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见】连云港市加快内河水运发展实施意见

时间:2023-06-03 16:10:04 来源:网友投稿

连云港市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61号),充分发挥我市内河水运资源优势和潜力,加快建设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意见】连云港市加快内河水运发展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交通意见】连云港市加快内河水运发展实施意见



连云港市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61号),充分发挥我市内河水运资源优势和潜力,加快建设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沿海崛起、实现新的跨越”总要求,把内河水运发展作为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坚持规划引领,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政策保障,加快建设步伐,提升管理水平,推进节能减排和技术进步,切实提升内河水运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强内河水运的支撑和保障能力,更好地服务我市港产城联动跨越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建成四级及以上高等级航道168.5公里,形成北接连云港港、南通长江、西连京杭运河、淮河,通行千吨级船舶,干线相通、干支相连、水陆相辅、通江达海的内河航道网。内河港口新增千吨级泊位26个,500吨级泊位52个,拥有生产性泊位199个,内河港口吞吐能力达2500万吨,其中集装箱达15万标箱。

2020年,进一步提升“两纵三横”干线航道通达水平,建成四级及以上高等级航道266.5公里,基本建成与港口“一体两翼”综合节点相配套的疏港航道,形成疏港有力、牵引产业、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高等级干线航道网。内河港口新增千吨级泊位10个,500吨级泊位26个,拥有生产性泊位235个,内河港口吞吐能力达5000万吨,其中集装箱达40万标箱。全面建成船舶标准化、经营集中化、管理智能化的现代内河航运业。

二、重点任务

(三)加速内河航道提档升级。加强内河航道的维护管理,着力提升现有航道设施的养护与管理水平,依法保护航产航权,不断提升纵、横向高等级航道畅通能力,改善连云港内河港口疏运条件。到2015年,完成盐河15.95公里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加快推进灌河31.5公里和徐圩港区疏港航道45公里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到2020年,完成灌河和徐圩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力争实施宿连运河、通榆河北延至赣榆及老烧香河航道工程等支线航道升级项目,确保新增三级航道110公里,拓展航道通达和覆盖范围。

(四)推进内河港口扩能上量。以内河干线航道为依托,围绕“构建海河联运体系、促进区港联动发展、加快枢纽节点建设”目标,重点发展公用码头,不断提升港口功能。到2015年,建成中云台作业区一期、二期、东辛等码头,吞吐能力达2140万吨。同步建设海州作业区、灌南新港作业区、灌南城北作业区、灌云裕丰作业区等一批重要作业区工程,新建中云台一号锚地。到2020年,完成中云台作业区三期、老烧香河作业区、裕丰作业区、汤沟作业区等工程,完善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新建中云台作业区二号、老烧香河作业区、海州作业区、裕丰作业区、城区新港作业区等一批锚地。形成层次分明、竞争有序的港口发展格局。

(五)促进内河水运物流提质增速。全力推动内河航运业整合, 引导内河船运公司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到2015年,全市营运船舶公司化经营率超过95%,力争2020年达到100%。重点培育运力规模在5万吨级以上的骨干内河航运企业58家。优化运输组织,大力发展海河、干支多式联运。择优培育港口物流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港口物流企业,强化港口物流发展主体。重点建设中云台物流园区、徐圩南翼物流中心等物流基地,为港口物流发展提供基础设施支撑。积极开拓新航线、增加新航班,加大集装箱内河航线开发力度,全面提升航运业整体水平。

(六)加快内河船舶船型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船舶向标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按照《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发展纲要》的要求,以促进航运结构调整和船舶技术进步为主线,以提高内河航运通过能力和船舶安全、环保性能为重点,综合采取技术、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逐步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低技术含量的老旧船舶,稳步推进船舶船型标准化。到2015年,完成我市列入国家计划的63艘老旧内河货船拆解淘汰任务,发放中央财政补贴资金380万元。到2020年,内河船型标准化率达70%,力争实现我市内河航运LNG(液化天然气)船舶及内河集装箱运输船舶拥有量零的突破。

(七)提升内河水运信息化水平。重点建设交通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交通电子口岸连云港分中心,整合交通基础信息资源,完善内河政务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内河港口生产、管理等基础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根据港口、航运等各业务发展需求及行业监管特点,以基于面向服务架构(SOA)的实现方法论为技术支撑手段,确保在构架上可持续、稳定扩展,应用上协同、共享,实施上灵活、快速。逐步提高智能化水平,推动重点船舶全部配备卫星导航系统,推广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和射频识别技术(RFID)在船舶中的应用。到2015年,500吨级以上船舶全部配备卫星导航系统。

(八)完善内河水运安保应急体系。加强水运管理、水上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系统建设,完善预警和隐患排查机制,提升联合执法能力,有效减少违规运营管理行为。加大对船员教育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快内河搜救基地建设。提高危险品安全监管能力,落实各类与内河水运发展相关企业和政府的安全责任。严把船舶检验质量、水运市场安全准入、船员适任、船舶签证安检、动态巡航应急处置等五个关口,降低重大事故发生率及突发事故损失。加大航运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建立船舶防污监督机制,督促船舶达标排放。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船舶污染风险防范工程,建立船舶污染监视监测系统。实施船舶到岸污染物强制接收制度,健全内河水运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强化事故应急预案建设和相应的应急器材、物资配备,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到2020年,形成“安全、畅通、绿色、环保”的水运发展支持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全市内河水运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九)服务和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注重发挥内河航运最经济、最适宜大宗物资运输的比较优势,进一步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发挥综合运输体系的组合效益,降低社会综合物流成本,促进地区间资源、技术、资金等要素的有效利用和优势互补。积极发展有特色的临港、临河产业开发园区,促进现代物流产业向园区集聚,带动内河水运需求稳步增长。注重发挥内河水运占地少、运价低、能耗省、污染小的比较优势,有效破解土地、环境、资源等“瓶颈”制约难题,助力“两型社会”建设。以畅通的航道、现代化的港口为基础,高效的运输服务为支撑,平安、绿色的水运体系为保障,推动临港、沿河新型工业化布局和产业调整优化,服务江苏沿海开发、长三角一体化、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等四大国家战略实施和我市港产城联动跨越发展。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规划指导。把加快内河水运发展摆上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连云港市航道网规划》、《连云港内河港总体规划》及相关控制性详规等规划,明确发展重点,建立项目储备制度并组织实施。在编制和调整涉及水运发展的相关规划时,要进一步加强水运发展与电力、防洪、灌溉、供水、渔业等行业在建设规划、项目前期工作以及实施、运营管理各阶段的沟通和协作,使各项规划相互衔接,发挥航道、船闸的最大水运效益,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

(十一)加大资金投入。用足用好中央、省的支持政策,最大限度地争取中央、省对内河水运建设和维护的专项投资。市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的航道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我市承担的航道、船闸等基础设施建设,内河航道维护及水上突发事件应急保护,工程所在地县(区)政府要切实保证本地区航道建设的配套资金投入。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含疏港公路及公用锚地、服务区等)建设资金,除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补助外,市、县(区)两级政府各投入不低于20%的建设资金。

鼓励和支持港航企业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建设港口码头及物流园区。深化支持内河水运发展的金融政策研究,积极开展船闸等水运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融资,积极引导外资和民间资本投资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维护。

(十二)建立协调机制。市级层面建立由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港口管理、水利、环保等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形成各方面积极支持内河水运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合力。各级内河水运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内河通航水域和港口岸线资源的保护工作,减少码头等构筑物对内河通航水域的占用,保障航道安全畅通,促进航运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职能明确、精简高效、运转协调的原则,理顺水路交通管理体制,加强水路交通行政执法,依法保护内河水运资源。

(十三)优化政策环境。支持我市内河航运企业做大做强,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内河航运企业给予贷款政策倾斜。对主要为连云港港集疏运服务的我市内河水运骨干企业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大力扶持发展集装箱班线,对通过内河水运并在连云港港进出港的集装箱给予相关的政策扶持。对内河航道、港口项目建设按进度优先保障供地。经批准开山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依法免缴土地使用税10年。列入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航道建设,可免缴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积极尝试内河新港区建设与后方土地联动开发以及港口岸线资源有偿使用方式,有效化解内河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问题。

(十四)保护岸线资源。根据岸线的资源条件和开发前景,对列入全市内河港口建设规划和适宜临港工业、仓储物流等产业发展的重要岸线,实施重点调控。在岸线资源管理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超前研究,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整体联动,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强化岸线使用情况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加大整治力度,禁止“乱占乱用、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港口岸线优先用于专业化、规模化公用港区建设,加强对零星小码头占用优良岸线资源的整合。严格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未依法取得岸线使用许可的,不得开工建设码头设施,实现港口岸线资源的有效保护和有序开发,保障内河港口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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