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方案】汕头市龙湖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03 08:20:09 来源:网友投稿

汕头市龙湖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落实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积极配合“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做好我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下称“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利用效益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汕头市龙湖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汕头市龙湖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汕头市龙湖区国土资源节约

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积极配合“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做好我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下称“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利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新一周期(2014-2016年)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人事发〔201513号)的要求和汕头市统一部署,结合龙湖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常态”下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要求。高举节约集约大旗,发挥创建活动的平台和抓手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资源特别是基层政府和群众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积极性。传递国土资源管理正能量,从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探索创新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提升资源利用能力水平,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1、通过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工作机制,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指标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促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发展。

2、通过创建活动,不断提升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这一核心,以保护耕地为前提,建立以规划和标准控制为基础,以政策约束激励为导向,以评价、监管、考核为保障,以市场配置为主导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长效机制,有效促进城乡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努力走出一条耕地保护严、建设占地少、用地效率高的科学发展道路。

3、通过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共识。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多种媒介,广泛宣传,增强全面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成为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工作任务

1对照国土资源部指标标准体系,在体制机制建设、管理制度执行、土地规划、资源利用、管理等方面,结合龙湖区实际,按照“创优”的要求逐一对照,对不全面的部分完善整改,以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推进和目标的落实。

2、统筹安排,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探索符合龙湖区实际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工作做法、措施等,力争取得较好成效。

3、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让广大公众关注、支持、推动、参与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的创建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按照“人民政府牵头,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成立龙湖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落实人员、经费等必要保障。

(二)将创建活动纳入各级各部门的议事日程

从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着手,将创建活动纳入区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区党委、政府领导和统筹全区的创建活动,各部门以及各街道(镇)党委、政府和居委会(村)“两委”是本部门创建活动主体,要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以促进全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将资源消耗、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指标纳入各街道(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并逐渐加大所占权重。

(三)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1、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由区政府召集,区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统计局、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和各街道(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国土资源联席会议制度。

2、部门协同联合执法制度

建立和完善由区政府统筹协调,区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公安分局、监察局、住建局、城管局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协同工作机制,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强化国土资源的依法依规利用和管理。

3、重大决策咨询制度

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升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更好地推动国土资源工作健康平稳发展。

4、公众参与制度

依法坚持和完善规划公示、听证等制度,对涉及公众利益、群众广泛关注的规划、管理和实施等过程要征求公众意见,强化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强化管理、挖掘潜力,提升用地效益

1、强化规划管理,保障重点用地

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作用,积极做好各类土地相关规划在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方面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在“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严格土地供给管理,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用地审批、农用地转用等方面层层把关,优先保障产业升级、基础建设、重点项目、重要产业和民生项目用地;加快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鼓励中小企业采取租赁的方式解决场所问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盘活存量用地,整合城乡资源

积极整合城乡土地资源,盘活存量土地资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各街道(镇)和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闲置土地进行调查摸底,大力推进“三旧”改造,加大存量土地调剂和挖潜利用力度。

3、开展土地整治,促进各类资源有效集聚

依法实施土地整治规划,规范农村居民点建设,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在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同时,建成连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力求实现农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约、效益集显的格局。

4、调控供地结构,促进布局合理优化

以城市规划为导向,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实施工作,科学制定产业功能片区规划,超前预留城市经营空间,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在供地政策上向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和工业园区倾斜。严格限制单层厂房,鼓励建造多层、高层厂房。大力发展前景好、占地少、技术含量高、环境污染小、附加值高的产业,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5、控制用地类型,促进行业产业升级

认真落实土地供应政策,限制产能过剩行业和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用地。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核定工业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化率等指标,逐步建立符合龙湖区实际的各类鼓励、限制、禁止类产业名录和建设用地指标体系。

6、明确责任,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体系。

各街道(镇)要进一步明确耕地保护的行政主体责任,对辖区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负总责。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有关规定,自上而下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保护责任。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问责;对考核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7、强化部门配合,发挥联合监管机制

各街道(镇)、有关部门要加大建设用地项目批前、批中、批后联合监管力度。

1)批前联合预审。规划、国土、环保、发改、住建等部门要联合对建设用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选址以及设计等进行预审。

2)批中联合审批。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项目的土地利用规划、用地指标、用地选址、程序审批、合同审核等进行严格把关。

3)批后联合监管。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对建设用地项目从开工到竣工验收进行全程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对在巡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防范突发性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创建活动不仅要注重创建的形式和过程,更重要的是树立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意识。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居委会(村)要因地制宜,大力开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门户网站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专栏、专题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珍惜和爱护国土资源,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

四、部门分工

1、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统筹、统领全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协调相关部门行动,决策创建活动重大事项。

2、区国土分局

制定和落实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创建活动评价指标体系,收集、整理、汇编创建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履行国土资源地利用管理、监督检查职责,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种土地类违法行为。做好创建活动的总结,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3、区规划分局

科学编制城市发展规划,与国土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加快推进国土、城市规划“两规合一”或“三规合一”工作,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

4、区财政局

安排、落实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专项资金,监管创建过程中各项资金的使用。

5、区统计局

提供创建活动需要的统计数据。开展社会认知度、公众满意程度的调查测评,提供调查评测成果资料。

6、区城管局

配合龙湖国土分局开展国土执法监察,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强化城市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7、区公安分局

加强对爆破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购买、运输和使用管理,严把“许可证”发放关,对违法违规供应爆破物品或提供爆破服务的行为严肃处理,及时办理有关部门依法移交的案件。

8、区文广新局

配合龙湖国土分局制定和落实宣传工作方案,加强组织策划,利用主流媒体,开展创建活动的系列报道,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做好创建工作中典型做法、模式、经验的宣传报道。

9、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负责统筹、组织、落实辖区内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创建活动,推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各单位在做好上述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要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台帐整理建档工作,及时完成区创建领导小组下达的其它各项任务。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20154月上旬、中旬)

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经费等必要保障。

各街道(镇)、居委会(村)相应成立创建活动小组,落实专人负责,结合本部门、地区实际开展创建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4月中旬-5月下旬)

各部门、各街道(镇)、居委会(村)要结合自身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专栏、专题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创建示范县的良好氛围。

(三)自评自查(20154月中旬-5月下旬)

按照评价体系,对土地资源指标、矿产资源指标和综合性指标进行自评自查,准备申报材料,初步填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四)上报考核(5月下旬)

在完成自评自查基础上,备齐申报材料上报汕头市、省国土资源厅进行考核评价。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认识

全区各部门、各街道(镇)、居委会(村)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节约集约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要求、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切实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科学制定宣传方案和各阶段的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会议、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重要进展、典型经验等,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关注并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扩大创建活动的影响力,使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成为社会各方面的自觉行动。

(三)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具体安排,稳步推进创建活动各阶段工作。在创建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街道(镇)、重点企业和群众的意见,把创建活动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同时,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突出特色,创新机制,既保障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又实现土地、矿产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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