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淘汰改造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燃料清洁化进程,进一步减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汕头市淘汰改造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工作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汕头市淘汰改造禁燃区
内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燃料清洁化进程,进一步减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锅炉污染整治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粤环〔2016〕12号),(以下简称《省锅炉整治方案》)、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九大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汕创文发〔2016〕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统领,以《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指导,以“政府推动、企业为主、技术支持、政策激励”为原则,坚持淘汰禁燃区内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值、不符合城市环境发展需要的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进一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从而提高汕头的城市文明程度和综合发展实力。
二、工作目标及进度安排
根据《省锅炉整治方案》关于“2016年底前,一般控制区各市要将城市建成区全部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规定,本方案印发实施之日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的通知》(汕府〔2014〕103号)划定禁燃区范围扩大至全市建成区。
采用集中供热或实施天然气、电、液化石油气以及其他清洁能源改造等方式,于2017年底前完成禁燃区范围内470台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其中2016年底前完成221台,2017年完成249台,并根据淘汰改造时间给予差别化补助,鼓励扶持企业提前实施淘汰改造。
淘汰改造进度安排:2017年上半年前淘汰万丰热电厂集中供热范围内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禁燃区内使用8年及以上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禁燃区内4蒸吨/日及以下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2017年底前淘汰改造禁燃区内全部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确有必要保留的,应根据《省锅炉整治方案》的规定,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材料说明原因。
三、整治范围及认定标准
(一)高污染燃料范围
原(散)煤、洗选煤、水煤浆、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等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燃料。
(二)淘汰改造认定标准
1.淘汰拆除认定标准:对烟囱、主气管、进水管等设备进行去功能化拆除,使其丧失使用功能,同时办理锅炉注销手续。认定时需提供锅炉拆前、拆中、拆后三张照片或锅炉注销证明。
2.改造认定标准:改造应符合环保排放标准和锅炉安全技术规范,认定时需提供环保部门重新核定的排污许可证和质监部门的告知回执、监检报告以及锅炉改造前、后的照片。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制定实施方案,向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印发实施。
(二)编报计划。2016年7月30日前,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建立档案材料,结合本地实施和年度目标、编制上报月度淘汰改造工作计划。
(三)督查通报。各区县政府、管委会每月5日前向市环保局上报上月锅炉淘汰改造工作进度。在通报淘汰改造进度的基础上,由市环保、发改、经信、质监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地进行督导检查。市环保局将各单位上报锅炉淘汰改造工作进度表报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项效能监察组实施专项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成立淘汰改造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陈武南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王德声同志、市环保局局长黄腾远同志任副组长,市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分管副局长为成员,负责淘汰改造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的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各区县要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切实履行属地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完善责任机制,确保责任落实。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区县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淘汰改造工作,建立健全淘汰改造动态台帐,并及时汇总上报。
市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协调力度,形成高效的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工作机制。市环保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制定淘汰改造工作计划,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财政政策。市发改局负责指导和协调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根据《关于转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6〕341号)的要求核定热电联产机组的热力出厂价格,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建立市场化煤热联动机制;协助做好锅炉相关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推广使用高效锅炉;改善能源结构,推进天然气储运设施、电力项目建设,以满足清洁能源供应。市经信局负责推进锅炉节能技术改造,更新替代高污染高耗能锅炉。市财政局根据省关于锅炉污染防治工作各项财政政策,制定我市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财政政策,管理和监督有关支持污染防治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市质监局负责做好经确认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的使用登记注销工作;受理锅炉改造的施工告知工作以及改造锅炉的使用登记变更工作;对生物质燃料质量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锅炉淘汰工作。市工商局负责查处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
(三)突出宣传引导。市环保局和市质监局要牵头深入开展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组织不力,阻碍、抵制淘汰改造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
(四)政策激励、奖励先进。对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提前完成淘汰改造的给予奖励,具体实施办法由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后报市政府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