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网上办事分厅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的重要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潮南分厅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汕头市潮南区网上办事分厅建设工作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汕头市潮南区网上
办事分厅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的重要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潮南分厅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5〕208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分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5〕5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5年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25%以上,网上办结率达20%以上;鼓励涉及民生的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所有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2次,7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所有镇街开通网上办事站,建立村居网上办事点。
二、任务分工
(一)重新调整区网上办事分厅进驻事项。7月底前,结合我区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事项目录清理工作,组织本级各单位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汇总审核后形成潮南区网上办事分厅进驻事项总目录,为事项进驻、办理流程、效能监察提供数据和依据。其中原属我区保留目录但省通用目录中没有的事项,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后拟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的,待省编办批复同意后,再对网上办事分厅进驻事项做进一步调整。(责任单位:区编办)
(二)重新调整区网上办事分厅进驻事项办事深度。各进驻单位要按照省、市“网上全流程办理的事项数占进驻网厅事项总数的比率达25%以上”的要求,调整提高网厅进驻事项的办理深度,填写《各单位提高网厅进驻事项办事深度、减少到现场次数和事项属性确认登记表》,于8月25日前书面报送区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区网上办事分厅各进驻单位)
(三)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人到现场次数。各进驻单位要根据重新调整后的潮南区网上办事分厅进驻事项总目录,结合进驻事项办理深度的调整情况,于8月25日前修改完善进驻事项的基本信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规范申报材料、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特别是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如与第三方物流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构建资料传送的互信机制),切实减少办事人到现场次数,完成省下达的“所有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2次,7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的考核指标。(责任单位:区网上办事分厅各进驻单位;协调单位:区编办、区效能办)
(四)全面提高网上办结率。进驻网厅的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结率达20%以上是省下达的重要考核指标。各进驻单位应加大网上全流程办理的力度,引导帮助办事人通过网厅办事,切实提高网上全流程办理事项的办理量和办结量,提高网上办结的水平。从6月份起,各进驻单位要严格对照省20%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结率的考核目标,查找差距,不断提升办理办结的全流程办理事项业务量的基数,并于每月8日前认真填写《各单位进驻网厅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结率完成情况进度表》,书面报送区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区网上办事分厅各进驻单位)
(五)加强区级分厅与省级主厅、市级分厅的互联互通。要按省有关规范要求,根据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完善区分厅系统,加强区级分厅与省级主厅、市级分厅的互联互通;实现区级分厅的事项目录信息、办事过程信息与市级分厅、省级主厅同步;配合部署完成与市级分厅、省级主厅数据监控系统对接,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确保数据及时交换到市级分厅和省级主厅。(责任单位:区电子政务办)
(六)进一步提高部门业务系统与网厅数据对接水平。6月底前,各进驻单位应全面梳理网厅进驻事项,厘清进驻事项性质。属国家、省业务系统的,应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确保上级业务系统数据顺利推送到省网上办事大厅;属市部门自建的业务系统的,应严格按照市网厅事项进驻实施指南有关数据对接的技术规范,确保与市网厅数据顺利对接。(责任单位:区网上办事分厅各进驻单位)
(七)继续推动网上办事分厅向基层延伸。在已全面开通镇街办事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镇街网上办事站建设,加大推广力度,提高镇、街网上办事站使用率;建立村居网上办事点,加快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向基层延伸。(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单位:区编办、区电子政务办;监督单位:区效能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网上办事分厅建设工作涉及单位较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网上办事分厅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充分整合业务、技术和管理资源;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从行政协调、人员机构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支持推进网上办事系统的建设。财政部门要做好网上办事分厅拓展完善建设的经费保障工作。
(二)加强检查督办。区效能办要联合区电子政务办加强对各单位网厅建设推进情况的督查,将各单位网厅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专项效能监察;要实行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单位网上办事分厅的深化建设情况和检查督办情况进行通报,并抄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建立约谈制度,对网上办事分厅建设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督办,并对责任人进行约谈;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问题整改不认真、不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网厅建设工作以及网厅建设任务指标不达标的部门,要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强对网上办事分厅的宣传推广;要在实体办公场所设置网上办事设施,指导个人和企业使用网上办事分厅办理相关业务,提高网上办事大厅使用率;要做好网上办事分厅的应用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网上办事分厅的认知度,增强公务人员为社会公众提供网上公共服务的能力,扎实推进网上办事分厅建设,使网上办事分厅真正成为便民、利民、为民的优质电子政务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