招待费,办公用品,书籍资料费等类别,当事人必须要和财务人员对照规定标准并填写相应的报销单,与财务人员当面核实所计算的金额是否相符。
第五条 差旅费报销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写明出差人的姓名和事由;餐费票据须注明用餐事由,差旅费超出规定标准的应说明情况。
第六条 差旅费、办公经费和专项经费支出报销金额在费用报销标准以内的,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办公室主要领导审批报销;超过费用标准的支出,一般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主要领导审核批准,方能报销。
第七条 对借款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如果借款人有尚未结清的借款,无特殊原因,一般不予办理下次借款业务,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主要领导批准。日常的费用支出一般在1个月内进行报帐;借款出差人员回单位后,15天内应到财务处报帐。
第八条 财务人员依据《会计法》的要求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更正、补充。严格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及上述财务审批权限和与年初预算办理会计事务,对不符合规定的财务收支一律不予报销。
第九条 当月发生的支出款项,必须在每月的25日之前报账(公务出差人员报账按上述第七条执行),逾期不予报销;在25日后发生的支出款项,纳入下个月的报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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