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方案】东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6-02 08:00:11 来源:网友投稿

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区文化委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标委、文化部等25部委联合下发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方案】东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文化方案】东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建设工作方案


区文化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标委、文化部等25部委联合下发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按照《东城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和《东城区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利用标准化手段,促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更加丰富、质量显著提升;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文化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结合实际,制定东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东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构建具有东城区特色、覆盖全面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体系,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具体化、服务供给社会化、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质量控制化,有效提升东城区公共文化管理和服务规范度,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管理,基本形成具有东城区特色的标准体系和保障体系,塑造东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品牌,示范引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工作,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供给,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二)阶段目标

1.2016年底,完成试点单位建设,形成标准体系框架和明细表

以公共文化组织、公共文化场所、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公共文化活动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五大方面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为基础,以资金管理、信息管理、技术保障、安全与应急以及能源管理为支撑,以内部考核、外部评价为监督,选择部分图书馆、文化馆、街道文体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作为工作试点,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手段促进公共文化领域均等化,推进公共文化资源均衡配置,形成覆盖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各项要素的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明细表,群众文化权益得到保障,群众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2.2020年底,形成东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体系

按照东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分步骤、分阶段逐步完成体系内东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制修订,形成公共文化领域标准全覆盖。

全面落实标准,形成“知标准要求、明标准职责、按标准服务、依标准参与”的良好氛围,使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真正步入标准化、规范化、经常化管理轨道,全面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公共文化权益。

三、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立东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

 长:颜    副区长

副组长:王伟东  区文化委主任

     许建民  区质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文化委、区质监局、各街道办事处、第一图书馆、第二图书馆、第一文化馆、第二文化馆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委。

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东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工作。具体职责为:发布标准体系及标准;发布标准体系总体实施方案;为标准体系实施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员、物资和技术保障;统筹协调标准体系的实施推进。

(二)成员单位职责

区文化委职责:组织标准的制修订;报批标准体系及标准;制定和报批体系总体实施方案;组织标准的宣传培训,组织标准的实施,开展实施督察和效果评价;收集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料,组织标准体系的改进完善。

区质监局职责:指导和协调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参与调研、培训、标准编制和实施、评价与改进工作;对标准化工作进行质量控制。

各街道办事处职责:开展标准的制修订、实施和实施效果评价;为标准体系实施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员、物资和技术保障;收集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参与标准体系的改进完善。

第一图书馆、第二图书馆、第一文化馆、第二文化馆职责:开展标准的制修订、实施和实施效果评价;收集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参与标准体系和街道文体中心及社区文化活动室标准的改进完善。

四、工作步骤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标委、文化部等25部委联合下发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按照《东城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和《东城区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分为宣传培训、示范推进、全面标准研制、全面实施、总结改进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55月至201512月)

组织发布《东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召开标准体系实施部署会。制定培训计划,多层次、多阶段,采用多种形式对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进行宣传、贯彻和培训,促使全区公共文化机构的负责人、文化工作者都能了解标准化基础知识,初步形成标准化工作意识。

(二)示范推进阶段(201512月至201612月)

选择第一图书馆,第一文化馆,建国门街道办事处文体中心,永外街道办事处文体中心,东花市街道办事处广外南里社区文化活动室,和平里街道办事处东、西河沿文化社区活动室,推进公共文化标准化建设的先行先试工作,重点落实服务和管理的标准化,机构和人员的职能标准化,检查标准贯彻执行的情况和标准实施取得的实际效果以及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实时总结经验,为标准化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的实施提供借鉴。

(三)全面标准研制阶段(20161月至20186月)

逐步推进标准体系内标准的研究制定,以服务流程为主线,全面梳理东城区公共文化服务的各个环节,用标准化的方法总结经验,形成东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同时,积极跟踪上位标准,保证标准的有效性。

(四)全面实施阶段(20187月至20208月)

严格落实《东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内的相关标准,加强标准实施管理,运用标准提升服务,依靠服务完善标准,不断提升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应严格落实标准体系,确保各项文化工作各项环节都有标可依,将标准化变为自觉行动;同时做好标准实施的相关记录,结合工作实际收集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总结改进阶段(20208月至12月)

按照标准实施情况检查制度,定期开展标准内部审核工作,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导,深入了解标准在实际工作中的实施情况和应用效果,并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完善。同时,做好标准实施情况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理记录,收集、整理和汇总基础工作资料,分析标准体系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总结经验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确保实效

标准体系的实施是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按照我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的工作要求,推进标准实施工作。各公共文化机构要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确保标准实施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深入宣传,广泛参与

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标准化建设的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宣传标准化工作。要根据自身实际,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及时总结推广工作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形成“知标准要求、明标准职责、按标准服务、依标准参与”的良好氛围,吸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三)加强沟通,持续改进

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加强沟通和交流,确保标准实施工作高效顺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分析标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要及时收集、整理社会公众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充实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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