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2016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近年来,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旅游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但今年以来,旅游市场乱象频发,新闻媒体多次曝光,严重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方案】西安市临潼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西安市临潼区2016年旅游
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
实施方案
近年来,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旅游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但今年以来,旅游市场乱象频发,新闻媒体多次曝光,严重影响临潼旅游的对外形象。为贯彻落实2016年省、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旅游市场乱象,创造良好的旅游服务环境,促进我区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区政府决定,从6月20日起至9月30日前,在全区开展为期100天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紧紧围绕国家旅游局“十三五”旅游市场秩序治理的总体目标,加强巩固“综合治理、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的工作格局,坚决整治长期困扰我区旅游市场秩序的“黑车”、“黑导”、“黑托”、“游售兜售”等乱象,营造文明、有序、安全、便捷、高效的旅游环境,促进我区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西安市临潼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三民 区长
副组长:王海成 常务副区长
房安宏 副区长
成 员:周开来 区政府办主任
张振海 区旅游局局长
李文平 公安分局副局长
宋光明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雷 琦 工商分局局长
杨晓伟 质监分局局长
白卫强 区食品药监局局长
王斌洲 区物价局局长
王 彬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 峰 区民政局局长
马小魁 区安监局局长
韩 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高 峰 区电视台台长
张晓锋 秦文化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闫锋涛 临潼旅游休闲度假区管委会主任
高增长 骊山街办主任
张增龙 秦陵街办主任
李 超 斜口街办主任
韦国强 新丰街办主任
王建政 代王街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电话:83812300,传真:83824099),全面负责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振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旅游局副局长卫栋梁担任。
三、整治方法步骤
“百日行动”整治活动从2016年6月20日开始至9月30 日为期100天,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各自“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分片、分组、定人、定责、定任务、定时限。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广泛宣传“百日行动”整治活动,在全区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9月20日)。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及各自工作方案,在全区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及时查处各类旅游乱象。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各责任单位对各自“百日行动”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重点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建议。区旅游局对各单位的总结进行分析汇总,完善工作措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整治任务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2016年我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和强迫购物消费行为的专项治理。
(二)打击虚假广告、不签订旅游合同,未经游客同意转团或拼团、擅自变更行程等行为。
(三)查处非法、无照和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黑车”、“黑导”、“黑托”、“黑社”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取缔景区周边的游售兜售行为。
(六)规范涉旅企业经营行为,坚决查处依靠利益联结、引导“黑车”输送游客的购物场所。
(七)规范秦陵博物院及华清池旅游景区周边的综合环境秩序,严厉打击兵马俑周边非法倒票的“黄牛党”。
(八)清理兵马俑景区停车场及其周边以住宿、餐饮、停车等名义私自上路揽客的社会闲散人员。
(九)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提高游客文明旅游的意识。
五、责任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好旅游市场整治“百日行动”相关任务。要详细制定本部门整治工作的具体方案,抓好重点环节和重要部位的整治工作。
区旅游局:按照《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我区旅行社各项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旅行社组织的“不合理低价游”和强迫购物消费行为、不签订旅游合同、未经游客同意转团或拼团、擅自变更行程等行为;联合公安分局、工商分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查处无资质经营旅行社业务及非法“一日游”行为;规范兵马俑售票厅周边、一号坑外临潼导服中心及兵马俑旅行社导游行为;加强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定期组织联合执法检查。
区交通运输局:打击涉旅非法营运车辆;打击“黑车”及在西安假冒306路公交车来临非法营运、非法“一日游”行为;加强对出租车的管理。
公安分局:组织打击社会闲散人员非法拦截车辆、强行兜售旅游服务行为,打击无证或持假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打击兵马俑景区停车场及其周边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等私自揽客行为;协助查处非法营运车辆,配合相关部门对旅游市场秩序进行整治。
工商分局:加强对景区周边及涉旅的玉器店、土特产店的综合整治,依据质监部门提供的鉴定结果,对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的涉旅商店进行查处;严厉查处制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游客行为;查处无照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加强对旅行社在传统媒体、网络和新媒体等各种媒介上发布广告进行宣传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质监分局:加强对区内旅游购物店销售商品的检查,规范购物商店及其服务人员的经营行为,查处欺客宰客行为,重点对涉旅珠宝玉器店的商品进行质量检验和监管,鉴定假冒伪劣商品;对景区内的锅炉、电梯、索道等设施进行安全监管和检查,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充装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生产、使用的安全检查;查处景区周边农副产品销售短斤少两行为。
区物价局:规范旅游市场价格,坚决查处价格欺诈行为;监督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和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重点整治强行销售联票和强制代加保险等行为。
区城市管理局:加强对游客密集场所、旅游景区周边、景区沿线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重点整治景区周边乱设摊点、尾追游售等现象,规范景区周边停车秩序;严查散发旅游小广告行为。
区安监局:督促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各自监管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安全综合检查,加大对旅游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特别加强《长恨歌》演出舞台等相关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监管;加强对涉旅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
区民政局:加强景区宗教场所的管理,对宗教旅游场所内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诱导游客烧高香、解签等名义骗捐、借教敛财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收容区内游客聚集场所乞讨人员。
区食品药监局:对接待游客的宾馆、饭店以及景区周边餐厅、农家乐的就餐环境进行监管,加强对旅游购物商店的玛卡、阳原草、不老草等中药材、保健品及食品卫生的监管和检查。
秦文化旅游区管委会:负责整治兵马俑步行街、兵马俑停车场、丽山园周边及景区内的旅游环境;配合相关部门整治景区周边的“黑车”非法营运、“黑导”私自揽客现象;规范景区内的餐饮、购物等商业经营行为,打击逃票倒票行为。
临潼旅游休闲度假区管委会:做好大唐华清城等辖区内环境卫生保洁、广告牌匾规范、旅游公厕的维护、治安环境的净化,着重清理辖区内乱设摊点、强买强卖、出店经营、尾追游售等现象,教育引导辖区群众文明待客、诚信经营。
骊山、秦陵、斜口、代王、新丰街办:加强对辖区居民特别是景区周边村民的宣传教育,严格规范管理村民设立停车场,引导村民理性参与旅游市场竞争,守法诚信经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村民参与扰乱旅游市场行为;做好景区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落实专人负责重点地段卫生,定期检查景区周边果皮箱和垃圾收集站点,及时清理转运,防止垃圾堆积和落地现象发生;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清理景区周边摊贩,加强摊贩管理,严禁私设摊点、占道经营;合理设置农副特产销售市场和摊点,解决村民农副特产的销售渠道问题,服务村民,方便游客。
区文明办、区电视台:配合旅游部门,加强旅游宣传报道,宣传守法诚信经营的旅游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宣传体现文明旅游要求的典型游客,有针对性地曝光典型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已列入全区年度旅游重点工作,并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各自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任务落实。
(二)建立工作台帐,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于6月25日前将本单位的“百日行动”整治方案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本单位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逐个整治销号,要留取工作开展情况影像资料,并于每周四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孙小龙,电话:83820789,邮箱:jichake123@163.com),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在全区通报,并报区政府。
(三)强化宣传,全民参与。要强化媒体的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区电视台要定期对各有关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突出正面引导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对旅游乱象的典型事例要进行曝光,接受社会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格局。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百日行动”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对多次督促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媒体多次曝光和游客反映强烈的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定期组织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罚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