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规划】天津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摘要(范文推荐)

时间:2023-06-01 21:00:04 来源:网友投稿

天津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摘要)一、“十一五”人才发展概况“十一五”期间,全市人才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规划】天津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摘要(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人社规划】天津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摘要(范文推荐)



天津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摘要)



一、“十一五”人才发展概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人才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人才总量稳步增长,整体素质不断提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各类人才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人才总量稳步增长。党政人才、企事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191万人。引进海外留学人员5000余人,在津工作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超过1.55万人,来津工作或开展交流合作的外国专家达7.5万人次。人才队伍年轻化、高学历化趋势明显,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人才总量明显增长,人才队伍的综合实力和总体水平居于全国前列。

——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截至目前,全市拥有两院院士37人,市政府特聘专家5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096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79人,授衔专家47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4人,“131”创新型人才第一层次人选111人,在站博士后780余人。人才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一大批高端留学人才担任国家和我市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人并取得创新成果,获得国家和市级科技进步奖112项,48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108人入选市“千人计划”。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新建21家海外人才培训基地,举办了20多个高端专业学术论坛活动,对接了一批顶尖海外人才,提升了我市相关领域学术水平。滨海新区人才高地初具规模,人才总量达到75万人,其中两院院士、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科技奖项负责人等高层次人才148人。

——人才发展环境日趋完善。五年来,共出台100余件法规政策,涵盖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保障等各个环节,初步形成上下衔接、相互协调的人才政策体系。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不断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强化,建立了海外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制度和引进人才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并启用了天津市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形成一支专业化的引进人才服务专员队伍。人才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全市人才中介机构达到196 家。公共实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建设初具规模,形成与本市经济结构、产业结构需求相匹配的新型职业培训架构。

目前,我市的人才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人才队伍的结构、布局需要进一步优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新兴产业人才尤其是领军型人才缺乏;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人才工作综合配套体系还不健全,影响人才积极性、创造性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尚未完全消除;人才队伍活力需要进一步激发等等。“十二五”期间,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加快建设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努力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新局面。

二、“十二五”人才发展面临的形势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的特征和作用更加明显,人才竞争已经成为国家综合实力竞争的核心。未来五年是天津发展至关重要的时期,是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极为关键的阶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化改革开发,必须充分发挥人才在科学发展中第一资源的作用,加快形成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市之路。

去年,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人才工作会议,对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人才强市做出了部署;颁布实施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率先建成人才强市的奋斗目标,全面开创了全市人才事业新局面。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人才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人才会议精神和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以实施重大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为抓手,以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加快培养造就一支能够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使天津成为海内外各类高层次创新人才聚集地。

三、“十二五”期间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的人才观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落实本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为主线,着力实施重大人才政策,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精心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积极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方针。服务发展,把服务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才优先,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以用为本,积极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创新机制,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高端引领,造就一大批在国内国际具有竞争性和影响力的顶尖人才队伍;整体开发,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鼓励和支持人人都能成才,实现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尊重规律,使人才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优化环境,不断优化制度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注重打造独具魅力的软环境。

(三)主要目标

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使我市成为全国开放度较高、吸引力较强、创新创业活动最活跃的地区之一。

四、“十二五”期间人才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科技人才。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学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依托国家和我市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制定并实施《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领军人才、核心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形成科研人才和科研辅助人才衔接有序、梯次配备的合理结构。完善人才评价、使用、激励措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科技生产力。

——培养引进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培养引进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能源新材料、国防科技、金融财会、国际商务、城市规划、现代交通、物流运输、生态环保、现代农业等经济发展领域,教育卫生、文化艺术、宣传思想、防灾减灾、政法等社会发展领域,以及城市建设、园林绿化等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使我市重点领域各类专业人才数量充足,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人才结构更趋合理。

——党政人才队伍。全面实施干部教育培训“1510”工程,建立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逐步推行网上在线学习。深入实施“1321”后备干部培养工程。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健全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单位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到2015年,市级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普遍实行竞争上岗;区县竞争性选拔处级领导干部达到本年度新提拔干部的三分之一以上,提拔科级领导干部一般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在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探索建立上级党政机关从基层一线遴选干部制度,加大从基层和生产一线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力度。加强干部交流,突出抓好党政正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和公检法机关主要负责人的交流,疏通“三支队伍”交流渠道。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完善和推广干部选拔任用“记实监督系统”。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以提高企业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为核心,以战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全球视野、现代理念和改革创新精神的战略型企业家和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完善的企业管理人才市场,逐步扩大海内外公开招聘范围。创新培训方式,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驾驭现代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与合作的能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中长期激励制度,探索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有效途径,推进上市公司实行股票期权、股票增值等股权激励机制。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以我市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着力培养引进高层次和高水平急需紧缺人才。落实市委、市政府“用三年时间引进千名以上高层次人才” 的目标任务。依托国家和我市重大人才培养开发工程,在重大科技开发计划、重点工程以及重大产业化项目的创新实践中,有目标、有针对性地培养结构合理的创新人才梯队。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抓好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继续实施市政府特聘专家制度。完善专家人才选拔管理制度,激发调动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统筹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

——高技能人才队伍。整合利用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重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建设一批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技师研修站和公共实训基地。加强以建设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建成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骨干校、优质特色校、示范区示范校,建成高标准海河职业教育园区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平台。启动“百万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完善高技能人才流动机制与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探索适合企业职工、院校学生和社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方式。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考核与使用、待遇相联系的激励机制,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按照“激活存量、扩大总量、优化结构、完善机制”的工作目标,提高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健全农村人才市场体系,建立与城市人力资源市场联通的人才市场网络。以各级各类农业示范场、科技园区、产业化龙头企业为载体,完善“一网两线三库”为标志的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形成农民教育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认定机制,完善农村实用人才的表彰激励政策,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扶持和宣传力度,为农村实用人才成长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到“十二五”末,形成一支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整体实力不断增强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适应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转型需要,培养造就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具有一定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加快社会工作重点实训基地建设,规范社工实习督导制度,完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政策措施,推进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建设,促进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发展。建立社会工作职业规范、从业标准和考核评估办法,全面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财政支持体系。

)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果

——实施滨海新区人才高地建设工程。实施“国际顶尖人才进滨海计划”、“滨海新区引智专项”、人才国际化培养工程及“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大力推进“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和“综合配套改革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建成与国际接轨的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筹建国际金融培训中心、全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加快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培训机构落户新区。建设“天津未来科技城”,引进一批中央企业研发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和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入驻,使之成为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研发机构集群。依托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组织、环渤海区域人才协作联盟等载体,促进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向滨海新区聚集。积极引进国际知名的人才中介机构落户滨海新区。

——实施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并重点支持10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国际一流科学家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紧缺人才。健全完善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体系,畅通引进人才“绿色通道”,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引进国外人才智力规模,完善引进人才资金资助、担任职务、承担项目、参评院士和政府奖励等政策,积极争取我市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更多地进入国家“千人计划”。

——实施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围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制定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培养计划。围绕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建立健全企业家培养机制,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造就一批懂科技、善经营、会管理的企业家群体。依托跨国公司、高水平大学和培训机构,实施面向高层次企业管理人才、优秀中青年管理者选拔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领导者的境内外专项培训。发挥新型企业家的引领作用,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实施锻炼培养计划,采取重点项目挂职和配备导师培养等方式,接受定向培养锻炼。

——实施“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依托国家和我市重大工业项目、重大自主创新产业化项目,加快培养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鼓励和支持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培养人选申报和承担国家“863”、“973”、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等重点科研项目(课题),参与国家和我市重大项目合作开发。继续聘请两院院士、著名专家作合作导师,引领和支持人选的项目研发和创新实践。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著名高校举办高级研修班,提升人选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利用国际化合作培养渠道,支持人选赴国(境)外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

——实施青年人才开发工程。依托各类项目,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领域,培养扶持一批能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青年拔尖人才。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一批青年英才培养基地,每年选拔一批拔尖大学生、青年学术技术骨干到基地进行实践锻炼。加强同世界一流大学的交流合作,每年从应届高中、大学毕业生中筛选一批优秀人才到境外一流大学深造,进行定向跟踪培养。实施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从各行业选拔一批青年拔尖人才,采取院校培养、境外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举措进行重点培养扶持,提升我市青年后备人才的创新能力。


——实施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程。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结构,发展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要求,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十二五”期间每年培训1万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加强产业、行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开展急需紧缺人才需求预测。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现有施教机构,建设一批高水平继续教育基地。大力开发利用国内外高水平教育培训资源,以培养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为重点,提升各类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实施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技师学院和重点培训机构,推进与教育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强示范、骨干职业院校以及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建设。推行校企合作培训,实施“蓝领双证工程”。完善职业技能竞赛政策,搭建选拔和发现优秀高技能人才平台。到“十二五”末,造就一支能够实现由“天津制造”到“天津创造”的能工巧匠和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

——实施金融人才建设工程。以实施金融人才“百千万工程”为载体,重点抓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队伍、资本市场专业人才队伍、复合型金融管理人才队伍、金融领域研究人才队伍和金融业务骨干人才队伍建设,形成高效的金融人才培养体系、畅通的金融人才引进体系、科学的金融人才评价体系、有序的金融人才选用交流体系以及合理的金融人才激励机制。依托京津一体的区位优势和环渤海区域金融合作制,支持外地高层次金融人才来我市从事兼职、咨询和合作服务。鼓励金融企业通过市场手段引进高层次金融人才。建立并巩固与境外、国内、业内金融拔尖人才的联系渠道。完善金融人才评价标准,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职业能力评价制度,建立金融信誉制度。在金融领域探索股权、期权等人才激励办法。给予新入驻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次性补贴政策,吸引更多的海内外金融机构入驻天津,带动高层次金融人才和现代金融管理理念、金融创新产品的引进。

——实施高素质教育卫生人才开发工程。鼓励和支持教师、校长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坚持培养和引进相结合,在高等教育领域推出一批国外知名、国内领军的教育名家和一大批教书育人成就卓著、教学研究具有独特建树的名师;在职业教育领域推出一批国内一流的教学名家和一大批既懂教育,又能掌握新工艺和新技术的能工巧匠;在基础教育领域推出一批全国知名、具有鲜明教育特色风格的教育名家和全市高水平教学名师。完善培养培训体系,造就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校长等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实施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培养造就一批医术精湛、全国知名的医学专家,建设一批高水平医学创新团队。加强中青年医学人才梯队建设,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抓好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宣传文化人才开发工程。实施天津市宣传文化百家工程,拓展宣传文化“五个一批”工程,深化青年文艺人才工程,加大天津市青年文学创作奖、天津市“德艺双馨”、“文艺新星”、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励力度,设立“天津市文化名家”荣誉称号,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制定《引进宣传文化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意见》,大力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智力。实行待遇从优、成果重奖的“柔性引进”政策,吸引中央和地方新闻出版界、理论界、文艺界等行业的知名专家学者、名主播、文艺名家,形成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智力服务的新机制。采取定向招生、联合培养等方式,加速文化建设紧缺急需人才的培养。整合高等职业教育和社会培训教育资源,建立一批产学研一体化的文化创意培养和实训基地,形成多层次文化人才教育培训网络。实施宣传文化人才定期轮训、在职进修、终身学习制度,选拔宣传文化管理人才到文化发达国家和地区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考察。继续开展文艺家深入生活“大地行”采风活动。

五、“十二五”期间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深入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创新人才管理体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制定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健全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和督促落实机制,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提高人才工作统筹兼顾、协同推进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政绩的重要内容。落实《关于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意见》,建立目标责任体系,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报告制度、限时办理制度、工作协作制度及通报制度。推进各项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大力营造适合人才生活、发展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等综合环境,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建立健全涵盖人才安全保障、人才权益保护、人才市场管理和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等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各个环节的人才法规体系。加强人才执法和执法监督,切实保护人才和用人主体合法权益。

——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建立完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培养发布机制,编制年度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加快推进人才培养的社会化、市场化进程,建立市场化的培养项目公开招标机制和培育质量考核评估机制。加大政府对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每年从市人才发展基金中划拨专项经费,用于资助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的培养,逐步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三方共担的人才培养投入机制。

——创新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加强人才评价理论与方法的研究,探索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四要素构成的人才素质模型和人才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探索党政人才评价重在群众认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重在业内认可的评价方法。建立和完善社会化评价机制和方法,在政府资助项目的评审、执行和考核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大力培育发展社会化、专业化的人才评价中介组织,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

——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深化党政人才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提高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水平。完善选任制,推行领导干部公推公选制,规范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探索建立以能力为标准的职务晋升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制。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相结合,改革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任用方式。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行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考试聘任等各种聘任形式。

——创新人才流动配置机制。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建立统一规范、更加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业,积极培育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注重发挥人才服务行业协会作用。进一步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研究制定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基础性作用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深化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国家级科研院所、全国知名高等学校的合作,完善环渤海区域人才交流合作机制,加快推进区域人才开发一体化。

——创新人才激励保障机制。落实党政人才职务与职级并行和工资向基层倾斜的政策,建立收入分配与绩效考核相联系的动态激励机制。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建立以经营业绩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多元分配体系。积极试行专业技术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员工持股制、技术入股制、奖励红股和期权等制度,探索建立以能力为本、绩效考核为基础的现代企业技能人才分配管理体系。

(二)健全完善各项人才政策

——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加大人才发展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对重点引智项目、重点引进人才、重点优惠政策以及重点人才工程的扶持,保证人才发展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鼓励和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通过税收、贴息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积极拓展资金投入渠道,建立健全政府、引进单位和社会多渠道筹措资金的资金投入机制,积极拓展人才培养融资渠道。积极利用国内外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和赠款资金投资人才开发项目,采取引进优惠资金和引进智力技术相结合的方式,依托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合作项目,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深化知识合作等方式,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我市相关领域人才队伍素质和水平。

——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以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为依托,加快建设一批科研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和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促进学科链、产业链和人才链的有机融合,构筑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事业平台和服务平台。实行“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依托重大人才计划以及重大科研、工程、产业攻关、国际科技合作等项目,在实践中集聚和培养创新人才。建立以人才为核心的产学研合作新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与重点人才对接机制,实施优秀人才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加大对创新型人才和团队的支持力度。实施创新型人才培育计划,加强专业学位教育,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高层次人才双向交流制度,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探索完善博士后制度,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深化实施博士后赴国际著名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培训制度。建设一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建立完善有利于国内外人才智力引进的政策体系,积极实施便利的准入政策、特殊的优待政策、灵活的使用政策和来去自由的流动政策,形成独具特色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健全完善与国际惯例及发达地区接轨的外国专家、海外留学人才工作准入、居留往返、身份认定等政策措施,为国际人才来津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实施更加灵活的人才智力引进政策,为特殊人才、紧缺人才引进提供政策绿色通道。引进国际通用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国际、地区间互认。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公开发布制度和留学人员登记推荐就业制度。创新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任用选拔制度,支持和鼓励优秀留学人才竞聘本单位高级职务。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优惠扶持力度,实施更加优惠的孵化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和工商政策。完善出国培训管理制度和措施,支持各类人才出国深造。

——实施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创优政策。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扶持政策,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支撑体系。赋予各类孵化、创业产业园区更大的政策空间,加大园区建设投入,创新和扩大园区服务内容,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平台和载体。实施促进人才创新创业与金融支持相结合的政策,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创业风险投资、天使投资,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业贷款等业务的规范发展,建立和完善支持人才创业的金融政策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技术等作为资本参股的措施,提升税收优惠、财政贴息、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的实施力度。建立健全创业培训和服务体系,打造高水平、高效率的技术成果交易平台。继续实施创业导师带培制度。设立优秀创业者奖励扶持制度。

——实施促进人才向经济建设一线和基层集聚的引导政策。通过实施各种优惠倾斜政策,灵活运用人才柔性流动的方式,引导和支持人才到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企业、社区和农村基层工作。制定经营管理人才流动宏观调控政策,发布人才紧缺产业指导目录和岗位指导目录,引导人才面向重大建设项目、人才紧缺建设岗位择业就业。完善“三支一扶”制度,对在农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实施政府待遇补贴、报考公职人员优先录用、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对在农村基层创业的人才,实施特殊创业扶持优惠政策。在经济建设一线企业设立职业培训基地,定向培养储备人才,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流动中的主体作用。

——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调整完善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制定住房保障、工作保障、子女入学和父母落户、生活保障周转金制度等一揽子优惠政策。政府开展人才宣传、表彰、奖励等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参与。政府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资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开放。健全人才市场机制,实现政府、企业、市场管理机构和人才之间的良性互动。

——完善人才流动政策。建立健全人才流动政策体系,鼓励人才自主流动。完善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竞业禁止等制度,维护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探索居住证与户籍对接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行海外高层次人才“绿卡”制度,为引进人才提供便利。建立人才业绩档案,发展人才智力租赁业。放宽高层次人才准入条件,在安家落户、配偶就业、子女择校、创业资助、税收政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支持。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推进“三支队伍”之间人才合理流动。完善党政人才向企事业单位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完善人才激励政策。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稳步提高各类人才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逐步建立符合党政机关工作性质和特点的公务员津贴补贴制度,以及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引导企业完善市场化薪酬体系,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方式和途径,建立有利于产学研结合,有利于团结协作、联合攻关的分配制度。建立人才资本和科研成果有偿转移制度,实行人才资本产权激励。建立完善适应不同事业单位特点、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着重发挥绩效工资激励作用的多元化分配机制。对重点岗位的特殊人才、技术管理人才和短缺人才,逐步实行协议工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才奖励制度,对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才给予重奖。

——实施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统筹规划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推进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全市统一开放、高效便捷的人才公共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人才市场供求、价格、竞争政策。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作用,建立统一规范、灵活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积极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健全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人事档案管理、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政策,完善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满足人才多样化需求。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创新政府人才公共服务方式。健全完善人才公共服务标准,大力开发公共服务产品。研究建立人才住房补贴制度,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建立健全高级人才快速反应制度,构建服务能力强、监督机制全、体现公平正义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体系。不断推进京津冀、环渤海地区人才开发的资源共享、制度衔接、政策协调和服务贯通,建立区域人才开发新体制,逐步形成统一的人才法规框架、人才市场体系和人才服务环境,最终实现本区域内人才流动自由的格局。

——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深入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开展知识产权融资等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服务企业,鼓励和支持专利权益人在企业注册、增资过程中,以专利等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推动知识产权入股等多种分配奖励形式,形成激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实施转化的新型分配制度。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等工作中的知识产权导向,科技专项资助资金和政府财政资助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倾斜。实施《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天津市著作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天津市“十二五”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形成完善、高效、系统的知识产权多元保护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信用制度,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市场和文化氛围。

六、“十二五”人才规划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制定实施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把人才发展规划的各项指标任务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强人才工作专项考核,有计划、分阶段地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规划实施考核评价体系,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与阶段性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规划宣传。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广泛宣传规划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及时总结实施人才规划中出现的新做法、新探索、新模式,加强经验推广和宣传。宣传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有效经验与典型案例,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基础建设。深入开展人才工作理论研究,积极探索人才资源开发规律。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大培养力度,努力建设一支热爱人才工作、专业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高素质人才工作队伍。改进人才统计方法,完善人才信息预测、发布和共享机制,更好地为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学科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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