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考核鉴定工作方案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2016年6月至9月,全国爱卫办、省爱卫办将对西安市进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分别组织病媒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西安市莲湖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考核鉴定工作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西安市莲湖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
复审病媒生物防制专项
考核鉴定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2016年6月至9月,全国爱卫办、省爱卫办将对西安市进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分别组织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考核组对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全市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前提条件,同时计入复审总成绩。为做好迎接中、省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考核鉴定,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工作方针,采取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环境治理与化学防制相结合、突击防制与经常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把有害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确保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省爱卫办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考核验收,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细致扎实的迎检准备工作,保持全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确保在全国爱卫办、省爱卫办的考核鉴定中,我区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考核顺利通过。具体目标如下:
(一)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以上要求;
(二)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率达95%以上,治理合格率达90%以上;
(三)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三、防制重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要求,鼠类室内抽样检查单位234个(房间2340间),外环境检查抽样单位30个(延长米数3000米),蚊虫常见环境抽样单位110个(延长米数15000米)。检查道路(雨水井口)5000米、大型水体20个,以及特殊场所诱蚊15人次。蝇类室内抽样检查单位216个(房间2169间),检查室外垃圾容器200个、垃圾中转站20个,外环境孳生地40个(延长米数4000米),公共厕所20个。蜚蠊抽样检查单位310个(房间3100间)。
我区病媒生物防制重点场所和区域为:机关单位、宾馆、饭店、餐饮店、超市、商场、蔬菜水果市场、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场、医院、学校、幼儿园、客运站、居民小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文化娱乐场所、网吧、公共厕所、下水道口(雨水井口)、垃圾中转站、绿地、广场、公园、铁路沿线、河渠两侧等。
四、任务分工
各街道办事处是我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主要负责单位,全面负责本辖区病媒生物防制及宣传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全区市容环境整治、公共秩序治理,以及对公共绿地、公园、广场、道路、垃圾中转站、垃圾容器、外环境散在孳生地、公共厕所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区卫计局负责对下属单位、医院、浴场、理发店、酒店、三星级以下宾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管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培训、监测。
区委宣传部负责对全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及相关知识进行宣传。
区财政局负责病媒生物消杀、监测、预防和应急控制工作的经费保障。
区食品药监局负责对全区食品生产与加工企业、餐饮店、饭店、流动性食品摊贩、网吧(食品销售)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区旅游局负责对全区旅游景点病媒生物防制及宣传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工商莲湖分局负责对全区各百货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区教育局负责对下属单位、全区学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将宣传病媒生物危害与预防控制知识纳入校园健康教育课程。
区建住局、区城(棚)改办、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建设局分别负责做好各自管辖的施工工地病媒生物防制监督管理工作。
区民政局、区人防办负责对全区各社区、人防工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区工信交通局负责对全区客运站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各机关单位、驻地单位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居民小区范围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五、步骤和方法
按照迎检工作安排,我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动员阶段(即日起至4月10日)
1.组建迎检领导机构,制定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各级爱卫工作网络,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
2.区城管局召开全区病媒生物防制培训会,邀请专家对考核鉴定迎检工作和病媒生物防制知识进行专项业务培训。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社会宣传和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提高市民支持率和满意度。
4.区卫计局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情况调查摸底,明确防制的主要对象。
5.区卫计局开展孳生地调查和病媒生物监测调查,并制定孳生地综合整理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二)集中消杀阶段(4月11日至5月30日)
1.抓好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结合第二十八个全市爱国卫生月活动,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病媒生物孳生场所治理,使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推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2.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除四害”设施建设,集中开展消杀工作,建立消杀记录,完善过程资料,确保达到消杀标准。
3.区卫计局要对全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情况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报区城管局。
4.收集整理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的爱卫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资料,规范和完善资料收集整理,确保所有资料精细规范。
收集整理工作资料包括:(1)爱卫及病媒生物防制机构文件及专(兼)职人员情况;2013年至2016年爱卫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总结和技术方案;经费预算和投入使用等资料。(2)爱卫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制度,有措施、有检查、有记录、有结果。(3)责任分工或任务书以及防制达标措施有关资料。(4)病媒生物密度检测资料。(5)防制技术培训及宣传教育资料。(6)爱卫工作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7)药品采供及发放使用情况、考核评比资料等。(8)上一级业务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鉴定资料。(9)有合法资质的PCO专业机构参与防制工作。
(三)迎接测评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
1.对照国家标准,查找问题和不足,对已达标项目继续巩固提高,未达标项目积极整改,重点整治,确保专项考核项目全部达标。
2.整理完善迎检工作资料。
3.全面做好全国爱卫办、省爱卫办对我市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考核鉴定中我区各项迎检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各单位要迅速组建迎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健全网络,扎实推进工作。并于3月31前将分管领导、联络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报区城管局(联系人:李艳睿,电话:84252910,传真:87331608)。
(二)加大投入,落实经费。各单位要将病媒生物防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药械采购和防制设施建设,强化经费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三)逐级落实,抓好培训。区城管局要做好此项工作的培训指导。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各直属机构要根据任务分工做好本单位、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培训指导。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居民小区、驻地单位、商户进行培训指导。受训人员要掌握“五知”,即:知投药方法、知调查方法、知灭害范围、知表格统计方法、知中毒解救方法。
(四)加大督导,严格检查。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区城管局要加强督导检查,对行动迅速、成效明显的单位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问题解决不及时,以及在迎检中出现重大问题影响全市成绩的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