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意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智能电网规划建设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02 17:20:05 来源:网友投稿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智能电网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智能电网是在传统电力系统基础上,通过集成新能源、新材料、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意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智能电网规划建设实施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工信意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智能电网规划建设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

智能电网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智能电网是在传统电力系统基础上,通过集成新能源、新材料、新设备和新技术,形成的新型现代化电网,是实现能源供给、消费、技术和体制革命的重要手段,是发展能源互联网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加快徐州智能电网规划建设,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电力需求,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电网建设现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先进高效、清洁环保、开放互动、服务民生,进一步加快智能电网建设进程,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全面融入能源互联网发展格局,全面提升电力系统智能化水平,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徐州”提供坚强有力的电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协调发展。智能电网规划建设要根据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适度超前。将电网规划纳入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站址用地和线路走廊,保证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协调统一。

结构合理、安全可靠。不断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改善电能质量,降低电网损耗,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同时要节约社会资源和建设费用,确保电网布局合理、运行灵活、层次清晰、安全可靠。

集散并重、有序实施。优化电网资源配置,提升电网消纳区内各类能源特别是清洁能源、承接区外来电能力,提高输电网智能化水平,加快发展智能配电网,促进分布式电源发展和清洁能源就地利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能源资源赋存、基础条件,因地制宜,新老结合,做到智能电网功能性、经济性、实用性有机统一。

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通过制定规划、完善政策、规范行为等措施,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供电部门电网建设的主力军作用,为电网建设提供优质的技术保障。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创新投资运营模式,促进社会资本进入,激发市场活力。

三、发展目标

2020年,全面建成安全可靠、开放兼容、双向互动、高效经济、清洁环保的智能电网,满足电源开发和用户需求,全面支撑现代能源体系建设,推动能源供给、消费、技术和体制革命。

电网安全可靠。加快推进特高压电网建设,引入区外清洁能源。有序规划500千伏变电站布点,着力优化220千伏供电分区,重点提升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结构可靠性、灵活性,构建输配协调、强简有序、远近结合、标准统一的网络结构,提升电网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处理各类故障。

系统开放兼容。加速推广充分适应新能源、多种负荷、储能设备接入的电网结构模式,提升电网接入友好性,推广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与智能调度运行控制技术,有效提升电网运行控制水平,高度协同各类型电源与负荷的有序运行。

服务双向互动。依托“互联网+”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并应用供需互动用电系统,提升需求侧管理水平,方便用户节约能源,实现电力节约和移峰填谷,适应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储能等多元化负荷及时接入,打造清洁、安全、便捷、有序的互动用电服务平台。

运行经济高效。提高电网智能调控、经济运行、安全防御能力,应用新型友好互动技术,显著增强电网在高比例清洁能源和多元负荷接入条件下的运行安全性、控制灵活性、调控精确性、供电稳定性,有效抵御各种严重故障,实现电网整体经济高效运行。

电能清洁环保。构建安全高效的输电网和可靠灵活的主动配电网,实现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全额接入和消纳,推动分布式光伏、微燃机、余热余压余气综合利用等多种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广泛接入,实现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和能源结构持续调整。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电网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各地在重大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规划时,要同步考虑电网配套,加强科学统筹和工作协调。进一步做好电网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按照各县(市)、铜山区建设1500千伏变电站、5-10220千伏变电站及若干110千伏变电站的需求,做好各级变电站、线路选址选线工作,对已纳入各级规划的电网建设用地和线路走廊、管沟予以预留和严格保护,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加强用电需求信息衔接,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项目核准立项、工程建设进度等实际情况,及时将重大招商引资、重大开发项目的新增用电(发电)需求等可能引起用电负荷、电网结构重大变化的信息及时告知供电部门。供电部门应及时跟进电网项目规划建设工作,适时提出电网规划修改意见,全力做好各重大项目、开发园区及新能源接入等方面的电力服务工作。支持特高压工程项目在徐州地区有序推进。

(二)接纳清洁能源。推进电源结构优化调整,至2017年,完成全部燃煤机组改造任务,其中10万千瓦以上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支持以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电网。加快推进热电整合,依法全面淘汰市区小热电机组及有关县(市)区的部分低效热电机组,着力推进大型电厂集中供热改造,替代供热区域内小热电和燃煤、燃油锅炉。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积极推广电锅(窑)炉替代技术,在供热管网覆盖以外的园区建设蓄能电站,应用储能、热泵等技术,构建多种能源综合利用体系。推广港口岸电技术,部署新型船舶岸电供电设施。

(三)升级农村电网。把握国家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机遇,充分考虑新时期农村地区居民用户负荷发展需求和专线动力用户数量激增现状,超前规划,充足储备,有序建设,高低压协同,全力推进农网工程建设,努力提升农村地区用户户均供电容量,强化农村低压电网结构。农网建设项目要强化安全文明施工,建立良好互动体系,依法、规范推动项目实施,又好又快建成新型高标准规范化农村电网。

(四)构建智能体系。积极利用互联网、信息通信和智能控制技术,探索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应用,逐步构建“互联网+”智能电网系统,满足电网广泛互联、信息开放互动需求。加大用电侧智能用电终端投入,利用信息融合、数据挖掘手段,实现公(专)变供电监测全覆盖。依托用电信息采集平台,开发利用水、电、气、热“多表合一”集采集抄系统,建设智能计量系统,打造智能服务平台,全面支撑用户信息互动。加快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鼓励用户参与电网削峰填谷,实现与电网协调互动。加快建设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服务网络,综合规划充电设施安装点,开辟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绿色通道,打造“10分钟便捷充电服务网”。围绕“互联网+智慧城市”,深化智能电网技术成果应用,建设“智慧楼宇”、“智慧园区”示范工程,提高终端用户能源利用效率。加快配电自动化建设进度,推进配网自动化向县域延伸,进而达到全覆盖,不断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

(五)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重大电力基础设施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建设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建设征地、拆迁、建设等协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电网建设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在取得电网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前,以涉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供电部门配合,对变电站站址及输电线路走廊上的建筑物、林木、农作物等地面附着物进行通道公证,对通道进行保护,对后续抢建、抢栽、抢种的赔偿要求不予认可。在重大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依法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依法依规降低电网建设项目在拆迁、征地、赔偿方面的成本支出,根据工程进度,由电网工程建设单位按时拨付,地方政府包干使用,必须专款专用,属于单位的由被征地、被用地单位按规定使用,属于个人的要足额结算给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挪用。

(六)简化审批手续。电网建设工程及电缆沟、隧道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要逐步与市政设施统一规划、同步施工,实现有效管理。将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工程纳入市、县重大项目,将电网规划建设全程纳入“绿色通道”,积极协助线网、变电站及附属设施的项目规划、土地、施工等许可手续。徐州供电公司及下属各供电公司在省电力公司招标且在本地实施的电网建设项目,由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编号,并在当地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系统中办理电子合同备案,后续可以按规定办理质监、安监、施工许可等手续。重点工程配套的特别紧急的电网建设项目,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需要电力设施同时进行改造的项目,要强化分工合作,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审核进度;建设单位应及时与供电部门沟通,提出方案及预算报相关部门审定后,由建设单位会同供电部门合理安排工期,协同推进重点工程、电网建设工程和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

(七)保护电力设施。保护电力设施安全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可靠供应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要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电力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制定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集中整治影响电网建设和生产秩序的治安问题。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施工许可制度,对需要爆破、开挖、起吊、取土的各类建设项目,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对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依法实施处罚或采取强制措施。电力企业要把企业内部治安防控网络建设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电力线路、设施的防范能力,确保变电站、调控中心等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证电力生产与建设的顺利进行。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徐州市智能电网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市智能电网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各地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智能电网建设项目的统筹管理、组织协调和征地拆迁、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严格目标考核。将电网规划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定期督查电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通报督办结果。市智能电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各地依法依规做好征地、青苗补偿等项目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实际矛盾和问题,并督促电网建设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快推进电网建设。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宣传加快电网建设、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电网建设、人人支持电力事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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