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深刻认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根据《韶关市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浈江区农村村级财务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浈江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浈江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深刻认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根据《韶关市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浈江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执行农村财务监管手段,是加强农村基层治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一定要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根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涉农维稳工作部署,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韶关各级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我区为此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切实加大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各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区的工作部署上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农村村级管理工作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农民利益为出发点,以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为原则,以问题为导向,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排查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全面推进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各项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分组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部署,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民政局共同实施,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群众反映突出、社会关注度高、经济收入较大的村组和列入各级维稳办台账管理的涉及财务管理重大矛盾纠纷进行重点整治。
三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农村财务管理体系,形成化解涉农矛盾的长效机制。
四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明确各部门和单位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各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三、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和对象
整治检查范围:2012年以来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各级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开展重点审计、专项审计、村干部离任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整治检查对象:各级农村财务管理的相关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整治检查的内容
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开展镇(乡)财政和农村财务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粤府函〔2011〕328号)等政策规定,清理、检查和纠正农村财会制度执行、合同管理、财务公开、收支及票据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未严格执行财会制度规定,对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未及时查处。
2、未统一制定财务操作流程,未按流程运行。
3、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
4、未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未按规定的时间、形式、程序、标准进行村务、财务公开。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违反现金、财务收支票据管理、银行账户管理规定,随意出借资金、白条抵库。
7、未及时整改农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8、未按规定时间、流程处理群众信访。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8月3日前)
成立浈江区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区级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民政局。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
各镇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动员部署,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各镇要在8月3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组织保障、动员部署、工作机制和措施等)、联系人上报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8月10日前)
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镇级小组组织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农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100%自查:一是排查,总结经验,找准问题,分析产生的原意;二是要突出边查边整改边化解,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矛盾隐患和相关责任人。对于2012年以来各级农村财务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各镇要在8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三)区级重点检查阶段(8月15日前)
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检查阶段,对于各镇的村级账务进行重点检查,对影响面广、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和列入各级维稳办台账管理的涉及财务管理重大矛盾纠纷进行重点整治。
(四)市级抽查阶段(8月30日前)
8月15至8月30日为市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抽查阶段。市级抽查不低于所辖县数的50%。抽查兼顾县、乡、村不同类型情况,并深入到乡村基层。对影响面广、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和列入各级维稳办台账管理的涉及财务管理重大矛盾纠纷进行重点整治。我区各级持积极配合市检查组,对我区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检查。
(五)省级督导检查阶段(9月30日前)
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组织人员,对近年来农村财务管理问题反映较为突出的县开展重点督导检查。省级重点督导检查不少于2个县(市、区)。我区各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积极配合省检查组,对我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六)整改总结阶段(11月15日前)
各镇有关部门根据自查、抽查和督导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把好政策尺度,按照《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纠治和整改,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各地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农村财务管理体系提出政策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不稳定因素。
各镇有关部门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包括农村财务管理现状、专项整治行动的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在10月底前报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汇总各镇总结的基础上对全区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11月3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上报材料,必须做到三方面,一是必须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各镇有关部门要按照规范操作,必须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对于在清理整顿中出现的违规操作、凭空编报债权债务,要责令其重新清理。二是必须按时完成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各村要严格按照时间内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三是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各镇要将财务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农村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是全省涉农维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统一领导机制和分片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镇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加强对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尽快组建成立镇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制和日常工作机制,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工作格局。同时,各镇有关部门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到人、责任到人。
(二)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农村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关部门要把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作为抓好落实的重要举措,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及时研究明确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宣传报道、经验交流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三)严肃纪律,务求实效。各镇要严肃财经纪律,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彻始终。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省领导小组在重点检查等过程中,将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的方式严惩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一方面要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农村财务的制度,提出解决问题的体制机制性措施,促进建立农村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加强引导。一方面,要做好信息交流,各镇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编发工作简报,报告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每周至少报送一期)。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社会舆论引导,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开展宣传,为深入推进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财政支农惠农政策更加深入基层,深入人心。