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方案】临夏州2015年农业增加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03 09:20:08 来源:网友投稿

临夏州2015年农业增加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方案为实现全州农业稳定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5年农业增加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方案的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临夏州2015年农业增加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临夏州2015年农业增加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方案



临夏州2015年农业增加值和

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任务

落实工作方案


为实现全州农业稳定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5年农业增加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41号)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15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临州府发〔201526号)精神,现就全面落实农业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两项目标任务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实施甘肃省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大力实施“产业富民、农牧稳州”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的工作主线,进一步夯实农业生产基础,调整优化生产结构,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农产品加工流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千方百计稳定扩大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的新途径,确保年内计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预期目标

(一)力争全州农业增加值增幅6.5%,达到37.52亿元,较上年增加2.29亿元,其中: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业服务业分别增长5.7%10.2%7.6%15.8%11.4%。(详见附件1

(二)确保全州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不低于15%,达到4746元,较上年增加619元,其中:工资性、家庭经营性、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分别增长17.3%13%27.2%11.3%。(详见附件2

三、重点工作

(一)坚持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州政府下达的增长目标任务。

1.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增效益。尊重农民意愿,规范土地流转,引导土地向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集中,并通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行标准化生产,充分发挥农业的规模效益和比较效益。

2.推动转型发展,提升特色产业增效益。顺应天时和作物生长规律,调整种植结构和品种结构,进一步提高马铃薯、玉米等高产稳产作物种植比例和经济作物面积。以全产业链开发和草地农业试点为主线,着力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

3. 推进农机农艺结合,依靠科技进步增效益。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支持力度。

4.培育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贮藏加工升值增效益。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参与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贮藏加工升值增效益。

5.发展休闲农业,拓展农业功能增效益。紧紧抓住休闲农业这个近年来兴起的新型消费业态和重要民生产业,传承农耕文化、拓展农业功能,培育农业新的增长点。

(二)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增加值和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持续增长。

力争完成农业增加值预期目标,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达到1982元,增长13%

1.种植业。力争实现增加值24.53亿元,增长达到5.7%,农民人均种植业纯收入达到818元,增长8%

2.林果业。力争实现增加值0.6757亿元,增长达到10.2%,农民人均林业纯收入达到78元,增长60%

3.养殖业。力争实现畜牧业增加值11.41亿元,增长达到7.6%;力争实现渔业增加值2841万元,增长达到15.8%;农民人均牧业纯收入达到580元,增长12%

4.农村服务业。力争实现农业增加值6298万元,增长达到11.4%,农民人均二三产业纯收入达到506元。

(三)强化农民培训和转移就业,努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稳定劳动力输转规模,力争年内输转劳务49.5万人(次),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积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农村服务业和农村文化产业,增加来自二三产业的收入。力争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2186元,同比增加323元,增长17.3%

(四)用足用活土地政策,努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预计2015年全州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可达60万亩,流转率27.8%,新增流转面积9万亩,土地流转带动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预计全州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到93元,新增20元,增长27.4%

(五)落实惠农政策与扶贫攻坚行动深度融合,确保农民转移性收入稳中有增。

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州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特别是要落实好州上富民增收25条政策措施,通过强化监督、跟踪审计,确保农民应得的各类补贴和项目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坚持精准扶贫,扎实推进 “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4155”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力争全年减贫10.5万人,全面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在两个方面深度融合基础上,培育农民转移性收入新渠道。全州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达到485元,增加48.5元,增长11.1%

四、保障措施

(一)细化目标任务。各县(市)要将农业增加值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乡(镇),目标任务分解中要坚持“能高则高,能快则快”的原则,细化落实到每个增长点和增收构成来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州、县(市)、乡(镇)齐抓共管、各部门协同努力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农业增加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目标任务。

(二)认真组织落实。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抓好两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贯穿全年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州农业增加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特点和规律,结合当地实际,找准新的增长点,拓宽新的增收渠道,持续挖掘增收潜力。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进度要求,按农时季节强化落实措施。各级农牧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衔接,定期开展专题会商,共同分析增加值构成和收入来源方面的成效、问题及原因,落实改进的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测考核。州上将通过经常性监测、不定期督查与年度综合考评相结合,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对标检查。各县(市)也要建立监测工作制度,逐月监测、分季度汇总分析,并将监测分析情况上报州农牧局。州级和县(市)都要完善农业增加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两项指标考核办法,加强督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发展业绩考核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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