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方案】韶关市司法局创建平安韶关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3-06-03 17:20:06 来源:网友投稿

韶关市司法局创建平安韶关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巩固和提升平安创建成果,根据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创建平安韶关工作领导小组《韶关市2016年综治、创建平安宣传工作方案》(韶综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方案】韶关市司法局创建平安韶关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司法方案】韶关市司法局创建平安韶关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韶关市司法局创建平安韶关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巩固和提升平安创建成果,根据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创建平安韶关工作领导小组《韶关市2016年综治、创建平安宣传工作方案》(韶综治委〔2016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创建平安韶关工作部署,结合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的工作职能,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对创建平安活动的知晓率,为推动法治韶关、平安韶关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结合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宣传“六进”。将创建平安宣传内容纳入普法宣传教育,把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作为创建平安宣传、推进平安韶关建设的重要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学法用法活动,使创建平安宣传工作与普法工作深入到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全面提升市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平安创建意识。(责任部门:市普法办、宣教科)

(二)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寓创建平安宣传于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具体服务中。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已实现全市全覆盖,要充分利用律师的专业优势,开展法治、平安宣传,通过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说法等方式,普及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矛盾纠纷。(责任部门:公律科)

(三)结合单位生产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创建平安宣传。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学习宪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知识,更好服务法治韶关、平安韶关建设。积极学习创建平安知识,提高干部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口号、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进一步发动干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立足司法行政岗位,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工作。(责任部门:计财科)

(四)利用局门户网站设立创建平安专栏、“韶司在线”微博、微信平台加强创建平安宣传。积极宣传司法行政参与创建平安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在局党组的组织领导下,要把抓好创建平安宣传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成立局创建平安宣传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正祥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启龙、曾房兰、副局长林柱育、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温强、政治处主任刘卫红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要按照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分工要求,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创建平安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局办公室、宣教科承担宣传组的日常工作。

(二)形成宣传氛围。要紧扣创建平安宣传的主题,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利用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聚焦我市创建平安工作,提高干部群众对创建平安的认同感,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创建平安活动的积极性。

(三)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各宣传项目活动中的资料要存档,开展宣传活动的场面要拍照留存。2016年底将所有开展宣传活动的情况资料(包括影音资料)报送市局宣教科(联系人:刘振宇,电话:8469333,邮箱:sgpf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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