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为切实规范环境准入机制,有效清理整顿我区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项目,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未央区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未央区环境保护违法违规
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为切实规范环境准入机制,有效清理整顿我区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项目,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47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整顿内容及范围
(一)2015年2月至11月开展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中我区排查出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二)新发现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以下称“未批先建”)的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但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以下称“未验先投”)的项目。
二、清理整顿原则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以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管委会为责任主体,按照“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的要求,对2015年1月1日前发生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按照上级文件精神,2015年2月至11月开展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中排查出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统一视为2015年1月1日前发生,按照本方案的清理整顿原则进行处理)
对规划选址产业政策基本符合规定,环境影响相对较小,违法问题较轻的项目,通过整顿规范,完善备案。对不符规划要求,产业政策属于淘汰范围,违法问题严重,环境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且整改无望的项目,通过有序关停,彻底淘汰。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环保未央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国土未央分局、规划未央分局、区文物局、工商未央分局、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区食品药监局、区文体旅游局、区经贸局、质监未央分局、公安未央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及区大兴管委会、北客站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未央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未央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组织、协调、督导、推进和信息沟通等项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环保未央分局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前期清查摸底的基础上拟定整治名单后,会同区发改、土地、规划、文物、中小企业促进等部门对需分别采取清理、整顿、关停、取缔措施的项目予以确定。对于需采取关停、取缔措施的项目,环保未央分局应于7月28日前书面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报送市环保局审核。经上级批准后,立即对相关项目予以关停、取缔。
(二)区土地、规划、环保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对整治名单中除关停、取缔以外的项目逐一开展检查,确保于8月20日前全部检查完毕。各有关部门应于每周五16:00前以表格形式将依法检查情况(见附件2)报环保未央分局。
(三)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加大对本辖区内清理整顿项目的督导检查力度,并于每周五16:00前向环保未央分局填报《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进展情况表》(见附件3)。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一旦发现整治名单以外的违法违规项目,要及时填写《违法违规项目调查表》(见附件4)并报送环保未央分局。
(四)对需关停、取缔项目,区工商部门要依法及时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区质监部门要依法撤销其生产许可证。对于涉及餐饮、文化娱乐、加油站的企业,区食药、文化、经贸等部门要依法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五)环境违法违规项目中的“未验先投”项目由环保未央分局负责具体清理整顿工作,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配合工作。
(六)区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取缔工作的现场安保和涉及刑事案件的侦办处理工作。
(七)区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属地为主,分级负责
此项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属地管理、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方案,重点抓好整顿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环节的工作,扎实组织开展清理整顿行动;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强化与各有关单位的联系协调;区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环境保护责任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任务,规范建档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摸排,并依法依规分类逐一进行处理,确保不留死角。“淘汰关闭”类项目完成情况要以关闭文件及工商、税务证照注销等为依据;“完善备案”及“整顿规范”类项目完成情况要以项目批复文件为依据。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内容、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各项清理整顿任务按期完成。
(三)分类指导,因企施策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四)明确时限,扎实推进
各有关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未央分局)报告情况,确保有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工作有序推进;对清理整顿期间新发现的2015年1月1日前发生的、但未纳入清理整顿台账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要立即进行清理整顿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督查督办,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此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应于 10月15日前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