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州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临夏州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临州府发〔2015〕49号)有关要求,为做好州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参照《甘肃省省级中期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临夏州州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临夏州州级中期财政规划
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临夏州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临州府发〔2015〕49号)有关要求,为做好州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参照《甘肃省省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增强政府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预算的前瞻性,将州级预算安排的周期从一年扩展到三年,实行滚动编制,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着力解决部门规划之间衔接不够、支出结构固化、政策“碎片化”、缺乏前瞻性、执行效率不高等问题,促进州级财政预算安排与部门履行职能的有机结合,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限额控制原则。中期财政规划要与宏观调控政策、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偿债能力等相适应,谨慎稳妥预计收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限额控制分部门基本支出。
(二)突出重点原则。中期财政规划要在限额控制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州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基本运转。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精准扶贫,重点项目建设,围绕生产力布局规划、“三个经济带”规划,培育五大产业发展,依据重大改革和增支事项重要性分轻重缓急择重安排,合理安排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资金。
(三)约束指引原则。中期财政规划要与州级部门事业发展规划衔接,在此基础上,强化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年度预算编制必须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第一年规划约束当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指引对应年度预算。
(四)滚动调整原则。中期财政规划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制。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对后两年规划及时进行调整,再添加一个年度规划,形成新一轮中期财政规划。
(五)讲求绩效原则。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要坚持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的理念和要求融入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各个环节,强化支出责任,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州级部门预算编制挂钩,完善绩效问责和激励机制。
三、范围内容
(一)编制范围。所有与州级财政发生缴拨款关系的部门和单位,都应当编制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
(二)编制内容。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实现三年内总量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当年平衡,社会保险基金实现分险种收支平衡。
(三)编制要求。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要围绕落实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国家和甘肃省财政收支政策、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与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年度计划相衔接,与部门、行业规划相衔接。
四、主要任务
(一)宏观经济分析。州发改委牵头,州统计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商务局、州财政局等部门配合,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年度计划,考虑国家和我州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结合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判2016-2018年生产总值、投资、消费、进出口、价格指数等主要指标走向,以后年度滚动管理。(9月上旬完成)
(二)财政收入测算。州财政局牵头,州统计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等部门配合,根据宏观经济分析等信息,结合中央和省上财政收支政策,测算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2016-2018年收入和规划期内分年度可用财力,研究提出财政规划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于2015年9月份下发部门规划编制通知和附表。(9月底完成)
(三)财政支出测算。各部门收集规划期内省州批准实施的规划和政策,围绕中央、省州重大战略部署,明确部门未来三年财政收支项目及其政策目标、政策依据、资金需求、使用范围、执行期限、年度计划和绩效目标,编制部门三年财政收支规划草案。草案编制工作必须结合2015年预算安排实际,逐项梳理支出预算安排,坚决取消政策到期或调整、绩效低下等已无必要继续实施的项目。除基本支出外,所有项目支出按照重要性,划分为重大改革发展项目(最终形成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项目)、一般专项项目两类。严格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周期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程序报批。部门规划草案完成后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州财政复核汇总。(10月底完成)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测算。州人社局除编制本部门三年财政收支规划草案外,负责与省人社厅沟通衔接,根据省上社保缴费调整和保障标准变动等政策情况,测算编制2016—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分年度收支规划草案。(10月底完成)
(五)地方政府债务变动预测。州财政局牵头,州级相关部门配合,根据财力、债务风险等因素,合理测算新增政府债务规模。(11月底完成)
五、实施程序
州级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与2016年州级部门预算同步启动。按照“二上二下”程序,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算编报阶段(一上)。
州发改委牵头完成宏观经济分析;州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规划期收入和可用财力测算,下发部门规划编制通知;州级各部门按通知要求完成部门三年滚动财政收支规划草案;州人社局完成州级社会保险基金分年度收支规划草案。
(二)汇总审核阶段(一下)。
州财政局依据法律法规和预算管理改革要求,结合规划期可用财力测算情况,对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收支项目进行初步审核汇总和组织论证,并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提出分年度审核平衡意见和调整完善建议,核定下达部门2016-2018年预算控制额度,于2015年11月中旬反馈部门。
(三)修改完善阶段(二上)。
各部门应按照州财政局审核建议,对本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后,由州财政局再次汇总审核论证,并于2015年12月中旬报州政府审定。
(四)审核批准阶段(二下)。
州财政局根据州政府审定的中期财政规划,提取规划期内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报州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州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2016年预算后,州财政局在批复部门预算的同时,批复部门2017-2018年收支安排计划。各部门在批复下属单位预算的同时批复单位2017-2018年收支安排计划。
2016-2018年财政规划确定后,2016年应将列入2017年规划的项目进行细化,并编制完成2017-2019年财政规划。以后年度中期财政规划在上期规划基础上依此类推,滚动编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财政局是州级中期财政规划的编制主体,负责制定规划编制总体要求,审核各部门提交的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汇总编制州级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和监督中期财政规划执行。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抓紧研究相关行业、领域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认真编制按时报送本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
(二)建立协商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建立协作协商机制。州财政局要做好与省级中期财政规划衔接工作,完善定额定员标准,科学设置财政支出总量控制目标,认真做好业务指导。州发改委要加强与省发改委衔接,详细了解国家和甘肃省“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相关内容,为进一步完善我州“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和规划纲要,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提供参考。
(三)统筹财力配置。中期财政规划应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综合安排当年收入、结转结余资金、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务收入等收入来源,并统筹考虑其它收入,努力提高中期财政规划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强化约束机制。中期财政规划对部门中期发展规划具有约束和保障作用,按照《预算法》“未列入预算不得支出”要求,未列入中期财政规划的项目,不得列入年度预算。对规划期内可能出现的财政经济运行风险、重大自然灾害损失以及政府债务风险等对中期财政规划执行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严格防控财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