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划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党的一项重大的整治任务。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反对腐败。近几年来,我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计规划】沈河区审计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划,供大家参考。
审计局2015年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划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党的一项重大的整治任务。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反对腐败。近几年来,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树立了良好的审计形象。但是在目前的形势下,我们仍旧应该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反腐败工作。因此,2015年我局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沈河区纪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审计机关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廉政创效工程,依法治腐、依法防腐,确保审计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建设
(一)组织审计机关党员干部学深学透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认识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要求和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各级纪委和审计署关于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纪律建设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惩治和预防的关系,既在坚决惩治腐败上有新突破,又在有效预防腐败上有新进展。要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方方面面,持之以恒、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不断提高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水平,努力营造清风正气的环境。
(二)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审计局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组长:赵仿军;副组长:郑雅莉;组员:徐连新、银展、张丽宏、齐桂琴等。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进行,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重大问题向局领导小组报告。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工作由组长赵仿军同志主管,各组员分工负责,局办公室具体抓好落实。
2、纠风治乱和行政监察工作由副组长郑雅莉同志主管,各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好落实。
二、着力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审计人员思想道德防线
以学习和遵守党章、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围绕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建设,有针对性地抓好廉政教育和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一是强化党的纪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弘扬审计核心价值观和审计精神,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工作,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用权理念、道德理念、廉洁理念、自律理念,自觉践行执审为民、廉洁从审。三是抓好日常廉政教育。贯彻落实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审计机关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岗位廉政教育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落实审计组审前警示、审中提醒的廉政教育制度,增强审计干部防范岗位廉政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四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审计署党组《关于加强审计文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及时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水平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合力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部署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月15日前完成)
(2)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单位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9月30前完成)
(3)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10月31日前完成)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12月10日前完成)
(5)结合实际、创新开展有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8月31日前完成)
2、坚持党管干部,体现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6)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例会制度。(11月30前完成)
3、强化教育监督,提高惩防体系建设水平
(7)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第一项工作7月31日前完成;第二项工作9月30日前完成)
(8)部署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质询和询问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12月10日前完成)
4、坚持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整治生态
(9)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决策、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干部使用征求纪委意见等相关制度。(12月10日前完成)
(10)加强作风建设,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建立健全查纠不正之风长效机制。(12月10日前完成)
(11)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12月10前完成)
5、强化纪律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12)领导、组织执纪执法部门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对重大案件事实“一案双查”(12月10前完成)
(13)组织推进纪检监察体质改革,强化纪检监察力量配备,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12月10日前完成)
(14)完成区纪委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12月10日前完成)
6、提高履职能力,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15)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12月10日前完成)
7、强化责任落实,体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权威性、实效性
(16)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坚持用责任制考核评价推动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12月10日前完成)
(1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12月10前完成)
(18)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及时、全面反映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即时上报)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任务
(1)成立专兼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纪检工作力量。(4月30前完成)
(2)强化队伍建设和自我监督、提高执纪监督水平。(12月10 日前完成)
(3)落实监督责任报告制度。(半年报告6月30日前完成;全年报告12月10日前完成)
(4)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工作建议,坚持请示报制度,并协助党委抓好工作落实。(12月10日前完成)
(5)强化党内监督,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出违纪违法案件。(有相关情况,每月25日之前上报)
(6)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出各类违纪违规行。(12月10日前完成)
(7)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廉政师范教育、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11月31日前完成)
(8)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3月31日前完成)
(9)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实行重要案件线索统计管理和集体排查。(12月10前完成)
(10)落实查办案件两报告、“一案双查”等制度。规范案件检查和审理程序,实现依纪依法办案。(12月10日完成)
(11)落实纪委对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评价制度。(10月31日前完成)
(12)建立各级纪委主要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下一级党组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统计纪委委员进行约谈制度。(11月30前完成)
(13)完成区纪委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12月10日前完成)
(14)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执纪监督方式,提高执纪监督的规范性和公信力。(9月3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