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衢江区交通运输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全文)

时间:2023-06-01 13:40:14 来源:网友投稿

衢江区交通运输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衢江区交通运输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方案】衢江区交通运输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全文)

衢江区交通运输局党委意识形态

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15〕52号)、《浙江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浙委办发〔2015〕76号)和《衢江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工抓落实方案》(区委办发〔2016〕30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周柏青

副组长:徐慧刚 项国军 周建华 吴锦宏 郑辉

成员:刘小燕 龚爱国 缪伟民 曹冬梅 涂锡伟 江巨康 黄诚 夏先平张三川 柴红良 夏黎平 叶小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刘小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缪伟民、叶小斌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委领导班子对分管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二)局党委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三)局党委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负责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四)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党委工作责任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和省、市、区党委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局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党建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党建等其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要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局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安排一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学习。要建立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分析。建立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每年至少通报一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局纪检组要把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四)要每半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年6月和12月各一次,汇报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工作总结,也可以是专题性的情况汇报。专题汇报可以书面汇报或当面汇报。书面汇报以科室、单位名义报领导小组,并抄送局办公室;当面汇报的,由科室或单位汇报,党委书记或分管领导听取汇报。

(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下一级党委制定的考核体系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权重,不得低于上一级党委制定实施的考核体系中的相应权重。

四、工作任务

(一)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

(二)在安排党课学习中要专门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内容的专题课程,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委书记要亲自抓,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按照网上舆情属地办理原则,及时回应关切,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

(四)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规范运营政务“两微”平台、按规定配备网络评论员,并为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

(五)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的党员干部、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七)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担当,妥善处置交通运输领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第一时间真实准确应对相关舆论,形成主旋律。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自觉性,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学习区委办印发的《衢江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工抓落实方案》文件精神,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书记负责制,强化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局党委统一领导、党委成员齐抓共管、各科室单位紧密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切实把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不断深化细化意识形态工作。

(三)严格考核追究。纪检组要按照局党委的工作安排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督查、定期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并将检查督查结果纳入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把意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和平安衢江建设考核。对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及工作任务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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