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述廉】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03 15:10:05 来源:网友投稿

述职述德述廉报告2015年度,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其他同志的关心帮助下,本人紧紧围绕局党组的中心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顺利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2015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述廉】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司法述廉】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精选推荐】


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2015年度,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其他同志的关心帮助下,本人紧紧围绕局党组的中心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顺利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2015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述职如下:

一、加强学习,自身素质有了新提高

注重加强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和境界,一种精神追求,作为武装头脑、丰富自我的重要渠道,不断增强自我学习的主动性和持久性,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经常化。一是努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其它报告,认真学习了中共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二是加强了省市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的学习。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的学习,从而思想认识上进一步提高,行动上更加自觉。能够自觉践行党的宗旨,自觉用十八大精神指导工作,推动落实。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正确看待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履行职责,工作水平有了新提升

能围绕我局工作安排,带领科室扎实推进负责的社区矫正工作,为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

一是能够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好了落实。同时,确实加强社区矫正小组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矫正工作的责任感,提升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年初,二是抓好我县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开展。我根据市局下发的《全市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迅速及时制定下发了我县的执法规范年活动方案,并在4月初的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将该方案一一分解细化,将责任任务一一落到落实,年底时,按并按要求一一上报反馈。

2、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矫前调查和衔接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刑事审前调查工作。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我要求各基层司法所对全县所有调查对象,一定要严格按要求做到深入基层走访相关单位个人,做到调查核实细致化,料分析准确化,评估报告真实化,切切实实把好了社区矫正“入口关”。二是加强与法院、监狱、看守所、司法所的工作衔接,进一步完善矫正对象交付执行环节。同时,采取“报到回执制”、“集中衔接制”等衔接方法,努力实现“无缝对接”,杜绝脱漏管现象;秉承“材料交接—家庭走访—本人谈话—宣告仪式—列入矫正”的接收工作思路,自收到交接材料后,及时找本人进行谈话,择日走访,了解家庭情况,矫正对象日常表现情况,结合其工作生活的实际,安排好矫正监护人和志愿者,建立帮教小组。

3、强化监督管控,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

一是加强管控,严格矫正程序,严肃矫正纪律。随着我县社区矫正人员全球定位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对所有矫正人员真真正正做到了24小时定位,24小时监控。同时,要求各基层司法所每日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抽查和检查,并且每天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每日抽查,对未接听定位手机、擅自离县的矫正对象,发现一起,严厉处罚一起,二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

4、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监管中心正常运作

一是加强监管中心规范化建设。我县已2013年底成立了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矫正监管中心已进驻办公,地址位于我县城北大道旁,占地面积100多平方米,该中心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成立五个办公室,各种制度已经正式上墙,政法四家派人集中办公,及时沟通协调社区矫正工作,使之迈入有条不紊的轨道。二是制定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加法法律监督,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之间的衔接配合机制,根据黎川和崇仁会议精神,吸收外地工作经验,结合具体实际,于201511月份,我局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县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和《县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完善了公、检、法、司四家的联动机制,为做好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没有发生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的情况。

三、严格要求,廉洁勤政有了新高度

一年来,在工作和生活中,按照“三严三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时刻用党纪国法约束和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以律己,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办公条件和乘车、接待等,都是按照机关统一安排和规定,从来不提出特殊要求,不追求名利、不计较个人得失,真正做到知足常乐,一身清廉。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真正弄清楚52个不准,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条高压线,坚决不触高压线,坚决不松这根弦,经受住锻炼考验。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做到廉洁勤政。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和腐败现象,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现象,树立了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虽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组织和领导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思想境界不够高,担当意识还不强,理性思考能力不足,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等,这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以改正。新的一年,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要求,为全县各项司法工作目标的实现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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