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意见】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意见

时间:2023-06-02 14:50: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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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意见】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意见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全面改善我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201310号)、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全面改善我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施意见》(鲁教基发〔20142号),经市政府同意,就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改薄”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家逐步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先后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等一系列教育重大工程项目,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但因我市经济欠发达,义务教育方面欠账多、任务重,发展仍相对滞后。实施“全面改薄”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守住“保基本”民生底线、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重要举措,是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缩小城乡和区域教育差距的有效途径。扎实推进“全面改薄”工作,对于全面改善我市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全面改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尽快补上“短板”,兜住“网底”,保住“基本”,依法保障少年儿童受教育权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立足“保基本、兜网底”,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不让贫困家庭的孩子输在成长“起点”,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地和音体美器材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餐厅、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全市所有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整体改善,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村小学和教学点正常运转;基本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现象,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教师配置趋于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5%以下。

(三)实施原则

重点突破,全面推进。以改善村小学和教学点办学条件为重点,推进全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建设,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保障基本,满足需要。立足现实需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需要。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结合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等项目,逐级制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整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稳步推进。

三、重点任务

(一)改善基本教学条件。全面推进校舍标准化建设,校舍面积和功能满足教学基本需要,符合抗震、消防安全要求,消除校舍安全隐患。教室坚固、适用、通风,自然采光、室内照明、黑板材料、课桌凳等符合标准要求。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确保学校教学环境安全安静,生态优良。加强教学仪器设备和音体美器材配备,配备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图书,达到基本办学标准。根据学校地理条件和农村体育特点,加强体育设施配备,重点改造土质运动场地,运动器械场所符合标准,逐步消除土质运动场地。

(二)改善基本生活条件。加强学校厕所改造,消除旱厕,厕位达到省定标准。有用餐需求的学校要建设学生食堂、餐厅。设置开水房或安装饮水设施。寄宿制学校保障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并配备必要的洗浴设施。改善学校生活和卫生条件,保证宿舍、食堂、饮水、浴室、厕所等安全卫生。配备必要的取暖设施,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保障师生安全。

(三)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把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突破点,对列入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要配备必要设施,满足教学和生活基本需求。要抓好村小学和教学点教师队伍建设,加强英语、科学、信息、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的配备。乡镇中心小学要统筹村小学、教学点课程和教师安排,保障教学质量。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按时足额拨付。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优先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需求。

(四)努力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中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当地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科学规划学校布局,消除超大班额现象,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可通过新建、扩建、改建等措施,以及加强新建住宅区配套学校建设,不断扩充县镇义务教育资源。鼓励各地通过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合理分流学生。实施大额班监测和公示制度,对大班额现象严重的学校,要限制其招生人数。

(五)提高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稳步推进农村学校宽带网络、数字教育资源、网络学习空间建设,消除数字教育资源覆盖盲区。保障农村小学、教学点至少有一间数字资源教室,配备满足教学需求的计算机和网络设施。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加快学籍管理等教育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尽快将学生、教师、学校资产等基本信息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稳定的教师补充机制。按照‘空编进人、总量控制、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先考虑教师补充计划。在充分调查教师缺口总量的基础上,合理制定教师补充年度计划,每年的教师补充计划要落实到学校、到学科。二是要实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学校教师生活条件。三是要加强城乡师资均衡配置,建立健全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提高城镇中小学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比例,在教师培训、职称晋升、评先选优等方面要向农村学校倾斜。四是要改革教师培养模式,加大名师培养和教师培训力度,形成合理梯次结构。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提高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加强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小学英语、小学科学等紧缺学科师资的培养培训,尤其要面向乡镇以下农村学校,培养能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面改薄”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确定成立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编办、发展改革、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菏泽市“全面改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全市“全面改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 “全面改薄”工作。各级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市教育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跟踪了解各县区工作进展等情况,做好指导和推动。

(二)统筹财力,加大资金投入。要按照“一校一案、逐校达标、达标一个、过关一个”的要求,统筹做好“全面改薄”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工作。一是国家和省支持我市“全面改薄”的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专项核算,及时足额拨付。二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全面改薄”工程的投入,各级财政投入中小学建设资金的增量部分要重点用于“全面改薄”工程建设。三是市政府设立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的奖补资金,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奖补。四是各县区政府要足额征收两项教育费附加,按照有关规定,把应用于基础教育的“两项”附加,集中用于“全面改薄”。土地出让金收益的10%和基础设施配套费加收的20元,也要统筹使用。五是各县区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积极探索通过鼓励捐资助学等措施,多渠道筹措“全面改薄”资金。县级政府是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和“全面改薄”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切实落实投入主体责任,加强相关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

(三)加强项目管理。一是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责任制,责任领导要深入学校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要建立“全面改薄”工作进展情况月调度和月通报制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实施项目,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三是要实行公示制度,充分利用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平台,对每所学校、每个项目的实施进行动态监控,定时、定期公布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四是要建立检查验收制度,完善对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安全工作的管理。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承担“全面改薄”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对实施过程和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和配合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要组建专门的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队伍,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对“全面改薄”工作实行常态化的监督和管理,开展定期和阶段性评估。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直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和评估,并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特别是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县区依法依规实施工程项目。发现套取、挪用、截留资金以及举债建设、项目管理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区要主动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考核机制。市政府将制定“全面改薄”工作考核办法,按年度与县区政府签订“全面改薄”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各县区“全面改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资金筹措及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等。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教育督导范围,并作为市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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